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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教育厅关于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第7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2年10月17日 打印本页 关闭 【字体:

  代表提案者: 潘义英

  会议届次: 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

  建议提案标题: 关于提升农村学校义务教育水平的建议

  建议提案编号: 第7号

  主办单位: 省教育厅

  会办单位: 省财政厅

  复文标题: 省教育厅关于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第7号建议的答复

 

  答复内容:

潘义英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提升农村学校教育水平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我省农村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建议提出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一、坚持以公办强校为牵引促进农村学校内涵发展

  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已连续三年利用每年3月份,深入全省88个县(市、区)开展教育大调研活动,深入农村学校了解教育现状、研究对策措施。坚持边发现问题边整改的发展思路,先后推出了实施公办强校计划、教育组团式帮扶、建设乡村温馨校园和优质均衡创建等工作举措,帮助农村学校进一步厘清办学定位、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激发办学活力、强化综合管理等,不断提高农村学校管理水平和教育教学质量。

  (一)实施办强校计划。紧紧围绕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办好老百姓“家门口”学校,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专家团队研究制定《贵州省义务教育公办强校项目学校建设培育指南》,从办学方向、学校管理、课程教学、教师发展、学生发展、办学条件、社会效益等7个方面为全省义务教育学校包括农村学校提供了办学指南,力争通过对公办强校计划项目学校实施3年跟踪培育,帮助学校形成核心办学理念,找准发展目标和办学方向,加强学校管理,深化教育教学改革,促进教师专业成长,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二)深化组团式帮扶。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作出的“坚持以东部之长补西部之短,以东部先发优势促西部后发效应”重要指示精神,率先把教育组团式帮扶纳入脱贫攻坚总体部署,紧紧围绕“贵州所需、东部所能”原则,全省除省会城市贵阳外8个市州已广东等省市签署对口帮扶协作协议,全省66个连片贫困县2632所乡镇中心校以上学校与东部协作帮扶城市优质学校结成“一对一”结对帮扶关系,涌现出纳雍县天河实验学校等东西部教育组团式帮扶典型成功案例。同时,在省内形成了各有特色的、百花齐放的教育组团式帮扶格局,积极挖掘和发动省内优质教育资源开展组团式帮扶行动,采取集团化办学方式等方式县域优质学校与农村学校形成结对帮扶关系,省教育厅牵头组织贵阳市第十八中学帮扶威宁县迤那二中、省府路小学帮扶威宁县石门小学、南明小学帮扶从江县大歹小学均取得了良好效果,深受当地老百姓的欢迎。

  (三)建设乡村温馨校园。按照教育部统一部署,从2019年起,连续3年实施乡村温馨校园建设,从“布局建设科学合理、办学条件保障到位、教育教学保证质量、校园文化健康向上、校园关系和谐融洽、校园管理安全规范”等多个维度加强乡村温馨校园建设,遵义市赤水市旺隆小学、六盘水市六枝特区木岗镇中学、黔东南州从江县大歹小学等12所学校入选全国乡村温馨校园典型案例,积极为全省农村学校发展提供示范样板。

  (四)推动优质均衡发展。我省于2018年率先在西部全域通过县域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国家评估验收后,全省义务教育由基本均衡发展转向优质均衡发展。《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办法》共有资源配置、政府保障程度、教育质量、社会认可度四个方面内容31项指标,更加注重内涵发展,特别是设置校际指标,将引导省、市、县三级更加重视农村学校发展,更加重视均衡配置教育教育资源,将有利于推动农村学校高质量发展。已组织编制《贵州省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规划进度表》,明确了从2024至2033年全省88个县迎接国家督导评估时间表、路线图。在全省范围内遴选贵阳市白云区、遵义市赤水市、毕节市黔西市和黔南州荔波县4个县率先开展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创建工作,为全省推进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积累经验、提供示范,为提高农村学校办学质量解决“城镇挤、乡村弱”问题提供参考。

  二、坚持以两类学校为牵引改善农村学校办学条件

  (一)系统研究制定基本办学标准。我省相继制定印发了《贵州省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实施方案》《贵州省全面改善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标准(试行)》《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分类指导意见》《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底线要求》等标准和要求,分类明确乡镇寄宿制学校、乡村小规模学校基本办学标准,为两类学校建系统设提供基本遵循。

  (二)研究制定专门实施意见。结合全面改薄五年工程规划实施情况,在组织充分调研和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经省人民政府同意,2018年12月底,制定印发了《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乡村小规模学校和乡镇寄宿制学校建设的实施意见》,为持续推进、全面加强两类学校建设作出具体安排部署。2014年以来,以国家组织实施全面改薄、薄改与能力提升工作为契机和抓手,全省累计投入中央和省级补助资金300余亿元、市县级投入资金140余亿元,完成新建改扩建包括两类学校在内的城乡义务教育学校项目5000余所,建成校舍资源2000余万平方米、运动场1400余万平方米,购置生活设施112万台/件/套、图书2924万册、数字教育资源34万 GB、课桌椅70万套及计算机、教学仪器设备415万台/件/套,促进两类学校办学条件极大改善,为取得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提前两年实现全面覆盖、脱贫攻坚教育保障硬仗全面胜利发挥了重要作用。

  (三)系统研究编制实施项目规划。聚焦困难地区和薄弱学校,将两类学校布局优化和建设作为重点内容,核实两类学校办学条件短板和薄弱环节,组织编制了全面改薄五年工程项目规划、薄改与能力提升两年工程项目规划、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布局五年专项规划,以项目建设为抓手,扎实推进两类学校改善办学条件,夯实脱贫攻坚教育保障根基。

  (四)系统实施薄弱环节改善。结合贵州山高坡陡、校点分散、农村人员外出流动等现实背景,综合考虑新型城镇化推进等客观因素,对两类学校建设突出重点、分类施策、精准改薄,即在乡镇和人口较集中片区重点推进完善标准化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落实“十有”(有功能齐全的教学及辅助用房、有完善齐备的教学设施、有满足需要的学生宿舍、有标准够用的学生食堂、有符合要求的卫生室、有方便文明的厕所、有四季能用的浴室、有标准规范的塑胶运动场、有干净充足的生活用水和开水、有温馨舒适的留守儿童之家)标准和“六化四园”(规划、绿化、文化、净化、信息化、安全化,学园、花园、乐园、家园)要求,改善学生吃、住、学、文化等基本条件,增强寄宿制学校就读吸引力,努力让广大农村适龄儿童少年上好学;在规划长期保留的村小学、教学点等乡村小规模学校重点修缮必要的校园校舍设施和配置必要的可移动设施设备,保障基本教学生活需要,避免造成投入闲置浪费。

  三、坚持以特岗计划为牵引优化农村学校教师结构

  我省高度重视农村教师队伍建设,先后出台了《贵州省乡村教师支持计划实施办法(2015—2020年)》《中共贵州省委 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等加强乡村教师队伍建设的政策性文件。

  (一)加大对农村教师的补充力度。坚持以“特岗计划”为主,及时调整补充农村学校教师。从2006年“特岗计划”实施以来,累计招聘特岗教师12余万人到农村学校任教。

  (二)加大对农村教师的培训力度。注重发挥“国培计划”示范引领作用,从2010年“国培计划”实施以来,已获得中央专项资金超过10亿元,对农村学校教师开展全员轮训,不断提升农村教师专业素质和能力。注重名师名校长培养,实施名师名校长培养工程,在全省乡村学校建立名师名校长乡村工作站443个,通过结对子、组团式帮扶等形式,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帮助农村学校薄弱学校提高教育教学和学校管理水平。

  (三)加大对农村教师的激励力度。坚持职称评审向乡村教师倾斜,从2013年起开展基层副高评审认定工作,实行适当降低评审标准、降低任职年限、降低学历要求的“定向评价,定向使用”政策。坚持支持构建合理的乡村教师队伍岗位结构,向基层一线、边远少数民族地区和艰苦边远贫困地区学校倾斜,村级学校(含教学点)可根据需要,在同级中小学结构比例的基础上,高级岗位上浮两个百分点;对在村级学校(含教学点)连续任教三年及以上,经任教学校考核表现突出的教师,近3年连续单位综合考核排名均位列前30%,可不受单位岗位结构比例限制。坚持各级各类教师表彰奖励向农村教师倾斜,2018年以来共推选了57名乡村优秀教师入选教育部“乡村优秀青年教师培养奖励计划”,以省政府名义每年为在乡村连续工作满25年的乡村教师颁发教龄荣誉证书。实施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惠及17万乡村教师。

  四、坚持以优先保障为牵引支持农村学校有效运转

  近年来,我省各级财政部门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把教育作为财政支出重点领域予以优先保障。

  (一)不断加大教育投入。全省各级财政部门切实履行教育经费保障职责,坚持保基本、补短板、促公平、提质量,注重用好增量、盘活存量,不断提升财政投入水平。2021年,受减税降费、经济下行等影响,在全省财政支出负增长的情况下,各级财政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各项教育保障政策,实现全身财政教育支出5.1%的正增长,达1128.38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支出20.2%,为我省财政第一大支出,连续9年实现我省财政教育支出“两个只增不减”,为全省包括农村地区教育高质量发展提供了资金保障。

  (二)明确划分教育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通过《贵州省教育领域省以下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黔府办发〔2020〕号),进一步明确全省教育领域各级财政支出责任和分担方式,按照“省拿大头”的原则,充分考虑农村地区财力情况,进一步减轻市县财政支出压力,强化了全省各级政府教育投入分级负责机制。比如学生资助补助经费、公用经费等资金总体上按照省市县6:2:2比例分担。

  (三)健全生均经费保障机制。2011年以来,逐步完善各学段生均经费财政拨款制度。2018年,已实现幼儿园至研究生各学段生均经费保障机制全覆盖,标准分别为:学前教育500元/生·年,小学650元/生·年,初中850元/生·年,普通高中1000元/生·年,中等职业学校6000元/生·年,本(专)科12000元/生·年,硕士研究生18000元/生·年,博士研究生24000元/生·年。同时,各地建立了生均经费财政拨款动态调整机制,为各学段财政资金投入提供了制度保障。

  (四)优化教育投入支出结构。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在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正确领导下,我省坚持突出重点,守住保障底线,进一步优化教育投入结构,把义务教育摆在公共财政的突出位置予以优先保障,巩固落实城乡统一、重在农村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为保障我省城乡义务教育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资金支持。2019-2021年全省义务教育财政投入达到1744.05亿元,占全省财政教育的总的53%,体现了教育公共性的层次差异和义务教育重中之重的地位。

  五、坚持以职教兴黔为牵引拓展农村学校成长路径

  (一)实施“兴黔富民”行动计划。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县(市、区)办好1所县级中等职业学校;重点支持市(州)所在地建设1-2所符合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和技术技能人才需要的中等职业学校,中职学校调整到140所左右。实施职业教育服务农村产业革命能力提升计划,围绕我省农村产业革命,推动一批精准服务蔬菜、茶、食用菌等12个特色优势产业的涉农专业建设。职业院校和技工学校深度融合,协同做好新型职业农民、农村转移劳动力、在职职工、失业人员、残疾人、退役士兵职业教育和培训。开展“生产技能+文化基础”的农民学历继续教育工程、农村实用技术培训、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每年培养培训技术技能人才20万人。

  (二)培育更多面向农村高职人才。实施高职扩招三年行动计划,全省46所高职院校招生计划坚持向十二个农业优势产业、十大工业产业、服务业创新发展十大工程涉及的相关专业倾斜,支持深入实施乡村振兴、大数据、 大生态三大战略行动,近三年累计完成高职扩招人数118304人,为全省经济社会建设的技术技能人才需求提供有力保障。

  (三)高中阶段招生指标向农村学校倾斜。逐步提高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配额生招生比例,坚持配额生招生向农村学校、薄弱学校倾斜,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促进农村学校良性发展。逐步提高面向农村地区、脱贫地区“精准脱贫班”招生人数,在2017年将10所省属优质职业院校“精准脱贫班”招生计划从2000人调增到4000人基础上,自2018年起,“精准脱贫班”进一步明确为“全免费订单职业教育精准脱贫班”,并将招生计划从4000人调整到10000人,重点面向原深度贫困县、极贫乡镇招生,让更多农村学校学生在完成9年义务教育后能继续升学就读高中阶段教育学校。同时,坚持做到优质高职院校分类招生考试在同等条件下应优先录取农村脱贫家庭学生,让更多农村脱贫家庭学生有更多机会接受公平而有质量的职业教育。

  下一步,我们将持续推进巩固脱贫攻坚教育保障成果同振兴乡村教育有效衔接,进一步优化农村学校布局,进一步提升农村学校教师素质,进一步强化农村学校运转保障,进一步提升农村学校办学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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