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林业局关于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第413号建议的答复
人大代表: 龙玉辉
会议届次: 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
建议标题: 关于请求支持赫章县建档立卡贫困户生态护林员保障工作的建议
建议编号: 第413号
主办单位: 省林业局
会办单位: 省财政厅
复文标题: 省林业局关于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第413号建议的答复
答复内容:
龙玉辉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请求支持赫章县建档立卡贫困户生态护林员保障工作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我省林业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我局高度重视,并征求了省财政厅的意见,现就建议提出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一、关于“在原有中央财政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员专项资金投入不变的情况下,进一步帮助解决1500名生态护林员中央指标”的事宜
根椐《国家林业局办公室 财政部办公厅 国务院扶贫办行政人事司关于开展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员选聘工作的通知》(办规字〔2016〕171号)和《贵州省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员选聘细则》(〔2016〕黔林资通581号)的有关规定,生态护林员指标分配主要结合森林资源面积、管护难易程度、贫困人口及状况等实际情况,按因素法分配和安排生态护林员指标额度。关于对于赫章县增加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员1500人的建议,我局已在2019年安排赫章县新增生态护林员中央指标500人,省级指标1500人,省财政通过均衡性转移支付安排。目前,生态护林员指标已达到3462人,其中中央指标1165人、省级指标2297。鉴于赫章县是国家级深度贫困县、贫困面大、贫困人口多的实际情况,我局还将在2020年为赫章县新增生态护林员中央指标432名,赫章县生态护林员的总数将达到3894名,数量排在全省第5位。
二、关于“省林业厅下达专项资金帮助解决赫章县省级指标797名生态护林员管护补助”的事宜
根据2017年12月下发的《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员选聘工作的通知》(黔府办函〔2017〕216号),安排赫章县省级指标797名生态护林员指标,所需资金通过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解决(从中央财政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和省级财政切块到县扶贫资金中统筹列支)。省林业局曾多次与省财政厅沟通协商,建议将省级指标生态护林员纳入财政预算单列下达,财政厅回复的意见是按照省政府相关精神和财政事权、支出责任划分的相关规定执行。因此,省政府核定赫章县省级指标797名生态护林员报酬仍通过省级财政切块到县扶贫资金中统筹列支。我省脱贫攻坚“冲刺90天打赢歼灭战”动员大会后,我局全力推进生态护林员管护费按时发放的调度和督促。据近期调度,赫章县严格落实797名生态护林员管护补助资金,按每人每月833元薪酬已发放至2020年4月,无拖欠省级指标797名生态护林员管护补助资金的情况发生,是毕节市生态护林员补助资金发放率最高的县,资金到位情况较好。您的建议也是我们的希望,我局将继续同省财政厅沟通协商,争取圆满解决。
三、关于省财政不断加大赫章县转移支付补助力度事宜
为支持赫章县脱贫攻坚,省财政近年来不断加大对赫章县的补助力度,下达赫章县转移支付从2016年的32.01亿元增加到2019年的47.3亿元,四年共计补助156.6亿元,补助额度在全省88个县区中排位第3,年均增幅13.9%,高于省对市县转移支付增幅5.8个百分点。其中:2019年下达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2.38亿元,增加0.55亿元,增长29.8%,全省排位第2;均衡性转移支付5.92亿元,增加0.46亿元,增长8.5%,全省排位第4。2019年下达赫章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转移支付补助2.04亿元,增加0.26亿元,增长14.5%,全省排位第7。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会同省财政厅做好生态护林员的选聘工作,同时积极与国家财政部、国家林业草原局对接,增加对我省生态护林员的指标名额和转移支付补助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