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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教育厅关于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第549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2年10月17日 打印本页 关闭 【字体:

  代表提案者: 卯昌举

  会议届次: 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

  建议提案标题: 关于支持威宁县申办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和省级特色高中的建议

  建议提案编号: 第549号

  主办单位: 省教育厅

  会办单位: 毕节市人民政府

  复文标题: 省教育厅关于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第549号建议的答复

 

  答复内容:

卯昌举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支持威宁县申办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和省级特色高中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我省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建议提出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一、我厅对威宁县资金支持情况

  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财政省直管县管理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黔府发〔2019〕13号)部署要求,我厅会同省财政厅分配安排的中小学幼儿园项目中央和省级补助资金,按照因素法分配原则从2021年开始将补助资金切块下拨市(州),再由市(州)统筹分配至所辖县(市、区),不再由省里直接切块分配到县(市、区)。我厅会同省财政厅2021年共下达毕节市普通高中学校项目中央和省级补助资金24696万元,经对接了解毕节市统筹分配给威宁县4476万元;2022年共下达毕节市普通高中学校项目中央和省级补助资金28420万元、支持消除中小学大班额省级补助资金48290万元,正在由毕节市进行统筹分配,补助资金分配安排到县后,由县级政府及其主管部门紧扣辖区内相关教育发展实际和教育布局及项目规划,统筹安排组织实施具体项目,促进普通高中示范优质特色多样化发展。

  二、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评估情况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深化普通高中课程改革,推动多样化特色发展,我厅于2021年完成了《贵州省示范性普通高中评估方案》修订工作并印发。按照新修订的评估方案和评估工作要求,2021年底开展了新一轮示范性普通高中复查、升类和创建评估及特色示范性普通高中评估。目前毕节市除了威宁县还有七星关区、赫章县暂无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

  三、下一步工作

  我们将在今年下半年将继续开展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及特色示范性普通高中评估工作。届时将组织专家对威宁县申报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和特色示范性普通高中进行指导,并督促相关单位尽快将经费拨付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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