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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卫生健康委关于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第60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19年11月28日 打印本页 关闭 【字体:

  人大代表: 刘敏琳

  会议届次: 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

  建议标题: 关于加快县乡村医疗卫生项目建设的建议

  建议编号: 第60号

  主办单位: 省卫生健康委

  会办单位:

 

  建议内容:

  建议省级层面加大对威宁医疗卫生项目投资倾斜力度,加快县乡村医疗卫生项目建设进度,完善各级医疗设备配置,争取早日投入使用以解决全县医疗资源紧张的现况,确保县级医疗机构大病能治、乡村医疗机构小病能看,进一步解决群众“看病远”、“ 看病难”的问题,有效遏制“因病致贫”、“因病返贫”。

 

  答复内容:

刘敏琳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县、乡、村医疗卫生项目建设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我省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的关心和支持。现将建议提出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我委历来高度重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设施建设,2009年至2016年,全省县级医院建设项目、县级重大疾病防控体系建设项目、县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建设项目、县级妇幼保健机构建设项目、乡镇卫生院建设项目、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农村急救体系建设项目(土建)、村卫生室建设项目18740个,总投资142.6204亿元。2018年省委、省政府已将深度贫困村卫生室规范化建设纳入脱贫攻坚春风行动令的目标任务和省政府民生实事,我委坚决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新思路,按照填平补齐,满足需求的原则,对照《贵州省村卫生室规范化建设设施设备目录》中一般村卫生室标准,省级已按照每个村卫生室3万元的标准给予威宁自治县84个深度贫困村共计252万元补助,已为威宁自治县84个深度贫困村卫生室更新和配齐必备的设施设备;根据《财政部关于“十三五”时期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地方社会公益事业发展安排以及下达2017年资金的通知》(财综〔2017〕47号),结合我省实际,2018年我委已按照易地扶贫搬迁安置村卫生室5万元标准给予威宁自治县8个村卫生室共计40万元补助、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社区服务中心15万元标准给予威宁自治县1社区服务中心共计15万元补助,已为威宁自治县9个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卫生室和社区服务中心更新和配齐必备的设施设备。

  下一步,我委将把加快县、乡、村医疗卫生项目建设列入乡村振兴战略统筹规划,按照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继续加大对威宁县卫生健康方面的支持。

  2019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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