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卫生健康委关于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第664号建议的答复
岳太绘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医药卫生人才培养和使用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我省卫生健康事业的关心和支持。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加强人才培养管理,落实各项激励机制”的建议
为鼓励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在工作中不断探索开展新技术新项目,我省《关于印发<贵州省卫生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的通知》(黔人社厅通〔2016〕398号)中明确:将“作为项目(技术)负责人完成引进、推广新技术(如手术方式改良、诊断水平提高、调查方式和实验室检测技术的改良)”作为职称申报业绩成果的选项之一。通过职称申报评审条件的引导,近年来,大量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认真钻研,在本单位探索开展新技术新项目的研究。自2017年以来,利用新技术作为业绩成果申报职称的人数逐年增加,职称评审的指挥棒作用逐渐显现。
二、关于“加强继续医学教育,不断更新医学知识”的建议
我委认真履行职责,围绕现代医学科学技术发展中的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新方法;注重针对性、实用性、先进性,采取线上和线下结合的方式,在进岗前培训、进修学习中等培训项目中,持续加强医务人员理论知识和技能技术的培训。
(一)鼓励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加强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申报和执行,提升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教育质量。2020年,我省获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批准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28 项,举办28项,举办率100%,线下培训14991人次;2020年批准省级一二类继续医学教育项目1451项,举办1022项,举办率70.4%,线下培训224688人次。今年,我委将继续推动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加强继续医学教育工作,努力提升医务人员接受继续医学教育的覆盖率,截至目前,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批准17个,省级一类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批准379个,省级二类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批准523个。
(二)在继续医学教育项目中,充分利用远程网络等手段,加强医务人员急需紧缺知识培训。2020年,我委坚持以健康扶贫、疫情防控为统揽,积极推进全省医务人员继续医学教育工作,多措并举开展以新冠肺炎防控救治相关知识和技能为主的远程专项培训,全省合计150余万人次参加了远程网络培训。下一步,我委将继续加大工作力度,加强培训,着力提升全省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相关业务素质和服务能力。
(三)鼓励在职医务人员开展学历提升教育。三年提升计划期间,全省累计完成在岗卫生技术人员中专升大专、大专升本科学历提升3.48万人。下一步,我委将积极争取教育部门支持,开展“黔医人才计划攀登计划”,在各市州开展研究生同等学历班,在原有基础上持续提升学历教育的层次和质量。
三、关于“紧密结合学科建设,加快培养专科人才”的建议
(一)继续开展好“黔医人才计划”工作。值“十四五”开局之年,第二批“黔医人才计划”最后一期学员拟于2021年11月份送北京、浙江等地培训。为深入贯彻落实全省人才工作会议精神,继续发挥“黔医人才计划”的品牌效应,推动全省医疗卫生系统人才倍增目标实现,近期省卫生健康委创新谋划“黔医人才计划”升级版,设计“攀登”“育林”“英才”“脊梁”四个子计划。5月25日,贵州省卫生健康委与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瑞金医院签订“黔医人才计划瑞金班”帮扶合作协议并进行座谈,省卫生健康委党组书记杨慧出席签约仪式并讲话。作为黔医人才育林、脊梁计划的重要抓手,此次帮扶合作补齐了贵州高层次人才稀缺短板加快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巩固了健康扶贫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推动了贵州省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
(二)继续实施好省卫生健康委科学技术基金项目。坚持针对性和实用性,以提升公共卫生防控能力和医疗救治服务能力为导向,面向临床需求,基础与应用相结合,开展重大疾病、常见病、多发病、公共卫生、职业病防治等新技术、新方法研究,推动科研项目按期结题及成果运用。
四、关于“加大弘扬先进,合理使用本土人才”的建议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全国广大医务人员践行“敬佑生命、救死扶伤、甘于奉献、大爱无疆”的崇高精神,义无反顾投身疫情防控第一线,为保护人民生命健康作出重大贡献。国家、我省先后出台了有关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关心关爱、激励保障等措施,开展了全省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全省抗击新冠肺炎疫情三八红旗手等表彰,将医务人员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的现实表现作为职称评审、干部识别的重要内容。下一步,我委将进一步加大对先进典型的宣传弘扬,推动全社会形成尊医重卫的良好氛围。
五、关于“支持地方政府,以利引进人才”的建议
(一)搭建平台招才引智。紧扣我省医药卫生队伍人才需求,通过贵州人才博览会、省赴知名高校招聘会等大型引才平台,组织用人单位编制并广泛发布人才(项目)需求目录,精准邀约目标人才与用人单位开展线上对接洽谈,努力为我省医药卫生队伍引进一批高层次人才和紧缺急需专业人才。
(二)强化实施政策倾斜。医药卫生人才可实行年薪制、协议工资制、项目工资制等灵活多样的分配形式,其年薪、协议工资、项目工资所需绩效工资纳入单位绩效工资总量,单列管理。专业技术人员获得的科技服务收入、职务科技成果转化的现金奖励、政府科研经费的绩效奖励和市场科研经费收支结余的奖励纳入绩效工资总量,单列管理。
(三)精准对象简化流程。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引进的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以上的人才,以及用人单位急需的紧缺专业人才、特殊人才,简化考试程序聘用或直接考核聘用。县市以下尤其是边远贫困地区及少数民族地区的乡镇,凡公开招聘无人报名应聘的岗位,即使是本科、大专学历,也可作为紧缺专业,通过简化考试程序进行招聘。
(四)完善健全服务体系。根据《贵州省高层次人才引进绿色通道实施办法(试行)》和《贵州省高层次人才服务指南》有关规定,为符合条件医药卫生相关专业高层次人才开通绿色通道,在配偶安置、子女入学、住房补贴、创业培训、户籍办理、医疗待遇、车辆购置、保险办理等方面享受相关优惠政策。保障高层次人才兼职或创新创业待遇,明确医院医师在履行好岗位职责、完成本职工作的前提下,经所在单位同意,可多点执业,并取得相应薪酬。
(五)强化基层智力帮扶。大力实施万名专家服务基层活动,根据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发展需求,每年组织省内相关领域专家深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科技服务,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关键技术攻关、现场技术指导、业务知识讲座、医务人员培训以及项目合作等,并组织开展基层义诊活动,切实为提高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健康发展提供智力支持。
同时,对博士等高端人才实行政策优惠。一是发放人才津贴。对在企事业单位、党政机关工作的具有学历学位的博士,每月分别补贴800元、300元。对在县及县以下工作的正高职称专家、博士,每月补贴1000元。二是发放住房补贴。对全职引进并在我省服务五年以上的具有学历学位的博士,给予15万元的购房补贴。三是绿色通道职称评审。对具有博士、硕士学历学位的高层次人才,在第一个聘期内分别享受副高级、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待遇。四是发放人才服务绿卡。对省属单位在岗在编具有博士学历学位的高层次人才,可直接申请办理省级高层次人才服务绿卡,按规定持卡享受子女就学、医疗保健、旅游服务等优惠待遇。
以上优惠政策对引进博士和本土培养的博士同等适用。
贵州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7月13 日
(此件公开发布)
(联系人:李雪梅;联系电话:0851-868207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