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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自然资源厅关于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 第38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1年08月12日 打印本页 关闭 【字体:

杨昌艳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对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指标调整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我省自然资源、农业农村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经认真研究,现就您提出的建议答复如下:

  一、关于优化“三生”空间

  我厅按照生产空间集约高效、生活空间宜居适度、生态空间山清水秀的目标要求,积极指导各地在国土空间规划中统筹划定落实三条控制线。

  (一)生态保护红线评估调整。为守住发展和生态两条底线,我厅指导各地在生态保护红线评估调整工作中,对与生态保护红线重叠的耕地、永久基本农田、矿业权、规划建设用地等区域,按照国家和省相关规则进行调出,妥善处置了各类矛盾冲突,既保障生态安全,又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腾出了空间。目前,全省生态保护红线评估调整成果已经国家部委技术审查通过,并经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原则通过,已按程序上报国家待批。

  (二)永久基本农田划定。为守住粮食安全底线,严格保护耕地,按照自然资源部统一安排,2019年我省开展了永久基本农田核实整改和储备区划定工作,形成了永久基本农田试划方案。按照自然资源部关于永久基本农田核实整改补足的工作部署,2021年我厅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永久基本农田核实整改补足工作的通知》(黔自然资函〔2021〕602号),明确要求各地以“三调”耕地为底数,优先进行核实工作,对现状永久基本农田中三调调查为非耕地、不稳定耕地(25度以上坡耕地、河道耕地、湖区耕地、林区耕地、石漠化耕地)、生态保护红线内需退出的耕地、严格管控类耕地、三调后新增建设占用耕地等情形,按照实事求是的原则进行调出,待国家下达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后,在三调稳定利用耕地中进行调整补足。

  (三)城镇开发边界划定。为助推“四化”建设,保障“十四五”顺利开局,在国家尚未下达国土空间规划核心指标的过渡时期,我厅主动思考、创新作为,按照上一轮国土规划确定我省至2030年的建设用地总规模进行总量控制,预支空间规模组织全省开展了过渡期的城镇开发边界划订工作,为各地“十四五”近期重大基础设施和民生保障项目、重大产业项目建设用地需求提供了空间保障。在上述工作基础上,今年5月,我厅又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城镇开发边界划定工作的函》,指导各地结合国土空间规划编制,进一步加快推进城镇开发边界划定工作。

  二、关于国土空间规划指标分配

  目前,《全国国土空间规划纲要》尚未印发,各项规划核心指标尚未下达。按照国家最新要求,三调耕地底数及稳定利用耕地情况,将是确定耕地保有量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的主要依据,本次永久基本农田划定规模由国家另行下达,与上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国家下达我省至2020年的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目标无直接关系。我厅将持续关注《全国国土空间规划纲要》印发情况,待国家下达我省国土空间规划核心指标后,按照省重大发展战略,围绕“四新”总体要求和“一二三四”工作思路,综合考虑各地自然地理格局、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水资源承载能力,结合现状发展基础和未来发展趋势等因素,合理确定各地各项核心指标并按规定程序送审。

  三、关于农业产业结构调整

  根据省农业农村厅会办意见,农业产业发展主体是农业生产经营者,农业产业结构调整(特别是种植业结构调整),是对种养结构、生产方式开展引导和指导,突出的是合理高效利用现有耕地,而不对产业用地进行分配。为支持农村产业结构调整,满足人们对绿色、生态农产品的需求,我厅在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时,积极指导地方,对位于生态保护红线内的茶园、果园、经果林等园地以及人工商品林等,按照应调尽调的原则,调出了生态保护红线,为农村产业结构调整,经济作物的发展预留了空间。调出的人工商品林也为地方发展林下经济、现代高效立体农业提供了空间保障。

  四、关于继续支持全域土地综合整治

  为深入贯彻落实“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要求,我厅已将土地整治项目审批权限全部下放到县级,由县作为实施主体,统筹县域土地整治和土地开发项目安排,我厅负责制定土地整治管理规定和技术标准,组织对市(州)、县(市、区、特区)补充耕地的检查复核。我厅支持凤冈县申报的国家第一批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项目——贵州省遵义市凤冈县绥阳镇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已获得批复,目前正按相关要求编制乡镇国土空间规划、村庄规划和试点实施方案,我厅将继续支持凤冈县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工作,整体推进农用地整理、建设用地整理和乡村生态保护修复,有效增加耕地面积和提高耕地质量。

  五、关于保障重点基础设施建设和优先安排重点产业发展用地

  2021年6月底,覆盖全省各市县、乡镇的城镇开发边界划订方案已全部通过审核入库,为各地“十四五”近期建设项目用地提供了空间保障。按照要素跟着项目走的原则,我厅通过盘活存量、争取增量等方式,多措并举、多种渠道共同保障重点基础设施建设和重点产业发展用地计划需求。村庄层面,我厅研究制定了《关于保障农村村民住宅建设合理用地加强过渡期村庄规划的意见》,对预留机动指标、引导农村建房和产业布局等作出了明确要求。此外,为帮助各类项目顺利落地,同时有效降低因占补平衡造成的额外资金投入,我厅督促指导各地统筹好发展与安全的关系,在项目规划选址过程中尽量避让耕地,尤其是永久基本农田和稳定利用耕地,从而实现既保护好耕地,又助推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双赢”。

  下一步,我厅将积极指导凤冈县加快推进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报批工作,科学布局生态、农业、城镇三类空间,统筹划定落实三条控制线,为规划引领县域经济社会发展提供空间保障和规划支撑。

  再次感谢您对我省自然资源、农业农村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贵州省自然资源厅

2021年6月30日  

  (附注:公开发布)

  (联系人:陈应龙;联系电话:189850112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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