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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关于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第563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0年11月20日 打印本页 关闭 【字体:

  人大代表: 施波

  会议届次: 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

  建议标题: 关于设立“过桥贷款”缓解企业融资难的建议

  建议编号: 第563号

  主办单位: 省地方金融监管局

  会办单位: 省发展改革委 省财政厅 人行贵阳中心支行 中国银保监会贵州监管局

  复文标题: 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关于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第563号建议的答复

 

答复内容:

  施波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设立“过桥贷款”缓解企业融资难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我省金融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建议提出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省高度重视企业在经济下行环境中,盈利能力减弱、资金流动性差等问题,相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研究制定一系列有效措施,有效缓解银行贷款到期偿还时的流动资金困难问题,降低企业融资成本,支持实体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一、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和杠杆作用

  一是设立转贷资金。目前,我省已设立了白酒应急转贷等资金,缓解仁怀白酒企业临时资金周转困难,降低企业融资成本。2015年11月,由省财政出资3000万元专项资金,由仁怀市财政出资2000万元,共同建立白酒转贷资金池,由仁怀市政鑫担保有限公司具体承办和运作,并制定了《偿贷周转金管理办法》。截至2020年4月底,已为仁怀市白酒生产、销售企业转贷404户次,金额12.64亿元,对支持仁怀白酒企业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按照《财政部关于全面清理规范地方财政专户有关事宜的通知》(财库〔2017〕79号)精神,地方存量财政专户包括非税收入专户等7种常规类和粮食风险基金专户等12种专项支出类账户,不能再新开设其他类型的财政专户。我省成立了贵州金控集团、省农担公司等金融机构,通过金融机构市场化方式,设立“过桥贷款”资金保障企业新旧贷之间的“过桥”所需,促进企业健康发展。

  二是完善政策性担保体系。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政策性担保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黔府办函〔2016〕79号)等文件精神,先后出台《贵州省财政厅关于印发贵州省政策性融资担保政银担风险分担实施细则的通知》《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我省政策性担保工作的通知》等一系列文件,着力建立“4321”政银担风险分担机制,致力于发挥我省政策性担保体系功能,缓解小微企业和“三农”的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截至2020年3月底,全省政策性担保机构在保余额694.99亿元,在保户数87244户;全省“4321”业务在保余额166.59亿元,累计扶持小微企业和“三农”共44071户;省农担体系已为全省3.8万个农业经营主体提供融资担保,累计担保额80亿元,在保余额69.98亿元。

  二、强化金融政策引领

  一是自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2月2日,省地方金融监管局会同人民银行贵阳中心支行、贵州银保监局、贵州证监局迅速研究,率先在全国制定印发《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金融服务和安全稳定工作的通知》,从10个方面对金融机构做好疫情防控期间金融服务和金融安全稳定工作作出明确部署。结合疫情发展态势和脱贫攻坚疫情防控“双战双捷”形势需要,2月21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全省金融业进一步服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通知》,提出20条务实管用措施,明确“灵活运用无还本续贷、应急转贷等措施,支持企业稳定授信”“受疫情影响需要延期还款、续贷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主动给予一年以内的续贷安排,通过适当降低利率、减免逾期利息、调整还款期限和方式等,满足小微企业合理资金需求”等,发挥金融政策的牵引带动作用,疏通传导机制,缓解融资难融资贵,为疫情防控、复工复产和实体经济发展提供精准金融服务。截至5月15日,省内银行业金融机构累计为5666家企业办理展期、续贷,涉及贷款金额221.17亿元。

  二是鼓励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开展无还本续贷业务,辖内银行业金融机构结合自身实际情况,通过完善续贷机制、建立尽职免责和考核激励制度、创新提升续贷效率等措施积极开展无还本续贷业务,提高民营和小微企业无还本续贷占比,有效缓解企业借助外部高成本搭桥资金转贷压力。如贵阳银行开展了合同续贷和借据续贷两种模式的无还本续贷业务,光大银行贵阳分行创新出台无还本续贷的授信产品“便捷续贷”等,截至2020年3月末,全省银行业金融机构无还本续贷贷款余额317.61亿元,当年无还本续贷贷款累放金额92.25亿元。

  三是积极运用各项货币政策工具,加强对民营和小微企业的信贷支持。截至4月末,全省再贷款、再贴现余额同比增长48.5%,为满足民营和小微企业有效信贷需求和票据融资提供了有力支持。同时,积极引导金融机构使用降准释放资金加大对民营和小微企业支持,今年以来3次降准释放可用资金243亿元。

  四是优化信贷产品,加强对民营和小微企业的金融服务。积极支持金融机构通过供应链帮助小微企业融资。引导和鼓励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发行专项金融债券等,进一步拓宽金融机构融资渠道和主动负债能力,为支持民营和小微企业发展融入长期稳定低成本资金。截至2020年4月末,全省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共发行各类金融债券305.74亿元,其中,小微企业专项金融债券50亿元。

  三、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创新产品和服务

  自2017年起,省地方金融监管局会同省财政厅、人民银行贵阳中心支行连续四年组织开展金融机构支持实体经济创新评选活动,通过持续扩大评选范围、加大宣传力度、强化资金奖励等措施,引导我省金融机构加大金融创新、扩大金融供给、增加信贷投放、优化融资结构、降低融资成本,提高金融机构供给质量效率。接力贷、授信循环贷等一批支持中小微企业资金周转的金融产品获奖,进一步调动了全省金融机构不断创新推动缓解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动力。

  四、加强企业诚信意识的培育

  一是积极开展“贵州省诚信示范企业”创建活动。我省已举办两届贵州省诚信示范企业”创建活动,两百余家企业获奖,根据《贵州省诚信示范企业联合激励政策(试行)》有关规定,获评企业将在企业融资、金融服务、政府专项资金及贴息安排和税收管理等方面享受联合激励政策。

  二是大力推进“信易+”守信激励工作。按照《贵州省加快推进“信易+”守信激励工作方案》部署,我省将从审批、贷款等方面有效开展“信易+”工作,向符合支持条件的诚信主体提供优质高效的“信易+”服务。以“信易贷”为例,目前我省已有128家银行机构入驻全国中小企业融资综合信用服务平台,并发布了31个信用金融产品供全省中小微企业融资选择。

  三是推进“银税互动”工作。截止目前,“贵州信用云”已为全省50余万户纳税人评定授信额度,19405户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凭借纳税信用获批贷款272亿元,实现了“以税投信、以信促贷”的效用。

  下步,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省财政厅、人民银行贵阳中心支行、贵州银保监局等单位,将持续做好监管引领和政策指导,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会同相关国家部委近期制定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强化中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指导意见》《关于进一步对中小微企业贷款实施阶段性延期还本付息的通知》等系列文件精神,指导金融机构按照“应延尽延”的要求,对符合条件的企业给予一定期限的延期还本付息安排,加大普惠小微信用贷款投放力度;探索将无还本续贷率等指标纳入考核,持续推动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切实缓解企业资金周转困难;加快推进贵州省大数据综合金融服务平台建设,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为我省实体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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