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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司法厅关于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第374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0年08月17日 打印本页 关闭 【字体:

董泽琴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行政检察监督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我省行政检察监督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建议中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一、关于通过完善行政手段与司法手段相衔接的治理模式,提升行政执法机关与检察机关的相互协助、配合和支持,提升工作实际成效的问题

  省司法厅作为省人民政府的法制机构,成立了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处,负责指导、监督各地各部门行政执法工作。行政执法监督是负有监督职责的国家机关对行政执法主体实施行政执法行为,是否符合行政法律规范进行检查与督促,并且对违法行为予以纠正的活动。2018年开始施行的《贵州省行政执法监督办法》(省人民政府第179号令)明确,行政执法监督是指行政机关内部上级行政机关对下级行政机关执法的层级监督,包括县级以上政府对下级政府的行政执法行为,本级政府对所属行政执法部门的行政执法行为,市级以上行政执法部门对本系统内下级行政执法部门的行政执法行为实施监督。《行政诉讼法》明确,检察机关对行政诉讼活动享有监督的权利,赋予检察机关在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领域,相关行政机关不作为或者怠于履职指示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时提起公益诉讼的权利。行政执法监督权与行政检察监督权的主体不同,监督的范围、方式不同,相互补充,相互衔接,形成对行政权力运行监督的闭环。在今后的工作中,我省各级检察机关和司法行政机关将继续依法开展对行政执法的监督工作,各司其职、相互配合,通过信息共享、案情通报、联合检查、案件线索移送等方式,实现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和政府层级监督有效衔接。

  二、关于树立“寓支持与监督”的监督理念,建立联络机制、备案机制等多项机制的问题

  当前,我省各级检察机关深刻认识检察机关与审判机关维护司法公正的目标一致,行政检察与行政机关推进依法行政、构建法治社会的目标一致,践行精准监督理念,把行政检察作为推动国家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运用法治思维解决重大社会问题的有效手段。日前,我省黔东南州检察院与州司法局共同制定下发了《黔东南州行政检察监督与行政执法监督衔接办法》,明确建立了检察机关与司法行政机关案件信息共享,线索双向移移送,工作会商和研判等工作机制,促进了检察机关和司法行政机关对行政执法监督工作的双向联动。毕节市出台了《毕节市人民检察院、毕节市司法局关于印发<毕节市行政检察与行政执法监督衔接机制>的通知》,要求通过建立案件办理制度、案件执行制度和社会治理制度等方式,实现相互配合,有效衔接。省司法厅将牢牢抓住监督这个核心,切实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加强与省人民检察院的沟通联系,总结黔东南州、毕节市在推行此项工作中的经验,适时联合省人民检察院研究出台我省关于加强行政检察与行政执法监督衔接工作的制度性文件,明确建立联络机制、备案机制等要求,促进检察监督与行政执法监督有机贯通,相互协调。

  三、关于建立沟通协作机制的问题

  一是积极探索行政执法与行政检察平台的衔接。省司法厅正在建设“贵州省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平台”,该平台覆盖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行政征收征用、行政许可5类执行执法行为及行政裁决案件办理流程,为省、市(州)、县(市、区)、乡(镇、街道)四级未建执法系统的行政执法部门提供执法办案支撑,与现有行政执法部门在用执法系统对接,实现执法信息网上录入、执法程序网上流转、执法活动网上监督、执法决定实时推送、执法信息统一公示、执法信息网上查询。该平台上线后,争取实现行政机关与检察机关案件办理信息共享,着力破解基层院行政检察监督线索少案源不足的难题。省市场监管局建设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信息建设共享平台已经上线,为检察机关获取案源开展检察监督工作提供新途径。认真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统筹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检察机关加强与自然资源部门的协作配合,在有条件的地区探索建立自然资源行政执法与行政检察衔接平台,畅通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渠道。二是推动智慧行政检察。各级检察机关以统一业务应用系统2.0版本的试点运行为契机,围绕行政检察新增业务流程、优化报表填报功能、数据统计与分析、智能辅助办案等功能需求,加强与省人民检察院信息中心大数据办公室的沟通协作,探索实现与行政机关案件办理信息共享的技术实现途径,进一步延伸非诉执行监督的触角,通过大数据实现行政机关与检察机关行政检察部门案件信息共享。

  四、关于加强公益保护的问题

  全省检察机关牢固树立“通过诉前程序实现维护公益目的是司法最佳状态”的理念,聚焦“舌尖上的安全”、聚焦中央环保督查、聚焦百姓身边的公益,不断创新工作方法,不仅公益诉讼案件数量在稳步上升,案件质量也在持续提高。围绕食品药品安全、生态环境、国有财产保护等重点领域立案办理公益诉讼案件7765件,97%的问题通过诉前程序得到解决。黔西南贞丰县检察院发挥诉前检察建议作用,一案追缴国有土地出让金2.1569亿元。安顺紫云县检察院办理的紫云县环保局怠于履职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案件入选最高检发布的“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专项监督活动”典型案例。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我省行政检察监督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向您一如既往关心支持这样工作,多为行政检察监督工作的改革发展建言献策。

  贵州省司法厅

  2020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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