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教育厅关于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第698号建议的答复
代表提案者: 韦祎,班春梅,韩庆波,刘天琴,罗永慧,任永胜,汪冬梅,徐浩峰,杨颖,杨正媛,祝时英
会议届次: 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
建议提案标题: 关于加快城区公办幼儿园建设步伐的建议
建议提案编号: 第698号
主办单位: 省教育厅
会办单位: 省委编办,省财政厅
复文标题: 省教育厅关于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第698号建议的答复
答复内容:
韦祎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城区公办幼儿园建设步伐的建议》已收悉,感谢您对我省学前教育工作的关心与支持。现答复如下:
学前教育是终身学习的开端,是国民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学前教育,自2011年以来,通过连续实施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我省学前教育财政性资金投入不断增加,资源总量逐步扩大,普及普惠程度日益提升。总体上看,截至2020年年底,我省共有幼儿园1.1万余所,在园儿童158万人,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90.3%,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达83%,公办幼儿园在园儿童占比达56%,“入园难”问题基本得到解决。
但由于底子薄、欠账多,我省学前教育发展过程中还存在一些阻碍学前教育健康可持续发展的突出问题。主要表现为:城乡学前教育发展不均衡,城区公办幼儿园在园儿童占比低;幼儿园教师缺口大,缺编情况严重,专业水平不足;民办幼儿园发展参差不齐,管理不规范等。
针对以上问题,我省采取了以下措施:
一、坚持公益普惠基本路线,不断加大公办幼儿园建设力度
一是不断加大公办幼儿园建设。《中共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实施意见》(黔党发〔2020〕6号)明确提出,我省坚持农村以公办幼儿园为主体,城镇新增幼儿园以公办为主的原则,不断加强公办幼儿园建设。2015年至2020年,我省共投入78.59亿元,新建、改扩建公办幼儿园5343所,公办幼儿园在园儿童新增17.75万人,公办幼儿园在园儿童占比从54.91%提升至56.28%。二是加强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为了进一步扩大城区公办幼儿园在园儿童占比,2019年,我省开展了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工作,要求全部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移交地方教育行政部门,并办成公办幼儿园或委托办成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工作开展以来,共完成747所幼儿园治理任务,新增普惠性学前教育学位16.86万个,其中公办学位11.13万个,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城镇地区“入园难”、“入公办园难”问题。三是清理整顿利用财政性资金和国有资产举办民办幼儿园及被改变公办性质幼儿园。2018年清理收回农村中小学闲置校舍用于举办公办园、接收企业办园共计532所,公办学前教育资源不断增加。
二、不断加强幼儿园教师队伍建设
从全国来看,幼儿教师编制缺口是一个共性的问题。2013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地方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的意见》(中发〔2013〕9号),要求必须严格控制机构编制,本届政府财政供养人员只减不增。全国各地各级事业单位编制实行“总量控制”,编制总量必须控制在2012年底数的范围内。因此按照中央关于机构个数和编制总数“两个不突破”的要求,难以实现在现有编制总量上的突破。
在编制总量控制的情况下,我省根据《中共贵州省委 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黔党发〔2018〕32号)的要求,不断创新教师补充机制,一是借鉴国家“特岗计划”的方式,在招聘中创新性实施了地方“特岗计划”,从2016年起,各地根据地方实际情况,以地方“特岗计划”为主渠道,大力招聘学前教育教师。截止目前我省地方“特岗计划”共招聘近9517名学前教育教师到农村幼儿园任教,占全省学前教育在编教职工总数的24.1%。2021年拟再招聘地方“特岗教师”1377名。二是鼓励各地积极开展后勤服务社会化改革,采用一般性教学辅助和工勤岗位不再纳入编制管理范围等改革方式,逐步压缩非教学人员编制,调整和盘活现有编制资源,提高教师编制的使用效率。三是鼓励有条件的市(州)、县(市、区)探索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将其他适合社会力量提供的幼儿教师岗位,纳入当地政府购买服务指导目录,委托有资质和有成功案例的第三方承担教师招聘、配置和管理,以合同方式建立新型的学校、教师与第三方关系,明确责权利,依法保障各自权益。四是鼓励民营资本积极开办普惠性幼根据儿园,以多种方式、多渠道共同学前教育教师编制不足的问题。同时明确要求:对于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聘用的教师,与公办在职教师在职称评聘、培养培训、晋升考核、工作津贴等方面享有同等待遇。同时切实加强学前教育教师的培养培训。充分利用“国培计划”—幼师国培项目,针对不同岗位、不同教学经历等的教师,采用送教下乡、整县推进、集中面授等方式,开展幼儿园园长、保育员、卫生保健教师、家庭教育指导师、新任教师、五大领域专项技能等的培训,仅2020年争取国家资金2255.5万元,人数26586人。
为加快推进全省教职工编制管理,2020年7月,省委编办、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社厅印发了《关于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做好挖潜创新加强中小学教职工管理的指导意见〉有关事项的通知》(黔编办发〔2020〕105号,以下简称“105号文”),对开展教职工编制的挖潜创新工作,提出了一系列的创新举措,一是要求建立中小学教师编制年报制度,各地定期上报编制使用情况。二是严格落实教职工编制标准。三是统筹其他事业单位编制,保障中小学校用编需求,特别是要优先保障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配套学校教师用编需求。四是周转使用事业编制,根据在校学生人数情况进行动态调整。五是创新教师队伍的培养和使用,创新教师补充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