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财政厅关于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第570号建议的答复
黔财议复字〔2020〕84号
刘大英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请省增加对贵阳市转移支付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我省财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提出答复意见如下。
一、省财政对贵阳市的支持情况
(一)财政体制上给予贵阳市最大支持政策,对贵阳市土地出让收入全额返还。为支持贵阳市发展,省财政自2003年起实行对贵阳市的土地出让收入返还政策。按照《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贵阳市加快经济社会发展的意见》(黔府发〔2010〕15号)文件规定,对于原黔府办函〔2003〕78号文件实施的贵阳市土地出让收入返还于2010年继续执行,并延续至“十二五”期末。2015年再次将贵阳市上划省土地出让收入给予返还补助的执行期延长到2020年。因此,省财政在财政体制上给予了贵阳市最大的支持政策,对贵阳市近二十年的土地出让收入全额返还。从近五年的执行情况来看,省财政2015年返还贵阳市全辖土地有偿使用收入3.66亿元,2016年返还2.78元,2017年返还10.16亿元,2018年返还10.51亿元,2019年返还15.11亿元。五年来省财政共计体制补助贵阳市42.22亿元,年均增长42.5%。
(二)不断加大对贵阳市的转移支付力度。近年来,省财政不断加大对贵阳市的转移支付力度,下达贵阳市转移支付从2015年的156.95亿元增加至2019年的215.94亿元,五年转移支付总额990.89亿元,年均增幅8.3%,高于中央对我省转移支付年均增幅1.7个百分点。其中:下达息烽县转移支付从2015年的16.09亿元增加至2019年的18.4亿元,五年转移支付总额90.15亿元。
二、相关建议的答复意见
(一)关于“建议省在制定对下转移支付办法时,应充分考虑省会中心城市的流动人口、......等城镇化因素,给予贵阳市较充分的保障”的答复意见。按照深化财政体制改革的要求,省财政不断调整和完善转移支付分配办法,充分考虑贵阳市等中心城区城市的发展实际,增强人口流入地的财政保障能力,促进地区间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一是在分配均衡性转移支付等补助时充分考虑流入人口因素。均衡性转移支付选取“常住半年总人口”因素算账,考虑了外来人口对流入地的相关支出成本影响,同时,考虑贵阳市等市辖区及州府所在地的市吸纳农业转移人口较多,相应增加了当地政府的财政支出,在支出成本差异系数中又引入了“市辖区差异系数”,省会城市市辖区差异系数按1.3确定、市辖区或州府所在市按1.15确定、其余县(市、区)按1确定,增强了中心城市人口流入地的财政保障能力。2019年下达贵阳市均衡性转移支付20.71亿元,增加1.91亿元,增长10.2%,高于全省增幅0.8个百分点。二是建立财政转移支付同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挂钩机制。加大对中心城区等人口流入地的奖补力度,2019年下达贵阳市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挂钩奖补资金1.94亿元。
(二)关于“加大一般性财政转移支付力度”的答复意见。近年来,按照中央优化转移支付制度的要求,我省不断调整转移支付结构,以一般性转移支付为主体, 完善一般性转移支付增长机制。以贵阳市为例,省财政下达贵阳市一般性转移支付从2015年的72.37亿元增加至2019年的122.59亿元,年均增幅14.1%;一般性转移支付占补助总额的占比从2015年的46.1%提高到2019年的56.7%,提高了10.6个百分点。下达息烽县一般性转移支付从2015年的7.47亿元增加至2019年的9.94亿元,占比从46.4%提高到54%,提高了7.6个百分点。其中均衡性转移支付、县级基本财力保障等财力性转移支付逐年增加,为促进地区经济发展、提高基层财力水平、缓解市县财政困难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三)关于“请省给予一定的贴息等补助,扩大对地方基础设施建设的补助规模,减少地方政府的配套资金”的答复意见。一是省财政2019年通过中央及省级预算内投资等专项资金安排贵阳市17.8亿元,用于支持贵阳市交通、水利、农业、环保等领域基础设施建设,较2018年增加5.18亿元,增幅达41%。二是近年来,省财政厅会同省发展改革委在安排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资金时,在充分考虑各地财力情况下,坚持省级承担大头,各市州县按不同的比例承担部分配套资金,进一步减轻市州财政负担。三是中央及省级在安排地方项目时,所下达的投资大多属于补助性质,并已经逐步降低了地方配套资金比例。对于基础设施建设重按规定地方仍应配套的部分资金,按照国家现行的分税制财政体制,根据事权与支出责任相匹配的原则,仍然需要各级政府切实履行支出责任,确保项目按计划建成并发挥效益。
(四)关于“每年从给予省的新增地方政府债券中分配一定额度由贵阳市自行支配”的答复意见。2020年,按照中央关于新增专项债券“资金跟着项目走”原则,结合相关项目成熟度、融资收益平衡等情况,经报省人民政府同意,在中央下达我省新增专项债券额度内,分配贵阳市103.32亿元,用于支持“贵阳市城市停车场”“贵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建设工程”等55个项目建设。分配贵阳市新增专项债券额度占中央下达我省新增专项债券额度的18.75%,位居全省首位。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和建议
贵阳市是全省经济发展要素最集中,引领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火车头”,也是财力状况最好的区域。在当前我省收支矛盾加大的背景下,按照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促进全省地区间均衡发展、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策部署,省对市县转移支付重点向贫困地区、民族地区等财政困难地区倾斜。贵阳市应充分利用资源优势、抢抓机遇、率先突破,切实提高其辐射带动功能,引领黔中经济区率先崛起,为促进全省经济加快发展发挥重要作用。
下一步,省财政将不断调整和完善转移支付分配办法,按照户籍制度改革、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改革等制度改革的要求,加大对中心城区、人口流入地市县的补助力度,促进地区间均衡发展。同时,为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对于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配套,我们建议贵阳市在申报项目时,按照实事求是、量力而行的原则提出项目实施计划和筹资方案,并根据国家关于创新重点领域投融资机制鼓励社会投资的精神,创新投资运营机制,拓宽融资渠道,发挥政府投资的引导带动作用,推动地方重大基础设施建设。
2020年5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