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交通运输厅关于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第24号建议的答复
代表提案者: 杨燕
会议届次: 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
建议提案标题: 关于请求解决黔西甘棠互通至大海子段高速公路项目的建议
建议提案编号: 第24号
主办单位: 省交通运输厅
会办单位: 省发展改革委
复文标题: 省交通运输厅关于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第24号建议的答复
答复内容:
杨燕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请求解决黔西甘棠互通至大海子段高速公路项目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我省交通运输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经与省发展改革委会商,现答复如下:
按照省政府对全省高速公路关于“控制总体规模,把握建设节奏”的总体要求,“十四五”全省重点考虑投资效益好、带动作用强的高速公路项目,主要是国家高速公路和条件成熟、效益好的省际通道项目,黔西甘棠互通至大海子段高速公路、贵阳至黔西(复线)高速公路等两个项目未纳入全省高速公路网规划及“十四五”交通运输发展规划。我厅建议待条件成熟后,结合经济社会发展及交通需求,会同省发展改革委等部门统筹研究黔西甘棠互通至大海子段高速公路及贵阳至黔西(复线)高速公路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