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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交通运输厅关于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第724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1年08月30日 打印本页 关闭 【字体:

  代表提案者: 吴方群

  会议届次: 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

  建议提案标题: 关于将龙须菜纳入高速路绿色通道的建议

  建议提案编号: 第724号

  主办单位: 省交通运输厅

  复文标题: 省交通运输厅关于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第724号建议的答复

答复内容:

  吴方群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将龙须菜纳入高速路绿色通道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我省交通运输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答复如下:  

  目前,全国高速公路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均按照交通运输部统一制定的《鲜活农产品品种目录》(以下简称《国家目录》)执行,龙须菜(佛手瓜尖)不在《国家目录》规定的鲜活农产品范围内,不能享受“绿色通道”政策。  

  2020年1月1日,全国高速公路取消省界收费站,实现全国“一张网”运行,收费政策和规则全部执行国家统一标准,各省区收费政策自行调整的空间非常有限。交通运输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联合发文,要求清理各省自行制定的减免政策,“绿通”统一执行《国家目录》,其它品种在“网上预约通行申请界面”不能勾选,查验系统不能认定。 

  为支持我省农业产业化高质量发展,争取将特色优势产业农产品纳入绿通目录,2019年至2020年,我厅多次向交通运输部去函,恳请将我省十二大特色优势产业农产品纳入《国家目录》,交通运输部回复,类似情况多数省份均有反映,但在当前收费政策调整期内暂不作考虑。

  下一步,我厅将根据乡村振兴及我省农村产业革命特色产业发展的需要,加强向国家有关部委汇报,进一步争取在调整绿通目录时对我省意见予以充分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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