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卫生健康委关于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11号建议的答复
石京山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十四五”期间进一步加强我省全科医师培养相关措施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我省卫生健康事业的关心和支持。现答复如下:
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和全科医生队伍建设,对推动建立分级诊疗制度、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决战决胜脱贫攻坚等工作具有重大意义。近年来,我省坚持问题导向,以基层为重点,持续加强卫生健康人才培养培训。“十三五”期间,全省医学教育管理体制机制改革持续取得突破,医学人才使用激励机制持续得到完善,以“5+3”(5年临床医学本科教育+3年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或3年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为主体、“3+2”(3年临床医学专科教育+2年助理全科医生培训)为补充的临床医学人才培养体系基本建立,全科紧缺人才培养得到加强,公共卫生、药学、护理、康复、医学技术等人才培养协调发展,培养质量显著提升,对全省卫生健康事业的支撑作用明显增强。
一、关于“加强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本科学历医务工作者脱产培训”的建议
2016年,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贵州省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三年提升计划》,大力实施基层卫生人才能力提升、学历提升、岗位轮训、骨干培训等计划,全面提升基层疾病诊断、疾病治疗、疾病康复护理、公共卫生服务、管理等五大服务能力。
(一)全面加强基层卫生技术人员学历提升教育。省卫生健康委联合省教育厅等部门出台了我省学历提升工作实施方案,鼓励县、乡、村卫生技术人员参加中专升大专、大专升本科成人继续教育,要求县级医疗机构45岁以下临床医师必须参加大专升本科学历提升教育,取得学历在工资待遇,职称晋升方面与全日制学历同等对待。在学费上给予积极政策支持:县级医疗机构(含中医类医疗机构)学员在取得相应学历并回到原单位工作的,学费由所在单位承担;乡镇卫生院学员在取得相应学历并回到原单位工作的,学费由用人单位和地方财政各承担50%;村卫生室学员在取得相应学历并回到原单位工作的,学费由地方财政承担。在教学模式上,我省成人高等继续教育紧跟国家供给侧改革步伐,积极改革教学模式以适应贵州基层卫生人才培养需求,开展线上线下结合、过程考评与期末考核结合的教学模式改革,学员利用碎片化时间学习,极大程度的改善了工学矛盾,学习方式的转变得广大学员的欢迎。成人高等继续教育开设了护理学、临床医学、药学、医学检验技术、医学影像学、公共事业管理、口腔医学等较全的专业,高校与各市(州)大专院校联合办学解决了学生就近入学问题,学制为2.5年,每年有上万余名基层卫生技术人员得到了学历提升。三年提升计划期间,全省累计完成在岗卫生技术人员中专升大专、大专升本科学历提升3.48万人,乡村医生中专学历教育3629人。2020年,仅贵州医科大学成人继续教育就录取考生5509人,毕业4775人(2018级)。新冠疫情发生以来,我省成人继续教育积极响应国家关于疫情防控的相关要求,首次采用网络形式进行期末考试以及补考考试,利用人脸识别、后台实时监控、题目顺序随机显示等技术手段进行考试监控,保障了疫情期间正常的教学及考试,真正做到了停课不停学,让学员顺利毕业。
(二)全面加强基层卫生技术人员岗位培训和进修学习。“十三五”期间,采取线上线下结合、脱产和非脱产等灵活学习方式,全面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管理人员、业务骨干、护士以及村卫生室人员业务培训,重点加强了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能力和实操能力、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应急处理能力、中医适宜技术以及儿童眼保健等方面的培训,同时鼓励各地开展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和中医适宜技术等专题培训,持续提升乡村医生培训的针对性,不断提高群众的获得感和对基层医疗卫生服务的利用率和满意度。线上线下合计培训基层卫生人员19万余人次,2021年,我们将继续加强对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骨干人员、骨干全科医生、乡村医生等基层卫生技术人员的培训。
(三)全面加强以面向基层为主的中、高职卫生健康职业教育。截至目前,我省已有贵州健康职业学院等共计16所高职院校开设了“护理、护工、康复治疗技术、中医康复”等专业,2020年毕业生数约为24000人;开阳县职业技术学校等共计63所中职院校开设了“护理、康复治疗技术、应急救护”等专业,2020年毕业生数约为37600人。近三年来,每年“护理、护工、康复治疗技术、中医康复”专业毕业生就业率保持在95.38%以上。中、高职卫生健康职业教育的快速发展,为我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培养了大批专业人才。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加大工作力度,持续推动基层医疗卫生技术人员的学习和培训。
二、关于“创新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的培养和使用”的建议
订单定向全科医生培养工作是国家和省委、省政府为深化医改、加强农村地区全科医生队伍建设的重大举措,是国家对脱贫攻坚工作和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人才工程,对实现分级诊疗制度具有重大意义。截至2020年底,全省已培养5070名本科订单定向全科医生,平均每个乡镇卫生院3.7人,是全国培养人数最多的省份之一,已毕业2938人,全部到基层履约报到。自2018年起,已有1000余名已经完成3年全科专业住院医师培训的订单定向全科医生回到了乡镇卫生院服务。其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得到了用人单位和农村群众的高度认可,短短一两年时间,很多订单定向全科医生已经成长为乡镇卫生院院长或副院长,有的乡镇卫生院因为他们的到来,诊疗业务发生了巨大变化,引领作用发挥明显,为建立分级诊疗制度奠定了坚实的人才基础。贵州订单定向全科医生在培养和使用方面取得的突出成绩,得到了国家卫生健康委、教育部等部委的充分肯定,得到了中央电视台等主流媒体的专题报道。2017年,在刘延东副总理出席的全国医学教育改革发展工作会议上,贵州省卫生健康委作为唯一省份作了题为“以全科医生为重点—全面加强基层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的交流发言;2019年,在全国卫生健康科技教育工作会议上,贵州省卫生健康委围绕上述主旨再次作题为“以人民健康为中心—全面加强全科医生队伍建设”的交流发言;遵义医科大学创新定向医学生培养模式,在2019年教育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定向全科医学生培养10周年大会上作题为“医教、校地、家校协同育人模式创新与实践”的交流发言;2020年,贵州定向全科医生培养成功入选国家健康扶贫典型案例,在央视《脱贫,健康先行》专题片中播出。为努力构建“下得去、上得来、稳得住、能发展”的基层人才工作新机制,推动解决订单定向全科医生待遇低、思想不稳定、职业发展受限、生活环境较差等问题,我们主要从以下方面不断探索。
(一)从薪酬待遇方面着力。2019年,省人社厅、省财政厅、省卫健委联合印发《关于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工资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黔人社发〔2019〕6号),明确了提高全科医生待遇的相关规定。一是实施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倾斜的绩效工资总量核定办法。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上年度收支结余的50%核定为超额绩效工资;将乡镇卫生院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收入核增为卫生院的超额绩效工资并单列管理;对聘用住院医生规范化培训合格全科医生1人以上或其他全科医生3人以上、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率85%以上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可在上年收支结余提取50%的基础上再提高10%核增为超额绩效工资。二是落实绩效工资分配自主权。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可在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内,自主确定分配办法,合理体现工作人员的工作量和实际贡献等因素。鼓励全科医生在签约服务工作中发挥骨干作用,单位可在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内按全科医生本人基本工资的10%设立全科医生岗位津贴项目,单列管理,向全科医生适当倾斜。三是发挥绩效工资激励导向作用。鼓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实施绩效工资时,重点向临床一线全科医生、业务骨干和作出突出贡献的基层医务人员倾斜,体现多劳多得,优绩优酬,充分发挥绩效工资的激励导向作用,调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科医生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逐步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和水平。
(二)从职业发展方面着力。为深入贯彻《中共贵州省委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推进守底线走新路奔小康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我省出台了《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和公开招聘备案工作的通知》等系列文件,积极鼓励和引导医疗卫生人才向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一线流动,促进基层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在职称评审政策上尽量向基层倾斜,以增强我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岗位的吸引力。具体做法有:一是凡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工作的医师、护师,可提前一年参加全国卫生专业中级资格的全科医学、社区护理专业类别的考试。二是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并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的,可直接参加中级职称考试。三是对于在县级及以下医疗卫生机构工作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可以优惠分数取得省内合格的初、中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四是在高级职称评审上,我省专门针对乡镇(除县、市、区人民政府所在地城关镇、街道)开展了基层副高评审认定,对长期扎根基层、为基层社会事业发展做出贡献的专业技术人员实行基层副高专项评审。
(三)从激励政策方面着力。贵州省政府出台相关政策明确“对到乡镇卫生院工作的全科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的本科生给予每人每月1500元生活补贴”,但此项政策由于各地财力不一,执行参差不齐。2020年,为督促各地党委政府落实好定向医学生就业安置和待遇保障工作,省卫生健康委、省委编办、省人社厅、省财政厅等7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转发国家卫生健康委等7部门<关于做好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培养医学生就业安置和履约管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黔卫健发〔2020〕9号 )明确提出:对未按照规定落实定向医学生就业工作或相关待遇情节严重的签约县(市、区、特区), 6 年内不再安排国家和省级各类卫生健康人才支持项目,同时对失信县(市、区、特区)予以扣减或暂停拨付国家及省级卫生健康项目建设经费、公共卫生项目经费等,并由有关部门依照相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省卫生健康委会同各有关部门加强对各地工作的指导和督查,并适时向各市(州)人民政府通报情况。对于定向医学生就业安置和履约管理工作落实不力的地方,将酌情减少该市 (州)卫生健康人才培养计划以及卫生健康相关项目经费支持。同时,为加大对各地政策落实的督查力度,省卫健委已向省政府请求将定向医学生就业安置、待遇保障落实情况纳入省政府督查事项,进一步压实县级党委政府主体责任,确保相关政策落地。
今年,我们还将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医学教育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34号)为契机,推动《贵州省加快医学教育创新发展实施方案》出台,加快我省医学教育创新发展,全力提升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将新增招生计划重点向全科等紧缺人才倾斜,进一步加强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培养,加快培养“小病善治、大病善识、重病善转、慢病善管”的防治结合全科医学人才。进一步健全全科医学教学体系和教学组织机构,3年内全省医学院校普遍成立全科医学教学组织机构,加强面向全体医学生的全科医学教育,建设约2个国家级、约10个省级全科医学实践教学示范基地。扩大全科医学专业硕士招生规模,加快全科医学专业博士培养工作。在成人继续教育方面,将继续做好招生工作规划,加强计划性和指导性;完善制度建设,提升管理质量;加大校外教学检查和督导,保障教学质量;拓展非学历教育工作,更好服务社会。积极支持高校和职业院校开设更多医护类复合型服务专业及相关课程,扩大人才培养规模,加快培养医护类复合型方面的专门人才,并加强指导与支持,提高医护类复合型专业人才培养水平。积极鼓励职业院校医疗专业学生通过专升本、中职升高职等途径接受更高层次的医学教育,提升人才层次水平。引导高校和职业院校医护类复合型专业毕业生到基层服务和工作。进一步鼓励院校与政府机构加强合作,共同培养培训医护类复合型人才,加快培养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技术优良的医护类复合型人才队伍,以适应和满足我省医疗卫生事业高质量发展需求。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加大工作力度。一是推动各地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文件要求,强化签约双方履约管理,做好订单定向生就业安置和待遇保障工作,落实好倾斜政策,保障订单定向生合法权益,充分发挥订单定向生在全科医疗中的作用。二是根据基层需求,继续开展订单定向全科医生培养,进一步加强订单定向医学生的感恩教育和人文教育,提升培养质量,推动我省订单定向医学生培养工作再上新台阶。
贵州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7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联系人:赵鑫;联系电话:0851-868115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