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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第623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1年12月10日 打印本页 关闭 【字体:

  代表提案者: 杨阿妮

  会议届次: 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

  建议提案标题: 关于设置专职村级劳务组织员的建议

  建议提案编号: 第623号

  主办单位: 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复文标题: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第623号建议的答复

 

答复内容:

  杨阿妮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设置专职村级劳务组织员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我省就业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建议提出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我厅高度重视公共就业服务工作,制定出台《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贵州省财政厅关于做好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有关工作的实施意见》《省人社厅 省财政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公益性岗位管理办法>的通知》等文件,鼓励基层结合实际开发公益性岗位,强化公共就业服务。同时,积极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创业,参与城乡社区治理和服务。

  一、鼓励城镇公益性岗位开发基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岗位

  根据《贵州省公益性岗位管理办法》,各地政府可出资开发,以实现公共利益和安置就业困难人员为主要目的,从事非营利性公共管理和社会公益性服务,并通过劳动获得一定劳动报酬的各类岗位。其中包括基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岗位,具体包括劳动保障协管、劳动保障协理、人力资源开发协管、劳动关系协调协理、劳动监察协理等。对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公益性岗位人员,有条件的用人单位除提供岗位补贴外,应给予其适当补贴。同时,就业补助资金将按规定给予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

  二、鼓励乡村公益性岗位开发就业扶贫服务等协助管理类岗位

  根据《关于做好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有关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做好就业扶贫援助补贴发放工作促进贫困劳动力就业脱贫的通知》等文件,鼓励各地根据实际开发乡村公益性岗位安置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和易地扶贫搬迁劳动力中的就业困难人员,其中可开发就业扶贫信息统计收集、就业扶贫服务等协助管理类岗位,就业扶贫援助补贴标准为400元/月。

  三、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创业

  会同相关部门印发《省委组织部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省民政厅 省精神文明办 省教育厅 省财政厅 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做好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城乡社区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引导高校毕业生向城乡社区治理和服务领域流动。组织实施“三支一扶”计划,结合基层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民生事业发展的需要,招募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不断规范日常管理,强化培养使用,为基层输送和培养青年人才。2020年,“三支一扶”计划招募到岗服务973人。

  下一步,我厅将进一步规范公益性岗位管理,鼓励基层结合实际开发公益性岗位,壮大公共就业服务力量。同时,继续实施新一轮“三支一扶”计划,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为基层经济社会发展贡献才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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