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发展改革委关于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第92号建议的答复
代表提案者: 潘宇
会议届次: 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
建议提案标题: 关于帮助兴义市农村电网改造升级项目取得独立承贷主体资格和纳入中央预算资金支持的建议
建议提案编号: 第92号
主办单位: 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会办单位: 省能源局,贵州银保监局,黔西南州政府
复文标题: 省发展改革委关于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第92号建议的答复
答复内容:
潘宇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帮助兴义市农村电网改造升级项目取得独立承贷主体资格和纳入中央预算资金支持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我省农村电网改造升级的关心和支持。现就建议提出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我省深入推进电力体制改革各项工作。2015年11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批复我省为全国首批电力体制改革综合试点省,兴义市售电侧改革纳入国家批复的贵州省电力体制改革综合试点范围,兴义市增量配电业务试点还纳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批复的全国第一批增量配电业务试点范围。
兴义市地方电网2002年由兴义市政府与贵州电网公司兴义供电局签订了代管协议。按照电力体制改革有关要求,2015年11月18日,兴义市政府与贵州电网公司兴义供电局签订了解除代管协议。2016年2月,国家启动新一轮农村电网改造升级,解除代管后兴义市电力有限责任公司承担农村电网改造升级项目法人的责任和义务。
为做好新一轮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工作,一是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组织兴义市电力有限责任公司积极向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申报农村电网改造升级独立承贷主体资格,多次赴京汇报,2019年8月国家印发《农村电网改造升级专项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拟对办法进行修订,但至今因办法未正式修订,独立承贷主体资格事宜尚未得到解决;二是支持兴义市电力有限责任公司申报地方政府专项债,经积极争取,2020年获得地方政府专项债12亿元;三是贵州银保监局积极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特别是政策性银行创新贷款模式,加大对农村电网改造升级项目的信贷支持力度,通过地方政府专项债方式有效解决了兴义市双山110kV输变电新建工程、兴义市110kV则戎输变电新建工程、兴义市2019年新一轮农网改造升级工程等农村电网改造升级项目融资困难。
下一步,我省将继续积极向国家争取兴义市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农村电网改造升级独立承贷主体资格,同时建议按照银行业金融机构准入要求,积极完善兴义市110kV城南输变电工程、110kV布雄输变电新建工程等项目资料,争取获得银行业金融机构更多支持,助推“十四五”农村电网巩固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