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自然资源厅关于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第601号建议的答复
人大代表: 赵贡桥
会议届次: 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
建议标题: 关于支持安顺国家路游公园项目建设国家级旅游度假区的建议
建议编号: 第601号
主办单位: 省自然资源厅
会办单位:
答复内容:
赵贡桥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支持安顺国家路游公园项目建设国家级旅游度假区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我省自然资源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建议提出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一、关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建设用地总规模
我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属于宏观土地利用规划,是各级人民政府依法组织对辖区内全部土地的利用以及土地开发、整治、保护所作的综合部署和统筹安排。根据我国行政区划,规划分为全国、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地)、县(市)和乡(镇)五级,即五个层次。上下级规划必须紧密衔接,上一级规划是下级规划的依据,并指导下一级规划。2017年8月,经省人民政府同意,原国土资源厅将《关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有关指标调整的函》(黔国土资函〔2017〕116号)印送至各市州、贵安新区,由各市州、贵安新区统筹将建设用地总规模、基本农田保护面积等相关规划指标分解落实到县(市、区),本轮规划指标已全部分解下达。
二、为守好发展和生态两条底线,助力打好三大攻坚战、推进三大战略行动、建设三大国家级试验区,助推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同步小康和经济高质量发展,今年5月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落实“多规合一”加强过渡期规划管理工作的意见》(黔府办函〔2019〕72号),我厅将按照相关要求,从以下几方面指导安顺市做好过渡期规划管理工作,多措并举保障国家路游公园的合理用地需求。一是指导安顺市开展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县城)总体规划实施评估工作,统筹协调区域内规划建设、用地效益、发展质量等工作。现状建设用地超过规划建设用地规模的,在评估报告中制定落实规划目标年建设用地规模的措施,通过实施增减挂钩、工矿废弃地复垦、现状核实等方式解决。二是指导安顺市发挥规划统筹协调作用,在所辖范围内统筹调剂,促进建设空间的优化配置、精准投放,保障项目建设用地需求。三是保障省级及以上重大基础设施项目用地需求。属于省级及以上能源、交通、水利等重大基础设施项目的用地,所在地规划建设用地规模不足的,由省级统筹协调解决。四是指导安顺市自然资源部门强化服务意识,提前介入,精心指导项目生成和规划选址工作,认真做好工程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和土地出让等工作,切实保障重大基础设施、脱贫攻坚、产业发展、民生保障、十大千亿级工业产业及“补短板、强基础、稳投资”等建设项目落地。
三、关于国家路游公园新增建设用地年度指标
根据《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令第66号),就项目单独下达、单列管理建设用地年度指标存在政策障碍。建议安顺市对接省发展改革委,将国家路游公园项目纳入省级重点建设项目名录,我厅将对省级重点项目建设用地实施统筹保障,应保尽保。
四、关于耕地占用补偿
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制度是实施耕地保护战略的重要内容,主体责任在市县人民政府。《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强耕地保护和改进占补平衡的意见》(中发[2017]4号)要求:“严格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制度”。《贵州省委 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耕地保护和改进占补平衡推进绿色发展的实施意见》(黔党发[2018]4号)明确:“市(州)政府负责组织本辖区各县(市、区)政府实施土地整治,通过土地整理、复垦、开发,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增加耕地数量、提升耕地质量,以县域内自行平衡为主,省内调剂为辅,落实占补平衡任务”、“市(州)政府要拓展补充耕地途径,按照省土地整治规划组织县(市、区)政府编制同级土地整治规划,统筹实施土地整治、高标准农田建设、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历史遗留工矿废弃地复垦,新增耕地经核定后可用于落实补充耕地任务”。为确保落实耕地占补平衡要求,我厅(原省国土资源厅)于2018年5月4日印发《贵州省补充耕地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下达安顺市2018年至2020年新增耕地0.68万亩、新增水田0.96万亩,新增粮食产能340万公斤,并将补充耕地落实情况纳入省厅对各市(州)自然资源部门年度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下一步,我厅将加大对安顺市落实耕地占补平衡的指导力度,督促安顺市认真履行耕地保护责任,在保建设、保发展的同时,牢牢守住耕地保护目标。
五、支持安顺市开展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相关工作
我厅将积极指导安顺市按照国家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落实“多规合一”的战略部署,科学评估“三区三线”(城镇、农业、生态空间以及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三条控制线),2020年前完成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实现规划编制实施管理无缝对接。
2019年6月27日
(附注: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