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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发展改革委关于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第464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1年10月09日 打印本页 关闭 【字体:

  代表提案者: 陈建群

  会议届次: 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

  建议提案标题: 关于增设县级增量配电网点降低工业成本的建议

  建议提案编号: 第464号

  主办单位: 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会办单位: 贵州省能源局

  复文标题: 省发展改革委关于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第464号建议的答复

 

答复内容:

  陈建群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增设县级增量配电网点降低工业成本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我省电力体制改革的关心和支持。现就建议提出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2016 年以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先后批复我省增量配电业务试点项目20 个,实现了市(州)全覆盖、并向县域延伸。其中:铜仁市2个,分别为铜仁锰钡新材料产业聚集区配电业务试点和铜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增量配电业务试点。目前,铜仁锰钡新材料产业聚集区配电业务试点规划、区域划分、实施方案均已批复,相关项目正在建设;铜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增量配电业务试点正在开展规划编制工作。

  关于增设县级增量配电业务试点问题,一是铜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增量配电业务试点项目是国家第四批试点项目之一,规划面积24平方公里,位于松桃县大兴镇和碧江区川硐镇。建议松桃县积极与铜仁市有关部门、铜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配合加快推进该增量配电业务试点项目各项工作。二是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关于开展第五批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的通知》(发改运行〔2020〕1310号),国家鼓励前期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且制度健全、操作规范、监管有力、未出现明显问题、具备条件的省(区、市)自行确定和公布后续新增试点项目,为此建议铜仁市加快推进已纳入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的项目各项工作,视条件具备后省发展改革委将积极支持增设县级增量配电业务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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