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林业局关于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第493号建议的答复
人大代表: 耿生茂
会议届次: 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
建议标题: 关于提高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标准的建议
建议编号: 第493号
主办单位: 省林业局
会办单位: 省财政厅
答复内容:
耿生茂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提高公益林生态效益林补偿标准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我省林业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建议提出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一、关于“提高国家级公益林补偿标准”的事宜
为保护公益林资源,维护生态安全,中央财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制度自2004年起在我省实施。当时的补偿标准为每年每亩5元,对重点公益林(2007年重新区划界定时改为国家级公益林)实施补偿。2009年,中央财政生态效益补偿基金依据国家级公益林权属实行不同的补偿标准,国有的国家级公益林平均补偿标准仍为每年每亩5元,集体和个人所有的国家级公益林补偿标准提高到每年每亩10元。2014年,集体和个人所有的国家级公益林补偿标准提高每年每亩15元。2018年,我省纳入中央补偿的国家级公益林面积为4928.06万亩,其中国有国家级公益林面积为96.19万亩,补偿标准提高到每年每亩8元;集体和个人所有的国家级公益林面积为4831.87万亩,补偿标准提高到每年15元/亩。2019年,国有的国家级公益林补偿标准已提高到10元/亩,其中公共管护支出0.25元;集体和个人所有的国家公益林补偿标准已提高到每年每亩16元,其中公共管护支出0.25元。
综合以上情况,国家级公益林补偿标准在逐年提高,中央财政对我省森林生态效益补偿的规模也在逐年加大。下一步,我们将继续会同省财政厅积级向财政部、国家林业草原局汇报,申请扩大我省国家公益林补偿范围并将补偿标准逐步提高。
二、关于“提高地方公益林补偿标准,并调整省、市(州)、县(区、特区)三级比例”的事宜
从2007年开始,省财政启动了非天保工程区18个县983万亩地方公益林的生态效益补偿,并于2009年会同省财政厅制定了《贵州省地方财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管理暂行办法》(黔财农〔2009〕199号),规定了补偿范围和补偿标准。2012年,根据财政部、国家林业局相关文件精神,省林业局会同财政厅结合我省实际修订出台了《贵州省地方财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管理办法》(黔财农〔2012〕85号),将补偿范围扩大到全省范围内的地方公益林,补偿标准暂定为每年每亩5元,由省、市、县按4:3:3的比例分级安排资金。2014年,省财政将我省地方公益林补偿标准由每年每亩5元提高至8元,省、市、县三级分担比例不变。
2018年,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印发贵州省生态扶贫实施方案(2017-2020年)的通知》(黔府办发〔2018〕1号),明确要求“逐步提高纳入森林生态效益补偿的3750万亩地方公益林补偿标准,实现与国家公益林补偿标准并轨”,为此,省林业局在开展调研的基础上,积极与省发改委和省财政厅协商,并报省政府同意,三家联合出台了《贵州省健全森林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实施方案》,明确2018年将我省纳入森林生态效益补偿的地方公益林补偿标准提高到10元/亩,到2020年与国家级公益林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标准并轨。2018,省财政安排预算资金151653万元,将地方公益林补偿标准由每年每亩8元提高至10元。2019年,省财政安排预算资金18000万元,将地方公益林补偿标准提高至12元,到2020将实现与国家公益林补偿标准一致。
由于我省为西部落后省份,属于欠发达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较为滞后,财力有限,要大幅度提高我省的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标准并取消县级承担部分,目前难度较大。
三、关于“增加贫困人口生态护林员名额和护林补助标准”的事宜
2016年,财政部会同国家林业局按每人每年1万元的标准下达我省2.5亿元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护林员补助资金。省林业局会同省财政厅、省扶贫办印发了《贵州省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员工作实施方案》(黔林资通〔2016〕193号),详细规定了我省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转化为生态护林员选聘工作的具体要求,对2016年全省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转为生态护林员名额2.5万名。2017年,国家将我省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护林员名额增加到2.95万人,为全国名额最多的省份,中央补助资金相应增加到2.95亿元。2018年,中央财政下达我省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员补助资金3.95亿元,其中,前期延续指标2.95亿元,年度新增指标1亿元。用于前期选聘的2.95万名中央财政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员的改续聘和新增的1万名生态护林员的选聘劳务补助。加上地方选聘的2.05 万名生态护林员(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年1万元,所需资金通过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解决),我省生态护林员规模达到6 万名,生态保护力量不断发展壮大。通过生态护林员选(续)聘,我省已帮助6 万户建档立卡贫困家庭、25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年人均稳定增收2400 元。
2019年,通过争取,中央财政新增安排我省生态护林员指标2.55万名,锦屏县属全省16个深度贫困县之一,我局在分配生态护林员指标时将进行综合考虑,给予倾斜。
贵州省林业局
2019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