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贵州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第655号建议的答复
代表提案者: 包爱明
会议届次: 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
建议提案标题: 关于进一步加大力度支持智慧康养小镇建设的建议
建议提案编号: 第655号
主办单位: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会办单位: 省发展改革委,省自然资源厅,省卫生健康委
复文标题: 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贵州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第655号建议的答复
答复内容:
包爱明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大力度支持智慧康养小镇建设的建议》收悉,该建议是2019年省政府领导领衔督办建议,由吴强副省长领衔督办。经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自然资源厅共同会商后,现就建议提出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一、国家层面特色小镇和特色小城镇工作基本情况
(一)国家对特色小镇和特色小城镇定义。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土资源部、环境保护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规范推进特色小镇和特色小城镇建设的若干意见》(发改规划〔2017〕2084号)要求“特色小镇和特色小城镇是新型城镇化与乡村振兴的重要结合点,也是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平台。特色小镇是集聚特色产业、生产生活生态空间相融合、不同于行政建制镇和产业园区的创新创业平台。特色小城镇是拥有几十平方公里以上土地和一定人口经济规模、特色产业鲜明的行政建制镇”,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开展特色小镇培育工作的通知》(建村〔2016〕147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第二批全国特色小镇推荐工作的通知》(建办村函〔2017〕357号)产生的两批403个特色小镇均更名为特色小城镇。按照国家对特色小镇的定义,提案中提到的智慧康养小镇属于特色小镇。
(二)国家层面特色小镇和特色小城镇工作机制。根据《关于规范推进特色小镇和特色小城镇建设的若干意见》(发改规划〔2017〕2084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深化落实特色小镇和特色小城镇工作的通知》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2019年新型城镇化建设重点任务>的通知》(发改规划〔2019〕617号)工作要求,国家层面由国家发展改革委牵头推动特色小镇和特色小城镇工作。
二、贵州省特色小镇和特色小城镇工作基本情况
(一)贵州特色小镇和特色小城镇工作机制。2019年4月3日,谌贻琴省长批示同意《关于城镇化发展体制机制调整及下步工作建议》中“将原小城镇建设发展联席会议调整更名为特色小镇和小城镇建设发展联席会议,请李再勇常务副省长担任召集人,吴强副省长担任副召集人,办公室由省住建厅调整至省发展改革委,具体工作由省发展改革委、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共同牵头”,5月8日,省政府印发《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和撤销部分议事协调机构的通知》(黔府函〔2019〕45号),原“贵州省小城镇建设发展工作联席会议”更名为“贵州省特色小镇和小城镇建设发展工作联席会议”。根据专项工作安排,贵州省特色小镇和小城镇建设发展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省发展改革委,省级层面由省发展改革委和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共同推进全省特色小镇和特色小城镇建设发展工作。
(二)贵州特色小城镇基本情况。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开展特色小镇培育工作的通知》(建村〔2016〕147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第二批全国特色小镇推荐工作的通知》(建办村函〔2017〕357号)要求,我厅积极组织各市(州)、贵安新区申报国家级特色小镇,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公布第一批中国特色小镇名单的通知》(建村〔2016〕221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公布第二批全国特色小镇名单的通知》(建村〔2017〕178号),截至2017年,我省共有15个小城镇镇入选中国特色小镇名单(贵州省特色小镇是在142个示范小城镇中遴选产生),数量位列西部第二。后国家省发展改革委、国土资源部、环境保护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印发《关于规范推进特色小镇和特色小城镇建设的若干意见》(发改规划〔2017〕2084号),我省特色小镇已按要求更名为特色小城镇。贵州省从政府层面没有命名特色小镇。
三、贵州省康养小镇工作开展情况
(一)强化康养小镇政策支持。我省先后印发了《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支持健康养生产业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贵州省健康养生产业发展规划(2015—2020年)〉的通知》(黔府发〔2015〕8号)支持健康养生产业发展,按照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省发展改革委印发了《贵州省大健康产业“十三五”发展规划》(黔发改社会〔2017〕334号)、《贵州省大健康产业发展新一轮六项行动计划(2018—2020年)》(黔健康发〔2018〕2号)等文件,明确了贵州大健康医药产业发展的总体要求、发展方向和主要任务等,为推进智慧康养小镇建设发展提供政策支撑和保障。
(二)规范开展省级特色小镇创建。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委《关于规范推进特色小镇和特色小城镇建设的若干意见》(发改规划〔2017〕2084号)、《关于建立特色小镇和特色小城镇高质量发展机制的通知》(发改规划办〔2018〕1041号)、《关于进一步深化落实特色小镇和特色小城镇工作的通知》等要求,我省高度重视智慧康养小镇建设,以创建省级特色小镇建设为目标,在下一步制定省级特色小镇标准体系中,将智慧康养纳入特色小镇建设类型,规范开展各类省级特色小镇培育。同时,要求各地发展改革部门在项目立项或备案中,严格对照标准要求,不得随意把大健康普通项目登记为智慧康养小镇。
四、关于提案建议的答复
(一)关于“高度重视智慧康养小镇的建设”的建议。一是高度重视智慧康养小镇建设。我省拟出台《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特色小镇和小城镇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二是省级层面建立工作机制。省级层面建立了贵州省特色小镇和小城镇建设发展工作联席会议,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省发展改革委,指导各地推进特色小镇和小城镇高质量建设发展。三是要求地方建立工作机制。特色小镇是非行政区划单元,特色小镇的规划必须服从属地政府国土空间规划布局,建设运营管理由属地政府相关行政管理部门进行管理,所以,智慧康养小镇的开发建设模式是由属地政府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的方式由属地建设运营管理。6月21日,省联席办印发《贵州省特色小镇和小城镇建设发展2019年工作方案》要求培育智慧康养小镇在内的省级特色小镇。
(二)关于“出台支持智慧康养小镇的政策”的建议。一是支持智慧康养小镇建设发展。《实施意见》要求各地可结合产业布局,循序渐进培育一批“市郊镇”“市中镇”“园中镇”“镇中镇”等不同类型、具有特色产业的特色小镇,也可依托小城镇良好的交通区位和独特的自然资源、人文资源、特色风物,创建一批休闲旅游、商贸物流、教育科技、健康养生、传统文化等特色小城镇。二是严格规范项目用地。严格贯彻落实《关于规范推进特色小镇和特色小城镇建设的若干意见》(发改规划〔2017〕2084号),规范特色小镇用地项目。三是加大用地支持。根据《实施意见》,盘活存量和低效建设用地,利用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促进特色小镇和小城镇加快建设发展。按“人地挂钩”政策,保障特色小镇和小城镇新增城镇建设用地规模,对于鼓励类、支持类产业用地需求,给予年度计划指标倾斜。对符合国家供地政策的项目,在建设用地审批中应保尽保。四是加大财政支持。根据《实施意见》,省级对特色小镇和小城镇建设发展工作验收合格的县(市、区、特区)开展“以奖代补”,补助资金由县级统筹用于特色小镇和小城镇建设发展。各市(州)、贵安新区可比照省级安排预算用于特色小镇和小城镇建设发展的“以奖代补”。县级政府要加强相关项目资金的统筹使用,支持公益性项目的建设,完善基本公共服务设施。对应由市场主导的项目,要厘清政府与市场的边界,按照政府引导、企业主体、市场化运作的要求,创新建设模式、管理方式和服务手段。省级通过现有基金优先支持符合条件的项目,鼓励各地利用财政资金联合社会资本共同发起支持特色小镇和小城镇建设发展基金。五是加大金融支持。根据《实施意见》,鼓励和引导商业性、政策性、开发性、合作性等各类金融机构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在债务风险可控前提下提供长周期低成本融资服务,支持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及智慧化设施建设。鼓励各类金融机构根据投资主体及项目特点,因地制宜提供债券融资、股权投资、基金信托、保险资金等综合融资服务。严格规范政府举债融资行为,县级政府综合债务率超过100%的风险预警地区,不得通过融资平台公司变相举债建设,防止政府大包大揽,严防政府债务风险。
(三)关于“明确建设智慧康养小镇的标准”的建议。省级层面正在研究制定智慧康养类特色小镇在内的省级特色小镇培育标准。
(四)关于“强化智慧康养小镇典型的打造”的建议。一是向国家上报典型案例。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建立特色小镇和特色小城镇高质量发展机制的通知》(发改规划办〔2018〕1041号)要求,结合“大扶贫、大数据、大生态”三大战略,认真总结我省特色小镇在智慧康养产业发展、产镇人文融合和机制政策创新等方面经验,我省已向国家发展改革委推荐黔东南州丹寨县万达小镇和黔南州惠水县百鸟河数字小镇,作为我省特色小镇工作推动初期典型案例。二是强化产业发展。引导各地立足区位条件、资源禀赋、产业积淀和地域特色等,找准智慧康养小镇产业发展方向,避免业态雷同和同质化竞争,严防智慧康养小镇空心化、房地产化。引导相近地区智慧康养小镇抱团发展。三是遵循市场规律。引导企业引进具有先进理念、先进方法的专业人才或团队运营管理智慧康养小镇。引导本地金融机构积极介入智慧康养小镇建设,在债务风险可控前提下争取符合条件的智慧康养小镇获得融资支持。
今年9月,我省出台了《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特色小镇和小城镇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加快实施全省特色小镇和小城镇“3个1工程”,即推动全省100个示范小城镇提档升级,培育创建100个省级特色小镇和特色小城镇,加快推动全省1000多个小城镇高质量发展,促进贵州山地特色新型城镇化进程,建好贵州山地特色新型城镇化示范区。我们将结合贯彻落实该实施意见,紧紧围绕大扶贫、大数据、大旅游、大健康、大交通等,培育一批省级智慧康养特色小镇,推动智慧小镇建设发展。
2019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