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第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第593号建议的答复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第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第593号建议的答复
黔工信议复字〔2021〕45号
谭朝军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支持疫情期间民营企业健康发展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我省民营企业健康发展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答复如下:
我省历来高度重视民营企业的建设和发展,特别在疫情特殊时期,按照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省各有关部门结合职能,大力支持民营企业积极应对疫情影响,促进民营企业平稳健康发展。
一、关于“加大政策支持”
一是促进疫情期间中小企业平稳健康发展。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20年2月8日印发实施了《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促进中小企业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要求要切实减轻企业税费负担,减轻企业税收、社会保险费缴纳、住房公积金缴存负担;要进一步降低企业运营成本,减轻企业用能压力和房租负担,落实好国家减轻用电企业基本电费负担等有关政策;要帮助企业缓解资金压力,帮助企业稳定贷款、降低融资成本、降低担保费率、贷款贴息等;要全力保障企业正常生产,支持企业复工复产、不裁员少裁员、用好援企稳岗政策,加强对疫情防控物资生产企业复工复产的帮扶,支持、鼓励和动员省内其他相关企业转产生产疫情防控医药物资和生活物资;要改进优化服务保障,支持开辟采购绿色通道、建立进出口绿色通道、用好用足运输绿色通道等。
二是发挥创业担保贷款扶持的作用,切实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疫情期间,为进一步加大创业担保贷款对中小微企业创业就业支持力度,充分发挥创业担保贷款扶持创业、带动就业的积极作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合省财政厅、人行贵阳中心支行转发国家部位文件,通过增加贷款额度、降低门槛、简化流程等措施,支持中小微企业健康发展。2020年,全省共发放创业担保贷款34.53亿元,扶持创业2.56万人,带动就业7.26万人,其中,为小微企业发放创业担保贷款32295.60万元。
三是发放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代省人民政府拟订印发了《贵州省进一步稳定和促进就业若干政策措施》,制定出台了《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贵州省财政厅关于实施企业稳岗扩岗专项支持计划的实施意见》。2020年度,对企业吸纳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稳定就业3个月以上且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50元/人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对中小微企业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稳定就业3个月以上且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80元/人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四是大力支持独山县工业经济发展。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一直以来高度重视独山县各开发区和工业企业的建设和发展。2020年,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通过省工业和信息化发展及十大工业产业振兴专项资金支持独山县共350万元;2012年以来,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共安排工业园区专项资金1200万元支持或奖励贵州独山经济开发区、2900万元支持或奖励独山麻尾工业园区,用于支持开发区内企业和项目建设。
二、关于“提供电价优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等规定,电力属于政府定价产品,国务院对电力价格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根据《中央定价目录》规定,省及省以上电网输配电价及未通过市场化交易形成的上网电价、销售电价由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制定。贵州省已全面实现同网同价,全省执行统一的分类电价标准。贵州电网公司及所属各级供电企业作为执行主体,必须严格执行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出台的各项电价政策。
贵州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建议:通过市场化交易方式进一步降低企业用电成本。按照电力体制改革“管住中间,放开两头”的体制构架,参与电力市场化交易的用户用电价格由市场交易价格、输配电价(含线损)、政府性基金及附加三部分组成。电网企业输配电价(含线损)由政府核定,并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电力市场化交易中应严格执行国家核定的输配电价。符合市场准入条件的独山经济开发区用电企业可参与市场化交易,交易电价可采用价格联动、阶梯等方式,并由交易双方(购售双方)自行协商确定,利用市场化机制进一步降低企业用电成本。
三、关于“解决企业招工问题”
近年来,在省委、省政府的指导下,我省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框架初步构建,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不断增强。目前,我省高职院校47所、在校生39.5万人;中职学校200所(中职185所,技工学校15所)、在校生50万人(中职43万人,技工学校7万人),每年为全省培养10万余人次的高素质技能型人才的毕业生,并建立了以农业、工业、服务业为核心的32个产业链人才培养服务体系。一是高质量推进特殊群体就业培训。2020年,省教育厅组织各市(州)职业院校针对我省全体农民、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易地搬迁劳动力等群体,大力开展培训。目前,各市(州)职业院校已高质量完成约23万余人次的培训工作。二是高质量开展企业职业技能培训。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印发了《关于提高职业技能培训资金效能高质量开展职业技能培训的通知》(黔人社通〔2021〕39号),为提升企业培训质量,加大直补企业力度,规范开展企业职工岗前培训、转岗培训、在岗技能提升培训和高技能人才培训、新型学徒制培训、以工代训。2020年4月1日至12月31日,全省实施黔人社发〔2020〕6号文件中“生产经营主体吸纳脱贫劳动力”“企业新吸纳劳动力”“中小微企业吸纳重点群体”“受疫情影响的中小微企业”开展以工代训政策。三是建立我省重点企业用工调度保障机制,帮助重点企业解决用工难题。疫情期间,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为企业提供更加全方位、多渠道、常态化的用工服务和指导,及时为缺工企业填补空缺劳动力。自2020年7月以来,共有用工企业数596户,累计解决用工工种数量310个,新增解决用工人数55793人。
下一步,为持续支持民营企业健康发展,我们将主要开展以下工作: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一是贯彻落实《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促进中小企业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要求,支持中小企业积极应对疫情影响,促进中小企业平稳健康发展。二是发挥省工业和信息化专项资金等省级财政资金带动作用,以资金扶持为引导,加快推动独山县重点工业项目建设,助力独山工业企业发展。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继续加大对中小微企业创业就业支持力度,持续开展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搭建供需平台,重点围绕我省重点招商企业和省外长期合作企业的招工需求,审批培训工种和班次,开展技能培训,全力助推民营企业健康发展。
省教育厅:一是加强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做好人才培养工作。坚持以市场需求服务为导向,深入开展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强化专业与产业、产业与需求无缝对接;努力探索“半工半读”、“工学结合”、“边工作边学习,边就业边培训”弹性学制培养模式,积极开展“订单式”、“定岗式”和“定向式”培训;督促职业院校整合校内外培训资源,根据需求有针对性的开展技术技能培训,承接企业职工技能提升、转岗和高技能人才培训。二是立足行业、对接岗位,完善人才专业建设。指导各高职院校树立服务贵州民营企业发展的意识,推动行业办学改革工作开展,构建校企联动的创新发展模式;对于目前专业能力指向不明确,培养思路不够清晰的专业进行改造,提高毕业生就业指向性。三是强化职业指导,拓宽就业渠道,提高就业质量。实行全程就业指导,将就业指导课纳入正常教学内容,学生能沿着“就业一择业一创业”这条路走进职场,提高学生的就业能力;鼓励和支持学校与人才市场合作,进一步建立、更新和完善用人单位信息库,确保毕业生实习、就业畅通,随时为用人单位和毕业生提供“供需”服务。
在此,对您提出的建议表示感谢,并请您继续关注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为推动我省民营企业又好又快、更好更快发展,持续推进贵州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做出更多贡献。
贵州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1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