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交通运输厅关于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第80号建议的答复
代表提案者: 冷一鸣
会议届次: 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
建议提案标题: 关于对我省农村公路管护开展代表视察活动的建议
建议提案编号: 第80号
主办单位: 省交通运输厅,省人大选举任免联络委员会
复文标题: 省交通运输厅关于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第80号建议的答复
答复内容:
冷一鸣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对我省农村公路管护开展视察活动的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我省交通运输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答复如下:
2017年8月省“组组通”公路三年大决战联席会议办公室印发了《贵州省通组公路建管养实施细则(试行)》(黔组通联办发〔2017〕3号),明确了“县为主体、乡镇指导、村民自治、群管群养”的通组硬化路管理养护体系。2020年5月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贵州省全面生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黔府办发〔2020〕13号),进一步明确了我省通组硬化路管理养护体制机制。一是健全管养体制。县级政府是通组硬化路管理养护工作责任主体,乡级政府负责指导并监督村民委员会组织好通组硬化路管理养护,村级采取一事一议、以工代赈、投工投劳等村民自治办法组织通组硬化路管理养护并将爱路护路要求纳入村规民约。二是落实资金保障。明确了通组硬化路养护资金标准为每年每公里1500万元,由省市县三级财政按照5:2:3比例筹集,2021年省级财政预算安排的6000万元通组硬化路养护资金已到位。
下一步,我厅将根据省人大有关“组组通”硬化路管养巡视工作的安排部署,积极配合人大代表开展视察活动等有关工作,指导和督促各地做好通组硬化路管理养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