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中心

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贵州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19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19年11月30日 打印本页 关闭 【字体:

  代表提案者: 秦建军

  会议届次: 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

  建议提案标题: 关于在松柏山水库周边建设排污系统的建议

  建议提案编号: 第119号

  主办单位: 省生态环境厅

  会办单位: 省水利厅,贵阳市政府,贵安新区党工委、管委会

  复文标题: 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贵州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19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答复内容:

秦建军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在松柏山水库周边建设排污系统的建议》(第119号代表建议)收悉。该建议是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督办建议,由袁周副主任牵头督办。现就建议提出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松柏山水库是南明河上游第一级重要中型水库,总库容7000万方,集水面积139平方公里,流域范围内主要涉及贵阳市花溪区石板镇、燕楼镇、马岭乡以及贵安新区党武镇、马场镇、湖潮乡等6个乡镇25个村寨。水库主要功能是向贵阳市、贵安新区供水和城市防洪、农业灌溉,2018年全年取水口水质均达到地表水Ⅱ类水质标准,水质达标率100%。

  省生态环境厅、省水利厅和贵安新区等有关部门和地区高度重视松柏山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将松柏山水库周边环境问题纳入重点整治范围。一是开展保护区规范化建设。松柏山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一级保护区实施封闭管理,一级、二级保护区内无国家和我省相关法律法规禁止的项目或行为。2014年以来,省水利厅共安排资金556万元,在松柏山水库库区设定和安装了界桩、界碑、围网和监控设施。2015年,环保部门进一步完善界碑、界标、隔离网建设,在入库道路交汇处设置车辆违停抓拍摄像头。二是拆除保护区违章建筑。2017年,贵安新区投入近3亿元资金,拆除松柏山水库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56500平方米违法建筑,对一级保护区内居民进行搬迁,消除一级保护区内农村面源污染。三是开展环境综合整治。2018年,贵安新区投入约3700万元,完成松柏山水库饮用水源二级保护区7个行政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严格按照饮用水源二级保护区内禁止设置排污口的要求,建设污水管网对村寨生活污水进行收集,由人工湿地或小型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作为农灌、绿化用水。四是全面推行河长制。建立由贵安新区党工委书记为区级河长、党武镇党委书记为镇级河长、二级保护区内行政村支书为村级河长的三级河长体系,定期开展巡河工作。建立巡查制度,一级保护区实行日巡查,二级保护区实行不定期巡查。配备保洁员,每日及时清理保护区沿岸垃圾。五是实施水质自动监测。完成松柏山水库水质自动监测站建设,实现自动监测数据实时上传贵安新区数字环保平台,实时掌握水质变化情况。委托具备专业资质的监测公司对松柏山水库取水口64项指标进行监测。加强突发污染事件及藻华等水质异常现象的应急监测能力建设。

  下一步,省有关部门和地区将积极采取措施,进一步加强松柏山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确保水质安全。一是继续实施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贵安新区已编制完成贵安新区饮用水源二级保护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正在按程序报批,整治对象初步确定为松柏山水库等饮用水源二级保护区内尚未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的村寨。花溪区环保局已编制完成燕楼镇同心村、马铃乡所辖三个村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方案,待报批后组织实施。项目建成后,将有效解决涉及村寨农村污水无序排放的问题。二是加大现场执法检查力度。将饮用水水源地作为重点纳入生态环境监管执法,建立健全饮用水水源地环境日常监管机制。严查严防严处水源保护区内的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排污口、网箱养殖、畜禽养殖等生态环境违法问题,进一步巩固饮用水水源地整治成效。三是继续加强部门合作,完善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协调联动机制,推进联合执法,强化执法监督。结合普法和“中国水周”宣传,借助电视、广播、网络等信息平台不断加大宣传力度,逐步提升市民意识,切实提高饮用水水源地环境安全保障水平。

  2019年9月25日

上一篇: 没有了

下一篇: 没有了

相关信息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