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中心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第77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1年10月08日 打印本页 关闭 【字体:

  代表提案者: 王志略

  会议届次: 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

  建议提案标题: 关于加强公共体育运动场所建设的建议

  建议提案编号: 第77号

  主办单位: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体育局,省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

  复文标题: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第77号建议的答复

 

答复内容:

  王志略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公共体育运动场所建设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我省住房城乡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答复如下:

  一、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源于更好为社区居民提供精准化、精细化服务的重点指示精神,建设让人民群众满意的完整居住社区,我厅于2020年9月25日联合省教育厅、省通信厅等13个部门转发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开展居住社区建设补短板行动的意见》(建科规〔2020〕7号)(以下简称“行动意见”),《行动意见》明确提出公共活动场地,至少有一片公共活动场地(含室外综合健身场地),用地面积不小于150平方米,配置健身器材、健身步道、休息座椅等设施以及沙坑等儿童娱乐设施。新建居住社区建设一片不小于800平方米的多功能运动场地,配置5人制足球、篮球、排球、乒乓球、门球等球类场地,在紧急情况下可以转换为应急避难场所。对既有社区,要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因地制宜改造空间绿地、空地等,增加公共活动场地。

  二、为贯彻落实习总书记“体育承载国家强胜、民族振兴的梦想。体育强则中国强,国运兴则体育兴。要把发展体育工作摆上重要日程,精心谋划,狠抓落实,不断开创我国体育事业发展新局面,加快把我国建设成为体育强国”的重要指示精神,我厅与2021年12月29日参加了住建部召开的城市社区足球场地设施建设试点总结视频会议,会后将会议内容总结报告省人民政府,得到省领导批示后,联合省体育局转发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体育总局关于全面推进城市社区足球场第设施建设的意见》,各市(州)应按照《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志》《完善居住社区建设标准(试行)》要求,参照《城市社区足球场地设施建设技术指南》《城市社区足球场地设施建设试点图集》,实现新建居住社区内至少配建一片非标准尺寸足球场地设施,既有城市社区因地制宜配建社区足球场地设施。

  三、大力实施城市更新行动,以“三改”项目建设为抓手,加强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一是我厅牵头编制了《城市更新行动实施方案》(送审稿),明确提出要完善公共服务设施,并要求因地制宜的配建社区书屋、足球篮球运动场地设施、健身活动场所。二是与省体育主管部门共同推进城镇老旧小区体育场所建设。我厅牵头草拟的《关于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实施方案》,从顶层设计方面进一步要求体育设施增设计划与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衔接同步。今年我厅与省体育局印发了《关于申报社区健身路径或3人制篮球场项目的通知》,定向支持城镇老旧小区项目建设社区健身路径或3人制篮球场,有力支持了城镇老旧小区项目公共体育场所的建设。

  四、在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中不断加强休闲运动场所建设力度。根据国家政策,按照“业主主体、社区主导、政府引领、各方支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的原则,分年度有序开展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经排查,我省有4500余个城镇老旧小区需要改造,涉及80万户居民。2019年我省正式启动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以来,累计改造1465个项目,涉及30.83万户居民,累计完成投资31.28亿元。其中393个项目已经全面建成,涉及7.83亿元。通过实施改造,真真切切的大幅改善了城镇老旧小区居民的生活环境,让广大市民充分享受到改革的红利,切实提升了居民幸福感、满意度。“十四五”期间,我省将全面完成剩余的49.17万户城镇老旧小区改造。

  五、根据《贵州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内容及标准》,增设体育设施属于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支持范围。截至当前,全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已经建成“文化休闲、体育健身设施”3178个,场所面积达到27654.61平方米,累计完成投资1634.45万元,对满足城镇老旧小区居民对休闲、体育健身需求做出积极贡献。

上一篇: 没有了

下一篇: 没有了

相关信息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