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财政厅关于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第3号建议的答复
黔财议复字〔2020〕85号
黄晓霞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完善减税降费配套政策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我省财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提出答复意见如下。
一、减税降费总体情况
实施更大规模减税降费是党中央、国务院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举措,对减轻企业负担、激发微观主体活力、促进经济增长具有重要作用。近年来,我省切实将加大各项减税降费政策的落实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从税务部门了解的情况:2019年我省不折不扣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全年新增减税237.66亿元,降费82亿元,社会和企业税费负担明显减轻,获得感明显提升,提振了企业信心,激发了市场活力,促进了全省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相关建议的答复意见
(一)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财政体制改革,加强制度建设,加紧出台其他领域的具体改革方案”。为贯彻落实好国务院印发的《实施更大规模减税降费后调整中央与地方收入划分改革推进方案的通知》(国发〔2019〕21号)文件精神,理顺中央与地方财政、省以下各级财政分配关系,支持各级政府落实减税降费政策,结合我省经济发展实际实际,省政府于2019年印发出台了《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贵州省实施更大规模减税降费调整省以下收入划分改革推进方案的通知》(黔府发〔2019〕21号)。主要内容有:一是保持省以下各级现有财力格局总体稳定,明确省以下增值税分享比例“23:19:58”在2—3年过渡期到期后继续保持不变,确保市县各级财力基本保持不变。二是调整完善增值税留底退税分担机制。按照深化增值税改革的总体要求,合理确定省以下增值税留底退税分担机制,调动市县加快经济发展、优化营商环境的积极性,减轻基层财政退税压力。三是后移消费税征收环节并稳步下划地方。按照健全地方税体系改革的要求,将部分在生产环节征收的现行消费税品目逐步后移至批发或零售环节,拓展地方收入来源,培育地方优质财源。以改革促成效,不断增强我省应对更大规模减税降费的能力。
(二)关于“制定财政事权清单,并完善相关配套管理办法”。
为了逐步缩小县域、市地间基本公共服务差距,我省按照中央的改革部署,稳步推进省以下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改革。2018年出台了《贵州省省以下基本公共服务领域共同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试行)》(黔府办函[2018]147号),改革主要内容有:一是根据基本公共服务事项的受益范围和均等化程度,结合我省现行财政保障模式,将教育、社保等八大类18项基本公共服务领域中央与地方共同财政事权,全部确定为省与市县共同财政事权,并分别明确每一项保障标准。二是在保持现有各级财力格局总体稳定的前提下,适当增加和上移省级支出责任,加大对市县的补助力度。结合省以下财政体制,明确省、市(州)、县(市、区、特区)三级分担比例,建立起清晰规范、权责匹配的省与市县支出责任分担方式。确保我省基本公共服务制度体制责权清晰、保障有力。
2019年起,按照中央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改革的工作部署,省财政继续推进医疗卫生、科技、交通运输、教育等各领域的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改革,分领域明确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清单,强化省、市(州)、县各级政府的主体责任,严格落实保障标准,切实履行支出责任,加大对贵州重点区域、重点领域和重点方向的资金保障力度。
(三)关于“加大对欠发达地区均衡性转移支付、县级基本财力保障奖补资金等转移支付的力度”。近年来,省财政不断加大对市县的补助力度,缓解市县财政收支矛盾,财力进一步下沉,为市县经济发展起到了强有力的支撑作用。以遵义市为例:省财政下达遵义市转移支付从2015年297.54亿元增加到2019年的403.07亿元,五年间转移支付总额1785.26亿元,年均增幅7.9%,高于中央对我省转移支付年均增幅1.3个百分点。在部分财力性转移支付上给予遵义市重点倾斜,如:2019年下达遵义市均衡性转移支付50.19亿元,增加4.07亿元,增长8.8%,补助额度在全省市州中排位第2;下达遵义市县级基本财力保障奖补资金19.31亿元,增加2.03亿元,增长11.8%,补助额度在全省市州中排位第2。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和建议
下一步,省财政将不断深化财税体制改革,调整和完善转移支付分配办法,在全面落实中央减税降费政策的同时,充分发挥积极财政政策的引导作用,按照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改革等制度改革的要求,加大对市县的补助力度,促进地区间均衡发展。同时,建议遵义市以实施更大规模减税降费调整财税体制改革为契机,突出重点,实现产业结构优化;抢抓先机,培育地方优质财源,以改革促成效,不断增强遵义市应对更大规模减税降费的能力,促进经济社会稳定协调发展。
2020年5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