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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民政厅关于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第76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1年09月22日 打印本页 关闭 【字体:

  代表提案者: 齐慧

  会议届次: 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

  建议提案标题: 关于加快养老服务与管理专业人才培养的建议

  建议提案编号: 第76号

  主办单位: 省民政厅

  会办单位: 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复文标题: 省民政厅关于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第76号建议的答复

 

答复内容:

  齐慧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养老服务与管理专业人才培养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我省养老服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建议提出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一、贵州省养老服务人才培养工作目前推进情况

  (一)成立贵州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专家指导委员会。省养老服务工作联席会议成立了由国内知名专家作为专业技术顾问、资深学者、有丰富实践经验的行业专家和行政机关人员组成的贵州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专家指导委员会,为全省养老服务的事业和产业发展的顶层设计、发展规划和重大决策提供决策服务和科学指导。专委会于2021年2月成立,5月16日召开贵州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十四五”规划和有关制度的评审会。

  (二)加强培养专业化的养老服务人才。目前,全省已有50所高等职业院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开设了“老年服务与管理、护理、护工、康复治疗技术、中医康复、护理员、康复治疗师、健康管理师、营养师、家政护理、老年保健与管理、智慧健康养老服务”等专业,开设老年社会工作、老年护理、老年人保健与营养、老年医学、老年心理学、生命伦理学等课程,预计到2024年相关养老专业毕业生人数约达4.2万人。

  (三)完善养老护理专业学生求学政策保障。根据国家、省级对“助、奖、免、补、贷、偿、勤”等多种手段在内的全覆盖、多维度、多元化的高校学生资助政策体系,从根本上保证了每一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兑现了“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的庄严承诺。目前,我省高校(含高职)学生资助政策有:一是全面开通“绿色通道”高校学生无障碍入学,学生入学可通过国家助学贷款、贵州省教育精准扶贫学生资助、学校资助政策。二是实施助学金政策,帮助解决就读期间生活困难。通过国家助学金、高校设立勤工助学岗位的资助政策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解决就读期间生活费和改善学习条件等。三是实施奖学金政策,激励优秀学生。通过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资助特别优秀的学生和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高校学生。四是实施毕业生下基层,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政策,全额返还学生就读期间交纳学费。从事养老服务护理工作的高校毕业生,按照政策规定,符合基层工作条件的均可申请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

  (四)支持举办职业技能竞赛活动。根据《民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举办全国养老护理职业技能大赛的通知》(民函〔2021〕40号)要求,省民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组织全省养老护理职业技能大赛,对选拔出的优秀选手组队赴南京参加全国大赛,赛后组织召开全省总结表彰会。通过本次职业技能竞赛,一是做到以赛促培,推动康养职业技能培训计划更好的实施。二是做到以赛促评,大力推动康养技能人才的评价工作,助力广大康养人才的技能提升。三是做到以赛促奖,将对在全国决赛中获得前5名的选手,经核准后授予全国技术能手的称号,符合条件的获奖选手将按规定晋升职业技能等级。以举办大赛为契机,让高技能人才站c位,提升技能人才的获得感、自豪感和荣誉感,吸引全社会关注康养产业的发展,推动康养服务技能人才的评价、技能培训等工作,实现康养服务技能人才工作高质量发展。

  (五)强化养老服务志愿队伍建设。一是加快志愿服务立法,省民政厅会同省文明办、省司法厅、团省委召开立法启动会,组成多个调研组,开展了多层次、全方位的立法调研活动。根据《志愿服务条例》精神,结合我省实际,起草了《贵州省志愿服务办法(草案)》初稿,召开了专家论证会,并向多单位征求意见修改完善。对志愿服务的保障和激励、资金支持等作了明确规定,为志愿服务奠定法制基础。二是组建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站,省民政厅联合团省委制发《省民政厅 团省委关于组织动员基层志愿者参与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站工作的通知》,建立社会工作者与志愿者联动服务机制,组建了“社工+西部志愿者+社区志愿者”专业化、本土化、社会化的志愿服务队伍,组织开展救助、养老、儿童、基层治理等志愿帮扶活动,营造“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服务氛围。目前,全省已建和在建的“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站”共103个。2021年4月,省民政厅制发《贵州省乡镇(街道)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站项目实施方案》,计划用3至5年时间,推进全省乡镇(街道)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站全覆盖。三是组织开展志愿服务活动,2020年以来,省民政厅协调516万元资金,支持慈善组织、社工机构、志愿服务组织共实施31个项目,通过威宁自治县草海公益协会的“为空巢老人点盏灯”、六盘水市中和社会工作服务中心的“爱在红桥情暖夕阳”、铜仁市源创社会工作服务中心的“助老服务之微孝行动”、黔东南州启善社工服务中心的“关爱儿童扶老助老助力城乡社区”等养老、儿童等志愿服务项目的实施,培育发展志愿服务组织,带动建设志愿服务品牌,树立贵州志愿服务形象。四是规范志愿者注册,为规范使用全国志愿服务信息系统,推进贵州省志愿者注册登记工作,截至目前,全省实名注册志愿者558万人,占当地居民人口总数的比例达15.4%,实名注册志愿者比例在全国各省份排列第十四名,志愿团体2.3万个、志愿项目19.2万个、服务时长10777万小时。

  (六)借助国外先进经验,培养养老服务人才师资。省民政厅通过法国开发署技术援助活动内容,针对养老管理人员和护理人员的师资培训人员进行6期共180人次培训,以帮助加强人才能力建设,提升养老服务机构设施服务质量。已培训师资及时将国外先进经验及做法阶梯式分享、传播和培训更多养老机构的工作人员及院校养老护理专业学生,将养老护理服务理念普及到全省养老机构设施中,真正落实并服务于老年人。截止2021年5月底已培训管理人员师资30名和护理员师资30名。

  (七)实施康养职业技能培训计划。2020年12月7日,省人社厅联合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商务厅、省妇联共同印发了《关于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民政部 财政部 商务部 全国妇联关于实施康养职业技能培训计划的通知>的通知》,明确要求“2020年至2022年在全省开展健康照护、养老护理、家政服务、婴幼儿照护等各类康养服务人员培养培训”。2020年完成养老护理从业人员培训11537人,截止2021年4月,完成养老护理从业人员培训870人。

  (八)完善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及培训补贴制度。目前我省已遴选28家社会评价组织,依据国家职业标准开展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并逐步做到全省覆盖。不断健全康养职业发展体系,拓展培训实施主体,促进康养服务人员职业发展。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省财政厅关于高质量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的通知》(黔人社通〔2021〕39号),对企业职工、“五类人员”、符合条件的城乡各类劳动者(包括个体工商户用工、民办非企业单位用工以及灵活就业人员)通过自学或非政府补贴性培训后,取得证书的按规定给予劳动者个人职业培训补贴。

  (九)开通养老护理专业技术人才职称晋升渠道。目前,我省养老机构专业人才职称晋升通道有:一是养老护理专业工作人员任职资格分初级、中级和高级,初级和中级可通过考试取得,高级试行“考评结合”;二是符合学历要求和社会工作从业经历的人员,可申请参加“社会工作师”相应级别的考试,通过考试后,单位可以结合实际聘用到相应岗位上。目前,社会工作师考试分为助理社会工作师(初级)、社会工作师(中级)和高级社会工作师(副高级);三是从2016年起采取适当放宽学术论文、科研项目、课题等7方面政策,对民营医疗机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卫生系列职称予以扶持,符合条件的民营医疗、养老、康复、保健机构相关人员可以申报相应级别职称评审。

  (十)规范养老服务体系行为法律保障。《贵州省养老服务条例》拟于今年7月提请省人大审议,为规范养老服务体系中老人权益保障、资金保障、人才保障、技能保障、就业保障、从业人员待遇保障及监督等方面明确了相关的法律责任。

  二、贵州省养老服务人才培养工作下步打算

  (一)落实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对养老服务人才培养的安排部署。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9〕5号)、《国家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中长期规划》、《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省委、省政府出台了一系列支持发展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促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政策和规划等,确保在“十四五”期间,将基本建成“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培育养老服务专业人才,大力发展养老新业态、新技术和新产品,提升养老服务质量和效率。

  (二)建立健全养老服务人才培养相关制度,规范和提高养老服务质量。针对全省养老服务从业人员,推进基本职业技能培训服务普惠性、均等化,优化职业技能培训公共服务,注重对政府公共技能培训的基础保障。注重服务终身,保障人人享有基本职业技能培训服务,全面提升培训质量、培训效益和群众满意度。加强职业技能开发和职业素质培养,全面做好技能人才培养、评价、选拔、使用、激励等工作,着力加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形成有利于技能人才发展的制度体系和社会环境,促进技能振兴与发展。

  (三)加大养老服务从业人员培训力度,建设高质量养老服务从业人员队伍。建立和完善养老服务人才培训机制,形成从培训组织、培训实施、考核认证、资金管理、监督管理紧密衔接、高效运转的养老服务培训和认证体系。到2024年,覆盖各级政府涉老工作人员、养老服务从业人员、养老相关专业人员、养老服务机构管理人员、养老相关专业中高职及本科学生、家庭照护人员的培训总人数不少于37000人(次),养老护理员持证上岗率达到70%,建成养老从业人员数据库。到2025年,养老服务从业人员培训总人数不少于40000人(次),实现养老护理员全部持证上岗。

  (四)强化宣传教育,营造良好氛围。为加强养老服务理论研究和文化建设,及时总结、推广养老服务工作的先进典型,塑造贵州养老服务品牌,助力贵州打造“全国一流的旅游康养目的地”战略目标,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养老服务发展的良好氛围,发挥宣传在推进养老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在依托省民政厅门户网站联动新闻媒体积极开展好养老宣传的基础上,省民政厅计划同步增设“贵州养老”微信公众号和微博账号,利用微信和微博等新媒体平台强化“贵州养老”的宣传推广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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