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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生态环境厅关于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第274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1年08月12日 打印本页 关闭 【字体:

杨允仙、唐永兰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大统筹力度,推动贵阳贵安生态环境融合发展的建议》收悉。感谢你们对我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答复如下:

  一、贵阳贵安生态环境融合发展推动情况

  (一)推动生态环境管理机制融合

  省生态环境厅坚决贯彻落实《中共贵州省委 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贵安新区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精神,积极推动贵阳贵安生态环境融合发展,支持贵阳贵安构建一体化生态环境体系,充分整合两地生态环境资源,促进两地经济社会与生态环境保护可持续协调发展。督促指导贵阳贵安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目标,不断深化行政审批、生态环境执法、环境治理、环境应急等方面的联动合作,建立会商、信息共享、环境执法、环境应急等联动机制。

  贵阳贵安建立生态环境行政命令“一个口子进出”的工作体制,两地生态环境行政公文、政令以贵阳市生态环境局为主对外发布。2020年11月,两地成立贵阳贵安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由贵阳市人民政府市长、贵安新区管委会主任担任委员会主任,贵阳贵安各职能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委员会成员,负责统筹贵阳贵安生态环境保护工作。2021年5月中共贵阳市委办公厅印发《贵阳贵安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明确有关职能部门统一承担贵阳贵安生态环境保护相关职责,促进两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融合发展。

  (二)提升产业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的协同性

  省生态环境厅积极支持贵阳贵安优化生态空间布局,统筹考虑产业布局、生活空间等要素,与各类专项规划做好衔接融合,对两地“三线一单”进行调整,促进贵阳贵安区域联动发展、深度融合。

  贵阳贵安联合编制《贵阳贵安融合发展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对贵阳贵安融合发展区域环境现状以及环境改善目标进行具体分析,对共筑生态安全屏障、共治区域环境问题、共促绿色发展、共防生态环境风险等工作提出具体要求,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持续巩固污染防治攻坚成效,全面促进绿色低碳循环发展,从源头预防环境污染,加快推动区域建设,以高水平保护促高质量发展,对深度融合两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具有很强的指导作用。

  省生态环境厅积极推动贵阳贵安省级审批优势相融合,开展联合审批。除法律、法规和生态环境部规定不得下放的权限外,将涉及贵阳市、贵安新区内由省生态环境厅负责审批的建设项目环评权限全部下放给贵阳市和贵安新区。两地生态环境部门联合印发了《贵阳市贵安新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联合审批实施方案》,明确了实施范围、实施方式等内容,厘清了跨区域项目环评审批程序和审批方式。省生态环境厅积极统筹贵阳贵安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配置,指导贵阳市及时合理调配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优先支持贵安新区直管区重大项目建设,特别是高端制造业、装备业、大数据及其关联产业等项目。

  (三)强化环境污染联防联控机制

  开展联合执法。省生态环境厅为有效推动跨区域、跨流域环境污染问题的解决,及时查处跨区域、跨流域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违法行为,制定全省跨区域跨流域环境联合执法工作计划,对贵阳贵安开展跨区域跨流域环境联合执法的范围和重点、工作任务予以了明确,对做好两地联合执法提出了具体工作要求,并在实际工作中加强工作指导。2020年,贵阳贵安组织开展跨流域、跨区域联合执法三次。如联合开展松柏山水库和红枫湖饮用水水源地的生态环境执法,严厉查处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排污企业,整治周边砂石料堆放乱象,保障贵阳市广大人民群众的饮水安全。结合入河排污口整治工作,多次联合进行摸排,整治规范入河排污口达不到环保要求的企业。

  完善应急协同机制。2021年5月,省生态环境厅印发《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设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状态下应急处置设施的函》,将贵阳市和贵安新区整体考虑,以贵阳海创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作为两地区域内医疗废物应急处置单位。2020年10月,贵阳贵安组织开展了“贵阳贵安2020年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联合演练”,促进两地生态环境部门建立起协同应急处置方式,完善两地环境应急协调配合机制,提高两地应对突发环境事件协同指挥与处置能力。

  二、下步工作打算

  (一)做好生态环境顶层设计,促进产业绿色发展

  一是省生态环境厅将进一步做好生态环境顶层设计,从强化生态环境保护空间管控、整合生态环境保护优势资源等方面,为贵阳贵安产业布局和经济发展提供良好的生态空间划定和有力技术支撑,以上下游流域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站建设、污水处理厂规划、管网建设等方面为重点,科学合理设置两地生态环境保护目标任务和治理项目。二是贵阳贵安将以立足产业基础、资源禀赋、环境容量、配套服务等实际为基调,谋划提出既利于生态环境保护,又利于产业发展的新发展方式,尤其深入研究联合出资、项目合作、技术支持等“飞地经济”产业模式与生态环境保护的融合度。省生态环境厅将继续大力支持贵阳贵安充分发挥省级审批权限优势,提升产业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的协同性,助力社会经济高质量发展。三是贵安新区将充分发挥绿色经济发展政策优势,积极探索创新生态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多元化投融资机制,鼓励外资、民间资本进入生态环境领域,不断探索生态价值实现机制。

  (二)持续推进生态环境要素管理一体化

  一是省生态环境厅继续支持和指导贵阳贵安推进构建水环境、大气环境、土壤环境、固体废物及辐射环境、农村环境等生态环境一体管控格局,推动贵阳贵安跨区域水污染治理和污染天气应对工作深度融合,探索贵阳贵安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机制。二是贵阳贵安将积极探索推进两地“大数据+生态环境”深度融合,有机整合贵阳市和贵安新区全国第二次污染源普查数据,并以此为基础,深挖数据价值和潜力,持续开发包含贵安新区全国第二次污染源普查数据在内的生态环境“一本账”以及污染监督“一张网”应用功能的环境管理“一张图”系统。

  (三)构建完善生态环境体系,全面统筹工作推进

  一是贵阳贵安建立完善“共保联治”的生态环境体系,推动两地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进一步厘清两地环境规划、目标考核、环保督察等宏观任务以及区域污染治理、环境执法、环境应急等具体工作职责,逐步实现工作深度融合,目标统一考核。二是结合实际,贵阳贵安创新人才交流机制,在整合生态环境特别是环境执法、环境监测方面人才资源基础上,采取挂任、学习锻炼等方式,实现贵阳贵安干部人才交流。三是省生态环境厅根据《贵州省2021年度环境治理专项评价考核实施办法》,将贵安新区纳入贵阳市进行评价考核,全力推进贵阳贵安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2021年6月22日

  (1.此件公开发布;2.联系人:胡鹤飞;联系电话:187987624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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