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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林业局关于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57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19年11月25日 打印本页 关闭 【字体:

  人大代表: 张明富,张优誉

  会议届次: 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

  建议标题: 关于解决汇川区退耕还林计划指标的建议

  建议编号: 第157号

  主办单位: 省林业局

  会办单位: 省财政厅

 

  建议内容:

  (一)省级向国家林业局争取国家退耕还林计划指标。

  (二)如果国家没有计划指标,建议按照省级财政、市级财政、县市区财政3:3:4的比例,由各级财政分别承担退耕还林资金,解决目前已实施完成的退耕还林计划和配套资金,为全省助推脱贫攻坚、2020年实现森林覆盖率60%的目标、实现全面小康作贡献。

 

  答复内容:

张明富、张优誉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解决汇川区退耕还林计划指标的建议》收悉。感谢你们对我省退耕还林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建议提出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一、关于争取国家退耕还林计划指标的事宜

  自2014年启动新一轮退耕还林以来,国家安排贵州退耕还林任务1067万亩,全省国土二调图斑内25度以上坡耕地全部安排退耕还林。为扩大我省退耕还林规模,力争将严重石漠化耕地纳入退耕还林范围,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早在2017年10月,省政府专题向国务院呈报了《关于将贵州省严重石漠化耕地纳入国家新一轮退耕还林范围的请示》。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土资源部、国家林业局等相关部委对此请求事项高度重视,及时向我省反馈了相关意见。根据有关部委要求,省发展改革委、省国土厅、省林业局组织有关单位对我省严重石漠化耕地进行了核实,并落实到土地利用现状图上,面积624万亩。2018年3月,联合行文向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土资源部、国家林业局呈报了《关于报送贵州省严重石漠化耕地逐图斑落实情况的报告》,恳请国家将我省严重石漠化耕地纳入新一轮退耕还林范围。2018年10月,我们又根据国家有关部委的要求,开展了重要水源地15-25度坡耕地与严重石漠化耕地重复面积的核实工作,扣除重叠面积后,重要水源地15-25度坡耕地面积有383万亩,也向国家有关部委进行了上报。为了争取2019年退耕还林任务,我局多次到国家林业和草原局进行汇报,并会同省发展改革委、省自然资源厅联合行文向国家有关部委申报2019年退耕还林任务500万亩。待国家批准严重石漠化耕地、重要水源地15-25度坡耕地纳入新一轮退耕还林范围并下达计划后,我们将在计划安排上尽量向汇川区倾斜。

  二、关于由各级财政分别承担退耕还林资金,解决目前已实施完成的退耕还林计划和配套资金的事宜

  根据国家五部委印发的《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方案》等相关文件规定:在确保省域内规划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减少的前提下,依据法定程序调整为非基本农田后,方可纳入退耕还林还草范围。退耕还林还草后,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确权变更登记。因此,实施新一轮退耕还林不仅仅是要落实资金的问题,更重要的是涉及调减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指标的问题,退耕还林只能按国家下达的计划实施。下一步,我局将加强与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等部门协调沟通,积极向国家相关部门积极争取退耕还林计划指标和资金支持。

  贵州省林业局

  2019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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