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市场监管局关于省第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82号建议的答复
代表提案者: 杨正万
会议届次: 省第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
建议提案标题: 关于完善知识产权保护体制机制的建议
建议提案编号: 第182号
主办单位: 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会办单位: 省公安厅,省司法厅
复文标题: 省市场监管局关于省第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82号建议的答复
答复内容:
杨正万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完善知识产权保护体制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我省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答复如下:
一、高度重视,全面学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落实知识产权保护属地责任
一是积极推动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出台《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实施意见》(黔党办发〔2020〕27号),印发了《贵州省政府知识产权办公会议办公室关于印发贯彻落实〈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实施意见〉细化措施及任务分工的通知》,将工作任务落实到各级党委政府及省各相关部门,高标准构建知识产权“严保护、大保护、快保护、同保护”的工作格局。我省对此项工作的落实,在全国排在前列。2020年,在国家知识产权局牵头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名义对全国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党委政府进行的知识权保护工作检查考核中,我省考核得分88.2分,全国排名第17,在西部12个省、直辖市、自治区中排名第4。
二是健全考核评价机制。2020年,贵州省直机关目标绩效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关于将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纳入动态目标绩效考核的通知》,将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纳入了目标绩效考核。2021年,首次将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任务专项目标考核纳入省直机关年度目标绩效管理体系,将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等31家省直机关纳入考核范围,实行“负面清单”管理。省产业大招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2019年营商环境评估实施方案的通知》《2020年度营商环境优化提升重点绩效评估目标考核方案》,明确将“知识产权创造、保护及运用”纳入营商环境评价体系。各市州政府同样也将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纳入了营商环境评价指标。
二、关于“统筹推动全省各地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建设”建议的答复
2020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见》中明确提出“加强知识产权快保护机构建设”,“在优势产业集聚区布局建设一批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建立案件快速受理和科学分流机制,提供快速审查、快速确权、快速维权‘一站式’纠纷解决方案”。
贵阳是贵州省省会城市,市委、市政府历来高度重视科技创新和知识产权工作,是全国第二批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近年来,贵阳市依托“一带一路”倡议、中国制造2025、军民融合等重大战略的实施,以千企引进、千企改造“双千工程”为主要抓手,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积极推进国家创新型城市建设,形成了军民融合、汽车制造、铝及铝加工、医药食品、磷煤化工等五个千亿级产业集群。当前,贵阳市正加快推进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和新资源聚集,着力大数据、互联网、智能制造和医药深度融合,企业加大研发投入,科技创新日益活跃,专利等知识产权产出加速,知识产权布局和保护需求强烈。设立中国(贵阳)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以下简称保护中心),面向高端装备制造产业、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和医药产业开展知识产权快速协同保护工作,能够得到国家知识产权局的优先支持,有效地化解当前企业和社会普遍反映的专利申请审查周期长、知识产权维权难成本高等突出问题,对我省全面提升知识产权保护能力和水平具有重大意义和示范带动作用,有利于促进贵阳市、乃至全省产业转型升级和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
因此,2020年12月10日,省市场监管局(省知识产权局)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报送《关于推荐设立中国(贵阳)知识产权保护中心的请示》,申报高端装备制造产业、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和医药产业知识产权保护中心。经积极协调,2021年5月10日至11日,国家知识产权局保护司领导率队来筑,现场考察贵阳市设立保护中心的筹备情况并提出指导意见。
三、关于“统筹建立统一的执法工作机制”建议的答复
(一)强化知识产权保护,推动建立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
自2019年机构改革职责调整后,省市场监管局(省知识产权局)按照省政府的工作部署,完成了贵州省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领导小组的调整,召开贵州省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领导小组会议,印发《贵州省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要点》《贵州省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规则》和《贵州省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信息报送和应用管理办法》等八项工作制度,组织推进全省打击侵权假冒工作。
一是强化组织保障,加强组织协调。根据《〈国务院关于新形势下加强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的意见〉任务分工》,印发贯彻落实的工作意见,进一步明确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细化工作任务,统筹推进全省打击侵权假冒工作。
二是聚焦重点领域,深化专项治理。印发《2019年知识产权执法“铁拳”行动实施方案》《2020年知识产权执法“铁拳”行动实施方案》,组织开展知识产权执法“铁拳”行动,大力推进知识产权行政执法体系建设,进一步提升知识产权执法效能。2019年至2020年,全省开展知识产权执法行动4171次,出动执法人员25103人次,办理知识产权案件2294件(其中商标侵权案件1092件、地理标志案件46件、假冒专利案件1067件),移送司法机关案件20件,罚没款总额1428.07万元。连续两年组织开展茅台酒市场专项治理,切实加强对侵犯茅台酒知识产权犯罪的严打高压态势,巩固我省茅台酒专项整治成果,共同推动实现“防腐、控价、增效”的目标。组织省版权局、省公安厅、省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省通信管理局联合部署贵州省打击网络侵权盗版“剑网2019”“剑网2020”专项行动。组织开展净化重点市场环境行动,印发《贵州省净化重点市场环境工作方案》,确定贵阳市云岩区三桥批发市场为全省重点市场,通过净化重点市场环境工作,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督促市场开办者和经营户落实主体责任,打造放心消费环境和法治化营商环境。
三是完善衔接机制,严惩侵权犯罪。印发贵州省行政执法机关与刑事司法机关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案件移送制度、案情通报制度、工作信息共享制度和重大案件协调督办工作规则。升级改造贵州省“两法衔接”平台,保障省平台与中央平台信息互联互通,“两法衔接”平台与省市场监管案件系统平台互联互通,实现市场监管部门执法人员案件信息一处录入,多处共享,降低数据冗余,提高工作效率。
四是加强宣传教育,提升工作影响力。通过“全国打击侵权假冒工作网贵州站”和“贵州省打击侵权假冒工作网”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发布消费提示及工作动态信息,曝光一批典型案例,公开案件查处信息;组织领导小组28个成员单位业务骨干、各市州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人、全省市场监管系统执法人员开展打击侵权假冒工作专项培训,深入了解掌握工作要求,提升机构调整后各部门专业人员的业务能力。
五是加强督导考核,提高工作质效。根据省委办公厅和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9年省本级重要督查检查考核计划》《2020年省本级重要督查检查考核计划》的要求,制定《贵州省2019年度打击侵权假冒工作绩效考核办法》《贵州省2020年度打击侵权假冒工作绩效考核办法》,组织各成员单位成立考核小组,对各市、州人民政府开展打击侵权假冒工作绩效考核,进一步提高工作质效,确保全省打击侵权假冒工作部署落实到位。
(二)推动建立知识产权纠纷调解、仲裁等工作机制。
近年来,省司法厅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
一是推动《贵州省人民调解条例》出台,明确规定有关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根据需要可以在民间纠纷易发、多发领域,设立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从而为知识产权纠纷人民调解组织的设立提供了法律支撑。督促指导各地大力加强知识产权纠纷人民调解组织队伍建设。
二是会同省高级法院先后印发《关于加强司法调解与人民调解衔接工作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强诉讼与仲裁衔接机制的若干意见》,进一步完善诉调对接、诉讼仲裁对接机制,及时有效地化解知识产权纠纷。
三是指导仲裁委员会换届工作,着重选聘知识产权领域专家仲裁员,建立全省知识产权保护仲裁员专家库,为知识产权保护提供仲裁人才支撑。在遵义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试点设立知识产权仲裁办事处,并逐步推广试点范围,充分发挥仲裁业务在多元化解矛盾纠纷、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中的重要作用。
四是指导省律师协会成立知识产权专业委员会,切实提高律师服务知识产权专业化水平,扎实做好知识产权案件的办理工作。近五年来,全省律师共办理知识产权民事案件及非诉讼知识产权案件256件。
五是支持和引导全省公证机构充分发挥公证职能作用,围绕知识产权创造设立、运用流转、权利救济、纠纷解决、域外保护等环节提供公证服务,实现对知识产权事前、事中、事后的全程保护。近三年来,全省共办理知识产权公证1200余件。
六是指导省有关部门将知识产权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纳入年度普法责任清单,落实工作责任。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4∙26”知识产权日等,通过多种形式,开展知识产权法治宣传,取得良好的宣传效果。
《贵州省人民调解条例》于2020年7月31日出台后,司法部门指导各地认真抓好《贵州省人民调解条例》的贯彻落实,《条例》规定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纠纷,一般自受理之日起30日内调结;继续督促指导各地加强知识产权人民调解工作。截至目前,全省共设立知识产权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32个,配备知识产权纠纷人民调解员231人,调解知识产权纠纷23件。三是审判机关优化完善知识产权审判机制。按照《繁简分流改革试点方案》要求,贵阳中院率先启动知识产权繁简分流改革试点工作。四是公安机关加大知识产权刑事犯罪打击力度。拟订《云端知识产权领域打击成效评估细则》,已征求各市州意见,待正式印发。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省知识产权局将继续加强与国家知识产权局的沟通协调,力争贵阳市设立保护中心获批,开展集快速审查、快速确权、快速维权于一体,实现审查确权、行政执法、维权援助、仲裁调解、司法街接相联动的产业知识产权快速协同保护工作。
(二)加强统筹部署,确保全省打击侵权假冒工作稳步推进。一是继续完善行刑衔接机制,加强知识产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保护的有效衔接,进一步推动行政执法部门与公安、检查、审判机关的工作协调,实现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等工作落到实处。二是继续做好全省打击侵权假冒工作部署,根据《2021年全国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要点》及《〈国务院关于新形势下加强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的意见〉任务分工》制定并印发了《2021年贵州省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要点》,按照“长短结合、依法治理、打建结合、统筹协作、社会共治”的思路,加强重点领域专项治理。三是加大驰名商标、地理标志保护工作力度,强化对商标、专利、地理标志、特殊标志等执法工作,强化知识产权保护。
(三)继续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工作。一是强化知识产权纠纷人民调解组织队伍建设力度,努力实现知识产权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有三名以上专职人民调解员。二是鼓励支持广大人民调解组织和律师调解组织,扎实做好知识产权纠纷的排查化解工作,努力打造良好的创新环境。三是指导律师、公证、仲裁机构认真办理知识产权案件,进一步优化知识产权保护法治环境。四是督促各有关部门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将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纳入年度普法责任清单,加大知识产权的法治宣传力度,提高全社会知识产权意识,为加强知识产权保护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