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交通运输厅关于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第532号建议的答复
代表提案者: 潘显召
会议届次: 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
建议提案标题: 关于恳请帮助申报实施从江县翠里瑶族壮族乡瑶浴旅游公路项目的建设的建议
建议提案编号: 第532号
主办单位: 省交通运输厅
复文标题: 省交通运输厅关于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第532号建议的答复
答复内容:
潘显召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恳请帮助申报实施从江县翠里瑶族壮族乡瑶浴旅游公路项目的建设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我省交通运输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答复如下:
“十四五”时期,我厅按照省委省政府“一二三四”总体要求,围绕“四新”抓“四化”,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以“435”行动计划为抓手,即坚持“四轮驱动”,补齐“三个短板”,聚焦“五大试点”,编制“十四五”项目库,重点推进乡镇通三级及以上公路建设,提升交通服务支撑全省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农业现代化、旅游产业化能力,服务“四个轮子一起转”。针对您提出的“申报实施从江县翠里瑶族壮族乡瑶浴旅游公路项目的建设的建议”,经核实,从江县翠里瑶族壮族乡瑶浴旅游公路项目路线总长约30公里,涉及3条农村公路,其中西山至翠里段14.3公里,路基宽度6.5米,沥青混凝土路面,通过县乡公路路面改善提升工程支持项目建设资金1510.62万元,已于2020年6月建成;宰转坳至高华段段9.1公里,路基宽度6.5米,水泥混凝土路面,通过窄路基路面加宽支持车购税补助资金181万元,已于2016年建成;宰转坳至摆翁段6.4公里,路基宽度5.5米,水泥混凝土路面,通过窄路基路面加宽支持车购税补助资金226.4万元,已于2017年建成。“十四五”时期,根据交通运输部公路建设支持政策,重点支持乡镇通三级及以上公路的省道及农村公路,旅游公路暂未纳入支持范围,建设资金暂无来源。下一步我厅将积极向国家汇报争取出台旅游公路支持政策,待政策出台后,结合地方政府财政承受能力,积极争取补助资金支持该项目建设,带动当地旅游发展,落实好乡村振兴发展战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