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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第223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19年11月30日 打印本页 关闭 【字体:

  代表提案者: 吴映环

  会议届次: 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

  建议提案标题: 关于加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的建议

  建议提案编号: 第223号

  主办单位: 省生态环境厅

  会办单位: 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水利厅

  复文标题: 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第223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答复内容:

吴映环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的建议》(第223号)收悉,感谢您对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该建议被列为2019年省政府领导领衔督办建议提案,由卢雍政副省长领衔督办。省政府办公厅组织省有关部门进行了认真研究,经卢雍政副省长同意,现就建议提出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是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举措,是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和改善人居环境的重要内容,是建设百姓富生态美的多彩贵州新未来的客观要求。长期以来,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聚焦农村生活垃圾、污水处理和村容村貌的突出问题,下大力、出实招,农村面貌不断得到改变,农村人居环境实现整体改善。截至2018年底,全省累计投入22.66亿元(争取中央专项资金17.38亿元,安排省级配套专项资金5.28亿元),对4230个村庄开展了综合整治。经整治的建制村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60%以上,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70%以上,畜禽粪便综合利用率达到70%以上,饮用水卫生合格率达到90%以上。

  一、关于从战略高度来谋划生态文明建设的建议。省委、省政府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把生态文明建设作为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加快多彩贵州新未来建设的战略高度来谋划,全面推进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一是成立了由省委书记、省长任组长,相关省领导任副组长的生态文明建设领导小组,并报请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贵州)实施方案》,《方案》明确:“完善农村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机制。全面改善贫困地区群众生活条件。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改善行动计划,整村整寨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制定了《贵州省贯彻落实<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贵州)实施方案>任务分工方案》《2019年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贵州)建设工作要点》,明确工作重点、细化任务分工。召开了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大会暨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贵州)建设推进会,就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进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进行安排部署。将每年6月18日确定为“贵州生态日”,成功举办“保护母亲河·河长大巡河”及“巡山、巡城”等系列活动。二是按照高质量发展要求,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不断打通“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转换通道,让生态要素成为生产要素、生态优势成为发展优势、生态财富成为经济财富。实施振兴农村经济的深刻产业革命,深入推进农业绿色化、优质化、特色化、品牌化,促进产业生态化、生态产业化,优化农业生产力布局,提升农业质量效益。深入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验收耕地红线,保障粮食产能稳定。创新品牌培育发展模式,实施“贵州绿色农产品”整体品牌建设工程。推广“龙头企业+合作社+农户”模式,大力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村村建立合作社、贫困户全部加入合作社。把绿色金融作为撬动金融资源流向低消耗、低排放、低污染领域的重要抓手,引导资本涌向绿色发展的新产业、新技术、新产品、新业态,通过金融运作机制支持低碳经济发展,维护生态环境平衡。扎实推动绿色信贷,充分利用我省生态优势,发展林业金融和生态金融。积极推进绿色保险,在遵义市、黔南州、贵安新区等地开展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试点。按照循环经济理念,推动“生态服务+制造”“生态服务+农业”,大力发展低污染、低排放、低消耗的现代生态服务业。三是广泛开展农村精神文明示范县、文明村镇、星际文明户、文明家庭等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提升农民文明素质和农村社会文明程度。加强农村科普教育,倡导健康生活,引导农民群众崇尚科学,养成健康、文明、科学的卫生习惯和绿色生活方式。实施公民道德建设工程,深入开展“明礼知耻·崇德向善”主题实践活动,发挥道德讲堂等积极作用,推进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和诚信建设,增强农民的社会责任意识、规则意识、集体意识、主人翁意识。开展农村环境卫生和健康教育全覆盖行动,培育文明健康生活方式,提高村民环境意识和文明水平。开设农民讲习所和市民讲习所,编制大中小学、党政领导干部生态文明读本,广泛宣讲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营造生态文明建设的浓厚氛围。

  二、关于创新政府管理,落实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的建议。坚持把实施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作为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的具体行动,认真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创新管理体制机制,推进农村生态环保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和经常化。一是省政府与9个市(州)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2个省直管县(市)政府、38个省直部门签订了《环保督察整改暨污染防治攻坚工作目标责任书》,全面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各项目标任务。同时,认真落实“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管生产必须管环保、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的要求,制定了生活垃圾分类、长江经济带“三水共治”、绿色矿山建设、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公路水路生态环境保护、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水土保持、河湖执法、工业园区高质量发展等政策措施,压实各行各业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并对照年初签订的目标责任书,对各市(州)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和省直有关部门生态环境保护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了考核。二是修订完善《贵州省市(州)党政领导班子工作实绩考核评价办法》,增加“环境保护工作成效”指标。修订完善《贵州省市州和县域经济发展综合测评办法》,增加了反映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指标,开展绿色发展指数测算,并将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曝光的典型案例和央视“焦点访谈”曝光的问题纳入县域经济发展综合测评。制定实施《贵州省贯彻落实<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规定(试行)>的实施意见》,落实领导干部任期生态文明建设责任制,推动领导干部切实履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督促各地各有关部门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贵州省生态环境损害党政领导干部问责暂行办法》《贵州省林业生态红线保护党政领导干部问责暂行办法》等文件,对生态环境损害负有责任的领导干部进行严肃查处。三是制定了《贵州省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意见》《贵州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将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列为我省乡村振兴战略六大任务之一,进一步明确了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的目标任务、实施步骤、政策支持和保障措施等,强化顶层设计和指导,统筹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编制印发了《贵州省村庄规划编制导则(试行)》,组织编制全省86个县(市、区)域乡村建设规划,全省行政村的村庄规划编制实现全覆盖。制定了《贵州省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试点实施方案》,在赤水、绥阳、钟山、普定、思南等县域开展试点。制定了《贵州省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实施方案》《贵州省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并积极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三、关于推进农村生态环境保护法制化的建议。积极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地方条例制定,完善生态环境保护各项规章制度,加快构建生态文化体系、生态经济体系、生态文明制度体系、生态安全体系,将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各项工作全面纳入法制化轨道。一是配合省人大常委会制定出台了《贵州省生态文明建设促进条例》《贵州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贵州省噪声污染防治条例》《贵州省水污染防治条例》,基本形成了我省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立法的“四梁八柱”。印发了《贵州省绿色制造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关于加快磷石膏资源综合利用的意见》《贵州省磷石膏“以渣定产”工作方案》《贵州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18—2020年)》《贵州省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贵州省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贵州省推进“厕所革命”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关于加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设施建设的意见》,切实完善生态环境保护各项规章制度,对打乡村环境整治战役各项工作进行了周密部署。二是探索建立由财政补助、农业保险等方式组成的风险补偿机制,巩固调减玉米成果,全域取缔网箱养鱼,促进农村发展和生态保护协同共进。建立培育发展环境治理和生态保护市场主体、加快节能环保产业发展等政策机制,改革矿业权出让收益由收缴制变为征收制,积极推行排污权有偿交易。抢抓赤水市作为全国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编制工作试点和我省被国家列为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的机遇,科学评估核算生态产品价值,培育生态产品交易市场,创新生态产品资本化运作模式,建立政策制度保障体系。三是加快完善生态环境监管体系,推进管理体制和监管机构改革,建立健全污染治理机制和生态环境质量管理制度,加快推行排污许可制度。加快完善生态环保经济政策体系,强化资金和财税政策保障,积极拓宽融资渠道,健全资源有偿使用和生态补偿制度。加快健全生态环境保护法治体系,加强生态环境立法,强化司法保障和执法队伍建设。加快完善生态环境保护能力保障体系,推进大数据监控平台和生态环境应急保障体系建设。加快完善生态环境保护社会行动体系,加强宣传教育,完善省级生态环境保护荣誉制度和公众监督、举报反馈机制。通过生态环境治理体系构建,推动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四、关于发挥科技在改善农村生态环境中的支撑作用的建议。始终强化科技在改善农村生态环境中的重要支撑作用,注重探索、研发和应用有关先进技术工艺,借助现代科技的力量,着力解决农村生态环境突出问题。一是编制了《贵州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适用技术指南》《贵州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贵州省农村生活垃圾技术导则(试行)》,发布了地方标准《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技术规范》(DB52/T1057-2015),参与编制了国家标准《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导则》(GB/T37071-2018),统一农村生活污水、生活垃圾处理技术标准。二是发布“农户生活污水分散式处理系统技术榜单”,推动分散居住农户开发就近处理、就地排放生活污水的新技术、新装备和新业态。研发了山地无动力污水处理技术、太阳能微动力人工湿地处理技术、生态型立体微循环生化反应集成系统技术、截流式农村污水收集和面源污染控制集成系统技术等多种适合我省不同区域和地理环境的农村污水处理工艺,将污水治理与景观营造相结合,利用废弃物实施沼气集中供气等办法,实现种养结合,推动了生态循环农业发展。三是大力推广集约化育苗、水肥一体化、绿色防控等绿色生态生产技术,并以茶叶、水果、辣椒、蔬菜、水稻等优势作物为重点,将“贵州茶树病虫害绿色防控示范与推广”“我国南方稻区重大病虫害防控药剂研发与应用”“贵州五种特色果蔬病虫害绿色防控技术体系服务企业行动计划”等一批绿色生产关键技术科技成果转化为重点示范项目,实现减肥减药、增收增效的目标。

  五、关于构建平衡协调成熟稳定的农村生态循环系统的建议。从控制农业生产资源浪费、环境污染入手,合理开发与利用农业资源,兼顾经济、社会、生态效益,持续发力,逐步构建平衡协调成熟稳定的农村生态循环系统。一是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的通知》《贵州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大力实施“厕所革命”,加快推进户用卫生厕所建设和改造,开展厕所粪污治理,生活污水乱排乱放得到管控。大力推进河(湖)长制,印发了《贵州省全面推行河(湖)长制总体工作方案》,将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纳入河(湖)长制管理。编制了《贵州省乡村污水治理三年推进方案(2018-2020年)》和《贵州省中心村污水集中收集处理方案(2018-2022年)》,通过实施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示范试点、整县推进、积极争取安排资金等措施,因地制宜选取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技术和模式,采用污染治理与资源利用相结合、工程措施与生态措施相结合、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建设模式和处理工艺,逐步建设农村生活污水收集处置设施,推动城镇污水管网向周边村庄延伸覆盖,梯次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深入开展农村千人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隐患排查整治,完成新划定保护区的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和保护区内问题整治。截至2018年底,我省已有2538个建制村建设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建制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覆盖率达到18.9%,其中,乌当等16个县(市、区)达到30%以上。二是印发了《贵州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专项行动方案》,将构建村庄保洁长效机制、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探索建立生活垃圾回收利用体系、开展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排查整治作为重点任务,突出农村资源化、减量化处置,最大限度降低垃圾污染,有序推进我省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积极推进湄潭县、西秀区、麻江县等3个全国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试点县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截至目前,3个示范县行政村垃圾分类覆盖率达80%以上,其中,麻江县开展的“小手拉大手”试点经验正在全省推广。遴选了赤水市、普定县等10个试点县(市)开展整县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截至2018年底,10个试点县(市)已通过第三方机构评估验收,以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为主的收运处置体系模式正在全省推广应用。三是严格执行化肥、农药等农业投入品质量标准,全面推广水肥一体化、测土配方施肥等技术,全省主要农作物化肥、农药使用量逐年减少。大力推广生态调控、生物防控、理化诱控等非化学防控技术,提高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覆盖率。坚持种养结合和疏堵结合,大力推行“草—沼(肥)—果(菜、茶)”生态种养模式,推进循环农业发展。整合中央、省级资金共计7092万元,用于畜禽粪污治理和养殖场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截止2018年底,实际完成大型养殖场粪污处理设备装备率100%,规模化养殖场粪污处理设备装备率86%,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率64%。四是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畜禽养殖污染排查和整改工作的通知》《关于加快培育新动能建设新业态实现渔业绿色发展的意见》,并从控制农业生产资源浪费、环境污染入手,合理开发与利用农业资源,兼顾经济、社会、生态效益,持续深入开展农艺措施节水抗旱、化肥减量、农药减量、水产养殖污染减排、畜禽养殖提升、农村污染治理、清洁生产、资源循环利用、生态循环农业创建和农业标准化工程。2017-2018年分别下达中央财政专项资金5881万元和4750万元,支持畜禽养殖场建设粪污收集、贮存、处理和利用设施,合计对全省88个县(市、区)921个养殖场(点)粪污处理设施进行了改造。分别在七星关区和赤水市开展生态循环农业试点示范工程。开展人工增殖放流珍惜特有鱼类400余万尾。向23个蔬菜产业重点县大力推进土壤防治工作,实施绿色生态为导向的农业支持保护补贴政策,引导农民减少化肥农药用量、施用有机肥,推广测土配方施肥和病虫害绿色防控技术。计划推广稻渔综合种养4.3万亩。计划支持大方县、七星关区等地开展地膜残留污染调查和农膜回收利用试点工作。

  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美丽宜居乡村,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一项重要任务,事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事关广大农民根本福祉,事关农村社会文明和谐。下一步,全省将按照与自身发展水平相适应的标准梯次,在重点打造10个示范县、100个示范乡镇、1000个示范村,通过示范引领和辐射带动,树立典型和样板的基础上,切实加大农村人居环境改善。一是加强村庄通组路、串户路建设。以庭院硬化和“三治”为重点,全面清理乱堆乱放、乱贴乱画、乱搭乱建;加强村庄农房风貌引导和管控。推进村庄绿化建设。二是加快推进基础设施、生活垃圾污水治理、“厕所革命”等方面提档升级。推进农村户用卫生厕所改造和建设,到2020年力争完成改造建设172.76万户,全省农村户用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85%左右。加快村庄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推广我省示范小城镇“1+N”经验,推进县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管理。确定实现垃圾分类全覆盖和取缔垃圾露天堆放、简易填埋的时间表,到2020年力争实现90%的村庄生活垃圾得到治理。三是着力巩固提升全省村庄规划编制全覆盖成果,持续优化完善各地村庄规划及“一图一表一说明”,推动山水、田园、林地和村庄有机融合,不断探索形成诸如黔北民居、黔东南民居等具有地域特点、民族特色、文化特征的贵州民居新样板。

  2019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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