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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农业农村厅关于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第530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0年07月16日 打印本页 关闭 【字体:

符宁平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册亨县岩架香蕉产业园香蕉基地灌溉设施建设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我省农业产业基础设施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建议提出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关于“加大对岩架香蕉产业园区水利设施建设支持力度”的答复

  为切实完善岩架香蕉产业园区水利设施建设,2020年,由册亨县人民政府牵头规划了岩架镇洛凡村、洛王村、纳碰村、板弄村等沿江一带建设1万亩的糯米蕉核心示范基地,覆盖了《关于加大册亨县岩架香蕉产业园香蕉基地灌溉设施建设的建议》中提到的浪界、坝休、伟仁、板弄片区,目前该项目处于项目申报阶段。

  资金支持方面,近两年,我厅已安排册亨县农田建设补助资金3690万元,由册亨县按贫困县涉农资金整合政策统筹使用。今年,农业农村部、财政部继续在全国开展农业产业强镇示范建设工作,引导各地建设农业产业强镇。册亨县岩架镇已被纳入2020年我省实施产业强镇项目示范点,中央和地方财政将统筹投入1000万元用于支持册亨县在以岩架镇板弄村为主的优质糯米蕉栽培区,布局水肥一体化、引水提灌工程。目前册亨县农业农村局已完成该片区实地勘踏,对符合高标准农田建设灌溉项目实施条件的区域,将在今后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中给予优先安排。

  今后,我厅将继续指导册亨县发展好糯米蕉产业,加强农田建设工作指导力度,进一步推动当地香蕉产业健康持续发展。

  再次感谢您对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的支持。

    

                     贵州省农业农村厅

                                                   2020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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