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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发展改革委关于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第437号建议的答复(黔发改议复字〔2020〕75号)

发布时间:2020年07月17日 打印本页 关闭 【字体:

  省发展改革委关于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

  第437号建议的答复

  黔发改议复字〔2020〕75号

胡敬斌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将鸡鸣三省、川滇黔省革命委员会旧址等红色遗址遗迹纳入长征国家文化公园建设重点区域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我省长征国家文化公园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建议提出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长征国家文化公园建设是重大的政治工程、文化工程、民生工程,对革命老区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的促进作用。国家《长城、大运河、长征国家文化公园建设方案》和省《长征国家文化公园贵州重点建设区工作方案》印发后,我委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要求积极开展相关工作。一是主要领导亲自安排部署,由分管领导具体负责,抽调精干力量组建工作专班,推进国家长征文化公园建设有关工作。二是加强与省文化和旅游厅的协调配合,同步推进《长征国家文化公园贵州重点建设区建设保护规划》起草工作。经市州申报,专家评审,毕节市川滇黔省革命委员会旧址陈列提升工程、钱壮飞烈士纪念馆陈列提升工程、林青纪念陈列馆陈列提升工程、红军长征文物保护修缮工程、红色大关保护利用工程已列入规划。该《规划》于2020年1月报送国家审核,待批复。

  下一步,一是积极协同省委宣传部、省文化和旅游厅做好长征国家文化公园贵州重点建设区的有关工作,进一步强化项目的谋划储备,积极争取中央资金支持,确保按时完成长征国家文化公园贵州重点建设区的建设任务。二是积极指导市州和县级发展改革部门做好长征国家文化公园贵州重点建设区建设项目的实施工作。三是积极申请将“长征国家文化公园贵州重点建设区建设保护项目”纳入国家、省“十四五”规划重大工程项目库,有序推进项目建设。

  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5月12日

  (附注:公开发布)

  (联系人:黄冠男;联系电话:0851-852833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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