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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交通运输厅关于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第545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1年08月30日 打印本页 关闭 【字体:

  代表提案者: 杨阿妮

  会议届次: 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

  建议提案标题: 关于加大农村公路养护投入的建议

  建议提案编号: 第545号

  主办单位: 省交通运输厅

  复文标题: 省交通运输厅关于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第545号建议的答复

 

答复内容:

  杨阿妮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农村公路养护投入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我省交通运输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答复如下:

  2020年5月,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贵州省全面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黔府办发〔2020〕13号),明确加大财政资金投入、创新投融资机制等举措,强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资金保障。一是加大财政资金投入:明确了省市县三级财政按照5:2:3 比例筹集农村公日常养护及通组路养护资金,资金标准不低于县道每年每公里10000元、乡道每年每公里5000元、村道每年每公里3000元、通组路每年每公里1500元,由省、 市、 县三级财政按5:2:3 比例筹集。同时,明确各地要落实财政支出责任,将相关税收返还用于农村公路养护。二是创新投融资机制:明确各地要充分发挥政府资金引导,通过资金补助、先养后补、以奖代补、一般债券、无偿提供料场等多种方式支持农村公路养护;鼓励将建设和一定时期的养护捆绑招标,将农村公路与产业、园区、乡村旅游等经营性项目实行一体化开发,运营收益用于农村公路养护;支持通过出让公路冠名权等方式,引导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捐资,引入灾毁保险等多渠道筹集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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