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关于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第541号建议的答复
人大代表: 张林鸿
会议届次: 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
建议标题: 关于绿色金融助推建筑产业绿色发展的建议
建议编号: 第541号
主办单位: 省地方金融监管局
会办单位: 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人行贵阳中心支行 贵阳市政府
复文标题: 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关于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第541号建议的答复
答复内容:
张林鸿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绿色金融助推建筑产业绿色发展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我省助推建筑产业绿色发展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建议提出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一、加大支持绿色建筑产业发展
(一)大力促进绿色星级建筑发展。我省自推进绿色建筑发展以来,深入贯彻落实绿色建筑发展各项工作部署,推进绿色建筑集中规模化发展,在法规上发布了《贵州省民用建筑节能条例》(含绿色建筑篇章),从政策上发布了《加快绿色建筑发展的十条措施》(经省人民政府同意)、《贵州省绿色建筑行动实施方案》等文件,健全和完善了绿色建筑管理的机制和制度。发布了《贵州省绿色生态小区评价标准》等涉及绿色建筑设计、施工、运行维护标准,共同构成了较为完善的绿色建筑发展的标准体系,标准体系涵盖设计、施工、评价等主要环节,建筑项目从单体建筑到生态城区(小区)由点及面发展。建设了绿色建造院士工作站,积极参与了国家“十三五”科技支撑计划项目和省部级科研项目近30多项,全面提升了建筑行业科技创新能力,为全面推动全省绿色建筑技术水平的提高提供了有力的支撑。我省绿色建筑在实践中得到不断发展和完善,有力推动了我省绿色建筑发展工作。全省打造国家级绿色生态城区1个(贵阳“未来方舟”项目),省级生态城区3个,省级绿色生态小区33个,全省共申报绿色建筑评价标识项目380个,累计完成绿色建筑面积6495万平方米(含绿色生态小区和城区在建项目),其中:一星级208个、二星级153个、三星级19个,在西部省份处于领先水平。
(二)持续加快装配式建筑发展。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省委省政府有关装配式建筑和绿色建筑的工作部署,围绕省委省政府提出的“加快转型、加快发展、推动跨越”的主基调,以全省生态文明建设为契机,结合实际、因地制宜,以政策为导向,以试点为引领,在城镇化进程中大力深入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结合贵州实际,在充分论证的基础上,2017年9月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了《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意见》(黔府办发〔2017〕54号),该《实施意见》明确了我省装配式建筑的发展目标、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同时对全省装配式建筑发展做出了科学部署,文件中明确我省力争到2025年底全省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达到30%。2017年11月我省三家企业(贵州省绿筑科建住宅产业化发展有限公司、贵州剑河园方林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贵州兴贵恒远新型建材有限公司)被住建部认定为我国第一批装配式建筑示范产业基地。评选出“观山湖区上安置房项目”等第一批共36个省级示范项目,形成以装配式建筑示范产业基地为龙头发展模式的推广和复制,装配式建筑示范产业基地的示范作用越来越明显,为我省装配式建筑的发展起到强而有力的示范引领作用。为推动装配式建筑发展,《贵州省绿色生态小区评价标准》(DBJ 52/T 084-2020)在第十章《鼓励与创新》章10.2.3“装配式建筑”明确提出“住区装配式建筑面积占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积极推进地区达到20%,鼓励推进地区达到15%以上,评价分值为6分”。
(三)深入推进磷石膏资源综合利用。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以渣定产”重大决策部署,坚决守好发展和生态两条底线,大力推进全省磷石膏资源综合利用,促进磷石膏化工产业绿色、创新、集约、高效发展,出台了《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磷石膏资源综合利用的意见》(黔府发〔2018〕10号)。坚持以“替代促推广”的思路,由省工信厅、省发展改革委等七部门联合印发了《贵州省磷石膏建材推广应用方案》,发布了《贵州省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十三五”推广应用和限制禁止使用目录》,明确规定政府投资公共建筑内墙墙体材料、内墙和顶棚抹灰以及装饰材料必须使用磷石膏建材;2019年8月1日后,全省范围内所有建筑项目内墙、顶棚必须采用磷石膏抹灰砂浆替代传统水泥砂浆;2020年1月1日后,全省原则上禁止使用天然石膏建材。通过严把“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和“工程竣工验收备案”两个关口,政策效应逐步在市场中显现,全省磷石膏抹灰砂浆生产企业数量激增,产能正逐步提升。2019年全省磷石膏建材消纳磷石膏446万吨(含混凝剂、防渗工程利用),其中抹灰砂浆、墙体材料消纳磷石膏78.55万吨,已选用并经设计审查合格项目计划可消纳磷石膏203.66万吨。纳入计划清单管理项目1267个,计划消纳磷石膏151.575万吨,推广应用量和计划量呈现快速上升势头。为推动“以渣定产”工作部署,《贵州省绿色生态小区评价标准》(DBJ 52/T 084-2020)在第十章《鼓励与创新》章10.2.5“使用磷石膏建材制品”明确提出“建筑采用磷石膏复合建材产品等,单项建材制品使用比例达到20%以上。评分值为6分”。
(四)积极探索绿色债券支持路径。5月29日,中国人民银行会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等部门起草发布了《关于印发〈绿色债券支持项目目录(2020年版)〉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对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等作出明确界定,加大了对绿色建筑产业发展的支持,更有利于整个绿色产业链的发展。一是磷石膏等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装备制造仍属于新版目录的支持对象;二是将绿色建筑、既有建筑节能及绿色化改造等消费融资活动纳入新版目录;三是在建筑领域,新版目录明确将装配式建筑纳入支持范围,同时不再强制要求绿色建筑达到二星及以上,新版目录只要求获得绿色建筑评价标识即可。
(五)持续完善融资租赁行业健康发展。2020年6月2日,中国银保监会印发了《中国银保监会关于印发融资租赁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我局认真贯彻落实文件要求,做好以下工作:一是认真做好《办法》组织实施,切实加强我省融资租赁公司监管,规范其经营范围,防范化解风险。截至2020年5月末,全省融资租赁公司融资租赁总额40.88亿元,较年初减少2.53亿元,同比下降32.95%。其中,直接融资租赁资产总额2.51亿元,占比6.14%;售后回租资产总额38.37亿元,占比93.86%。二是认真研究制定促进我省融资租赁行业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和监督管理实施细则,加强行业监管,促进融资租赁行业健康规范发展。
(六)大力推进引金入黔工作部署。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引金入黔战略,按照《关于构建绿色金融体系的指导意见》《贵州内陆开放型经济试验区建设2019年工作要点》《关于加大利用外资力度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坚持以深化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扩大金融对外开放为主线,紧抓国家内陆开放型经济试验区建设的重要契机,以贵州金融城、贵安新区绿色金融港为主要载体,统筹推进引金入黔工作。建立健全绿色金融制度体系、政策支持体系,不断完善开放条件、提升开放水平,打造更利于外商合法经营的营商环境,鼓励符合条件的港澳台及境外企业到贵州设立机构、股权投资等方式在黔投资。
二、加快推进贵安新区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建设
为加快推动我省绿色金融改革创新工作,省政府相关部门制定了系列支持文件,以贵安新区绿色金融港为载体,出台了多项绿色金融制度,不断完善绿色金融体系。一是成立了贵州省绿色金融创新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贵安新区建设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实施方案》《关于支持贵安新区建设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的若干政策》《关于贵州省绿色企业和绿色项目授信的指导意见》等文件,提出绿色金融支持农村绿色产业发展的具体措施,出台了《贵安新区绿色金融风险预警工作方案(试行)》《贵安新区绿色金融风险监测和评估办法(试行)》,加强绿色金融运行的安全性和稳定性。二是建立绿色项目的评估标准和程序。制定印发《贵州省绿色金融项目标准及评估办法(试行)》,增加了部分产业的国际绿色金融标准,如香港品质保证局绿色金融标准、赤道原则等,为生态利用产业、绿色能源、清洁交通、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生物多样性保护等七大产业制定了绿色金融项目评估标准。贵安新区重点围绕绿色制造、绿色城镇、绿色交通、绿色能源和绿色消费等领域设计了400亿的长江经济带水生态环境保护项目,200亿的绿色建筑项目,60亿的林业碳汇等项目,并初步筛选入库绿色金融项目306个,目前已实现融资321.5亿元。三是建立贵州省绿色金融综合服务平台。以绿色金融标准的信息化建设为抓手,推动建立绿色项目认证、绿色金融产品服务、财政支持激励政策、企业环境信息披露为一体的平台。目前,绿色金融综合服务平台一期、二期建设已经结束,绿色项目认证系统基础框架已开发完成。同时绿色金融综合服务平台的三期建设已经全面开展,将助推绿色金融项目管理的规范化、数据化和线上化等重要进程。四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支持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发行绿色债务融资工具的通知》,结合原银监会绿色信贷工作要求,持续督促银行机构完善信贷机制,将环境和社会风险因素纳入授信管理,实施差别化的信贷政策,加大对绿色企业和项目的信贷支持。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实行单列绿色金融产品、单列信贷计划、单列信贷审批通道、单列资金价格、单列风险管理指标、单列绩效考核的“六单”机制,大力支持绿色项目建设。截至2020年一季度末,贵州省节能环保项目及服务贷款余额共计3100.92亿元,比年初增加163.13亿元,同比增长25.14%。
三、深入推进区块链绿色金融创新平台建设
为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区块链的重要指示,贯彻中央及省委省政府有关文件精神,加快我省区块链技术应用和产业发展,我局及会办单位结合自身职能职责,统筹推进区块链技术应用和产业创新发展。一是我局以绿色金融标准的信息化建设为抓手,推动建立绿色项目认证、绿色金融产品服务、财政支持激励政策、企业环境信息披露为一体的贵州省绿色金融综合服务平台。目前,绿色金融综合服务平台一期、二期建设已经结束,绿色项目认证系统基础框架已开发完成。同时绿色金融综合服务平台的三期建设已经全面开展,将助推绿色金融项目管理的规范化、数据化和线上化等重要进程;二是我局牵头开展贵州大数据综合金融服务平台建设工作,以大数据手段汇聚政务数据和公开数据,构建企业征信体系,搭建融资智能撮合平台,重点解决政银企信息不对称导致的企业融资难、慢、贵问题。截止目前,贵州省大数据综合金融服务平台基本框架已开发完毕,待关键数据到位以完成全部功能开发。三是省工信厅鼓励支持贵州兴达兴建材股份有限公司自主研发的“砼智造高性能混凝土大数据云平台(砼智造平台)”建设推进工作。该平台被列为国家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试点企业(已通过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评定),为平台内企业、上游供应商、下游采购商提供结算、授信、融资等服务,解决企业融资难题,帮助企业发展壮大,助力我省新型建材产业高质量发展。四是人民银行征信部门牵头成立了中征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能为应收账款债权人提供线上供应链融资业务。该平台鼓励符合条件的绿色建筑企业通过供应链应收账款质押模式获得金融机构的资金支持,并帮助供应链核心企业强化供应链管理,提高供应商粘合度。
下一步,我局将按照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会同各相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磷石膏“以渣定产”,持续推进磷石膏综合利用、磷石膏建材推广应用项目建设及绿色建筑建材产品生产线项目建设;加强与市场监管部门沟通,研究制定并发布绿色建材产品目录;以省十大工业产业产销对接推进协同发展系列活动为契机,指导建筑建材生产企业对接需求市场、金融市场,搭建供需对接平台、银企对接平台,助力建筑产业绿色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