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第473号建议的答复
代表提案者: 张吉刚
会议届次: 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
建议提案标题: 关于支持万山汞矿遗址申报世界文化遗产的建议
建议提案编号: 第473号
主办单位: 省文化和旅游厅
会办单位: 铜仁市政府
复文标题: 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第473号建议的答复
答复内容:
张吉刚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支持万山汞矿遗址申报世界文化遗产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我省文物保护工作的支持,现答复如下:
一、加强申报世界文化遗产工作的省级统筹
我省高度重视文化遗产保护工作,2020年9月,我省出台《关于加强文物保护利用改革的实施意见》,提出了积极参与构建中华文明标识体系、创新文物价值传播推广,加强不可移动文物保护等主要任务。提出了支持侗族和苗族村寨、万山汞矿遗址、安顺屯堡等项目申报世界文化遗产的具体工作任务。省文旅厅将按照任务清单和分工方案,加强与铜仁市工作对接,做好向国家文物局有关工作汇报,积极争取国家层面资金、技术和项目支持。积极争取国家发改委“十四五”文化遗产保护利用传承工程项目支持。在现有文化清单基础上,积极申报第九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扩大国保清单,为申报世界遗产打好工作基础。
二、加强世界文化遗产价值研究
目前,有关万山汞矿遗址的研究较少,我厅将积极指导当地深化研究,特别是加强考古文献研究和遗产测绘,为申报世界文化遗产工作提供理论和价值支撑。推进《万山汞矿遗址申报世界文化遗产文件编制及相关技术咨询项目》采购,做好相关资料的收集和整理,确保申遗工作实质性推动。利用苏州铜仁后续协作、东莞对口帮扶铜仁的有利时机,争取智力支持,将万山汞矿申遗纳入东西部协作项目强力推进。
三、加强文化遗产日常监管
作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规定,做好文化遗产“一体两线”的日常监管,正确处理好文化遗产保护与开发建设的矛盾。压实文物安全“三个责任”,即地方政府要切实履行文物安全属地管理主体责任,部门要履行监管责任,文物管理使用者承担直接责任。
下一步,我厅将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当地深入挖掘历史文化,同时加强与发改、财政、住建、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等部门的协调配合,积极争取国家文物局支持,形成推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工作的整体合力。同时继续指导地方申报并实施好各类文物保护工程,投入各级文物保护专项资金,做好万山汞矿遗址的保护利用。加强对文化遗产保护利用予以政策、资金支持和专业指导,深度推动文旅融合发展,为讲好贵州历史文化故事,万山汞矿申报世界文化遗产提供更好服务。
希望您继续关注和支持此项工作,有关工作我们将诚邀您参与和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