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第682号建议的答复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第682号建议的答复
黔工信议复字〔2021〕53号
李必勇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延长支持磷石膏利用专项资金政策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我省磷石膏资源综合利用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建议提出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省人民政府印发实施《关于加快磷石膏资源综合利用的意见》(黔府发〔2018〕10号)(以下简称《磷石膏意见》)以来,省财政积极安排资金,加大对磷石膏资源综合利用、磷化工企业转型升级的支持,贵阳市、黔南州也投入资金补贴磷石膏综合利用,全省上下支持磷石膏资源综合利用的力度前所未有。一是2018年至2020年,安排磷石膏资源综合利用专项资金3亿元,其中,安排债权投资约1.8亿元,支持磷化集团开迪公司60万吨/年高温石膏、开莱公司40万吨/年建筑石膏等项目,安排磷石膏综合利用奖励资金约1.1亿元,安排磷石膏建材推广应用资金789万元。二是2019年至2020年,安排十大工业(现代化工)产业振兴资金2亿元,其中,支持磷化工企业项目15个,支持资金5900万元。三是2019年至2020年,省级财政安排25亿元支持省属现代化工企业转型升级,2019年拨付15亿元、2020年拨付10亿元给贵州磷化集团,支持企业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四是2018年-2020年,省工业和省属国有企业绿色发展基金支持磷化工企业项目9个,支持资金1.44亿元。贵州磷化集团、贵州川恒公司、金正大诺泰尔公司等企业认真落实磷化工企业“以渣定产”政策,对磷石膏“产消平衡”发挥了重要作用。
通过各级、各部门及有关企业加大资金投入、加大工作力度,我省磷石膏综合利用水平不断提高。形成了磷石膏建材、充填和制酸三大磷石膏综合利用途径,建成了一批磷石膏资源综合利用项目,2019年、2020年新增磷石膏利用能力约500万吨,一批抹灰石膏、石膏砂浆、板材等利用磷建筑石膏粉的新型建材项目也加快建成,初步形成了磷石膏综合利用产业链,2020年全省实现了当年磷石膏“产消平衡”。
虽然我省磷化工企业“以渣定产”工作取得成效,但磷石膏综合利用的基础还不牢固,存在利用结构不合理、利用能力发挥不足、产品结构还需优化、磷石膏建材推广应用难度大等问题,正如您提案中指出的,还需要延长资金政策,加大磷石膏资源综合利用的资金支持。省财政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在调研研究基础上,制定实施了《贵州省磷石膏资源综合利用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重点支持磷石膏综合利用项目建设、磷石膏综合利用产品生产以及磷石膏建材制品推广应用,政策实施期限贯穿整个“十四五”时期。2021年,省级财政加大资金投入力度,预算安排2亿元支持磷石膏资源综合利用;安排70亿元注入新型工业化发展基金,撬动社会资本投入,支持新型工业化建设;安排7亿元支持贵州磷化集团转型升级、绿色发展。
最后,再一次感谢您对磷石膏资源综合利用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我们将继续全力推动磷石膏资源综合利用,扎实推进磷化工产业绿色高质量发展,为贵州经济社会发展和国家生态文明实验区建设作出贡献。
贵州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1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