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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第723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1年08月10日 打印本页 关闭 【字体: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第723号提案的答复

  黔工信议复字〔2021〕55号

邓正明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支持新型功能材料产业集群发展的建议》收悉。我厅会同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国家能源局贵州监管办认真研究,现提出如下办理意见:

  首先感谢您对我省新型功能材料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关心和支持!铜仁市新型功能材料产业集群是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明确列入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名录的集群之一,在我省具有特殊重要地位。近年来,我省高度重视铜仁市新型功能材料产业集群的培育和发展,从政策、资金、招商引资等多方面入手,推动产业集群高质量发展。一是突出政策支持。先后制定“十四五”规划、实施方案等政策文件,明确“十四五”建设国家级新型功能材料产业基地的目标,其中新能源电池材料产业集群,明确以铜仁市大龙经开区为核心,以铜仁市高新技术开发区为支撑培育打造。近期,省工业和信息化代拟了《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锂电池材料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明确三元正极材料产业以铜仁市大龙经开区为核心培育打造,锂电池负极材料明确以铜仁大龙经开区、铜仁高新技术开发区为重点培育打造,隔膜等其他材料在布局上均向铜仁市予以倾斜,并针对实际情况制定多项政策措施,加快产业集群培育。二是强化资金支持。2019年以来,通过基础材料产业振兴专项资金、锰产业绿色发展专项和各类基金,共计支持铜仁市新型功能材料产业项目4.773亿元。其中,振兴专项资金支持项目11个,资金2030万元;锰产业绿色发展专项资金6900万元,切块铜仁市支持锰及锰系材料产业绿色发展;工业绿色发展基金支持项目11个,投放金额2.88亿元;新动能基金项目1个,支持中伟新材料公司加快发展,投放额度1亿元,取得积极成效。此外,我省还从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地方专项债申请等方面,强化对铜仁市新型功能材料产业集群的支持力度。

  对于您在提案中提出的意见建议,我们进行了认真研究,将采取有效措施,积极推动解决:

  一、关于制定产业支持政策。今年以来,根据省委、省政府领导指示批示精神,结合您的意见建议,省委办公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已赴铜仁市大龙经开区开展多轮专题调研,分别向省委、省政府领导专题报告,对铜仁市新型功能材料产业发展提出政策建议。根据领导指示批示精神,我们会同铜仁市人民政府草拟了《中共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铜仁市新型功能材料产业集群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代拟稿)》,从体制机制、要素保障、项目申报、招商引资等方面明确扶持措施,高位推动铜仁市新型功能材料产业集群发展,文稿已呈报省委、省政府,我们将积极予以推动,力争以省委、省政府名义印发实施。

  二、关于优惠产业用电价格。根据省领导指示批示精神,省发展和改革委、省能源局、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会同铜仁市人民政府,已制定《降低铜仁市新型功能材料产业集群企业用电成本工作方案》,拟通过享受增量配网优惠政策、电力市场化交易等多种方式,将铜仁市新型功能材料产业集群企业用电价格降低至0.38元/千瓦时。目前,该方案已经基础材料产业领衔省领导会议研究,各方基本达成一致意见,拟于2021年8月起实施,实施期限暂定1年。

  三、关于设立产业引导基金。目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贵州金控集团已会同铜仁市人民政府,对铜仁市新型功能材料产业子基金设立方案进行多次研究,现已形成初步方案,拟通过省新型工业化基金注资、吸引社会资本等多种方式,助推铜仁市乃至全省新型功能材料产业加快发展,我们将按照基金管理规定,积极推动相关工作。此外,我们支持铜仁市龙头企业利用市场化方式,设立相关产业基金,撬动更多金融和社会资本支持新型功能材料产业发展。

  再次感谢您对我省新型功能材料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关心和支持,后续工作中我们将认真听取您的意见建议,抓好各项任务落实,力争取得实效。

  贵州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1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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