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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关于第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86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0年11月20日 打印本页 关闭 【字体:

  人大代表: 宋毅

  会议届次: 第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

  建议标题: 关于整治大学校园小额贷款的建议

  建议编号: 第186号

  主办单位: 省地方金融监管局

  会办单位: 省教育厅 中国银保监会贵州监管局

  复文标题: 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关于第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86号建议的答复

 

答复内容:

  宋毅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整治大学校园小额贷款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我省校园贷整治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建议提出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近年来,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清理整顿校园网络借贷部署要求,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省教育厅、省公安厅、贵州银保监局等部门结合职能职责,积极推动校园贷清理整顿,规范校园秩序,维护校园安全,整治取得阶段性成效。并于6月11日召开专题会议,听取各相关单位关于186号建议办理情况汇报,就进一步推进我省校园贷整治工作进行深入探讨。我们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组织开展校园网络借贷清理整顿。2017年12月,根据《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研究清理整顿校园网络贷款有关问题的会议纪要》(黔府专议〔2017〕74号)要求,省地方金融监管局会同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等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开展全省校园网络借贷清理整顿工作的通知》(黔府金发〔2017〕21号),明确了清理整顿工作内容、工作目标、工作措施、时间节点,以及相关部门及市(州)政府工作职责。清理整顿工作自2017年12月开始,至2018年4月结束,分宣传发动、摸底排查、清理整顿三个阶段进行,在全省45所高等院校共计排查学生281437人、教职工10446人,发放张贴《校园网络借贷风险告知通知书》及各式宣传单24万份,清除校园内违法违规网络借贷广告599条,公安机关立案查处校园贷违法违规行为16起,切实维护了广大师生合法权益。

  二、持续开展P2P网络借贷专项整治。P2P网络借贷是校园贷的主要形式之一,整治P2P网络借贷是从源头治理校园贷乱象的有效措施。在2017年开展全省校园网络借贷清理整顿工作中,省地方金融监管局、贵州银保监局对排查发现3家开展校园贷业务的省内P2P网络借贷机构进行监管约谈,及时叫停业务,并督促机构于2018年7月末完成了校园贷存量业务清零,未发生风险事件。按照国家网贷整治工作要求和省委省政府统一部署,省地方金融监管局会同贵州银保监局等部门持续开展P2P网络借贷专项整治工作,以机构退出为主攻方向,制定印发了《关于做好贵州省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良性退出工作的通知》(黔网贷整治办函〔2019〕9号),截至2020年6月末,全省63家网络借贷机构已退出市场42家,剩余网贷机构21家(其中,停业20家;阶段性经营1家,未涉及校园贷业务)。

  三、持续强化校园贷防范治理。省教育厅将防范、整治校园贷纳入教育系统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主要内容,指导、督促各学校完善预警机制,强化教育引导和线索排查,有针对性开展校园贷整治工作。制定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强化防范校园不良网贷宣传教育及相关工作的通知》,将防范校园不良贷款教育列入学校日常安全教育内容,通过安全教育专题课、黑板报、国旗下讲话、家长会等多渠道多形式在学校师生、家长中开展防范新型网络犯罪宣传教育活动,邀请公安、检察、电信、银行到学校开展“以案说法”专题讲座,提升师生防范能力。同时,督促各高校开展常态化、丰富多彩的消费观、金融理财知识及法律法规常识教育,培养学生理性消费、科学消费、勤俭节约、自我保护意识。邀请金融、法律、应急等方面的专家学者,有针对性开展校园贷等新型网络犯罪的课题研究,不断探索针对性和操作性强的预防措施及管理方法。为满足大学生在创业、培训等方面合理信贷资金和金融服务需求,净化校园金融市场环境,贵州银保监局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园贷规范管理工作的通知》,严格校园贷款市场准入管理,未经银行业监督管理部门批准设立的机构一律不得进入校园为大学生提供信贷服务。

  四、持续加大校园贷打击力度。省公安厅加强对校园贷款的技术反制,建立专门针对校园贷款的预警手段,劝阻反馈校园贷款预警信息,在源头上减少案件发生。定期对校园贷款类案件进行梳理,及时组织力量对案件开展侦查,打掉一批犯罪团伙,侦办一批犯罪案件,追缴一批涉案资金,消除现实危害,及时回应在校学生的诉求。加强对对公账户、银行卡、校园贷款平台等黑灰产业链的打击力度,及时将涉案贷款平台、银行卡、手机卡进行封堵和关停,斩断犯罪分子资金转移通道和清除犯罪土壤。同时,与学校建立完善校园贷款诈骗手法快速发布机制,及时汇总校园贷款手法,通过学校的APP、网站、微信公众号推送发布相关信息,切实增强学生的防骗意识和识骗能力。

  五、下一步工作打算

  按照省委、省政府统一部署,结合您提出的有关工作建议,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省教育厅、省公安厅、贵州银保监局等部门将加强协作配合,持续推动校园贷整治,切实维护校园安全秩序。

  一是加快推进P2P网贷机构转型退出工作。进一步压实地方属地责任、机构主体责任及股东责任,加强统筹调度,确保2020年底前实现我省在营网贷机构清零,存量风险得到有效化解。

  二是建立完善校园贷“打、防、治”长效机制。进一步细化教育、公安、银保监、金融监管、市场监管、通信等部门责任,加强工作联动,形成联防联治合力,严格校园贷款市场准入管理,严厉打击各类非法放贷机构,以及对在校学生违规放贷和暴力催收行为,加强校园及周边金融秩序整治,切实维护校园安全。

  三是加强防范非法校园贷宣传教育。创新宣传教育载体和方式,在学校、机关、社区、企业、农村深入宣传“校园贷”“套路贷”危害性,实施群防群治,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消费观,提升风险防范意识和识别能力,自觉抵制远离非法校园贷。

  四是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在风险可控前提下,有针对性开放高校助学、培训、创业等金融产品,向大学生提供定制化、规范化金融服务,合理设置信贷额度和利率,提高大学生校园贷服务质效,畅通合法、透明的校园贷服务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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