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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教育厅关于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第569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2年10月17日 打印本页 关闭 【字体:

  代表提案者: 覃克信

  会议届次: 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

  建议提案标题: 关于加强青少年实践教育,让青少年在劳动中健康成长的建议

  建议提案编号: 第569号

  主办单位: 省教育厅

  复文标题: 省教育厅关于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第569号建议的答复

 

  答复内容:

覃克信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青少年实践教育,让青少年在劳动中健康成长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我省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建议提出的有关问题回复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劳动教育,将劳动教育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制度的重要内容,构建德智体美劳全面培养的教育体系。并于2020年3月20日,中共中央国务院下发了《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大中小学劳动教育的意见》,对新时代大中小学劳动教育作出全面系统部署。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要求,切实加强对该项工作的领导,抓好贯彻落实。

  (一)强化顶层设计。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大中小学劳动教育的意见》《大中小学劳动教育指导纲要》,2021年1月28日中共贵州省委办公厅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大中小学劳动教育的实施方案》,对全省大中小学劳动教育作出系统安排,明确目标任务,要求在课程教学中融入、在校内活动中嵌入、在家庭生活中强化、在社会实践中拓展劳动教育等方式,推进劳动教育实施。对课程设置、课时安排、专业融合、成果呈现等提出具体要求,从组织领导、经费投入、师资建设、资源开发、安全保障、督导检查等方面加强保障,推动建立课程完善、资源丰富、模式多样、机制健全的劳动教育体系,形成普通重视劳动教育的氛围。

  (二)强化项目推动。印发《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贵州省劳动教育示范县(市、区)、实践(实训)基地、示范学校创建和优秀工作(教学)案例申报工作的通知》,在全省开展了劳动教育示范区、实践(实训)示范基地(学校)创建和优秀工作(教学)案例遴选工作,研制完善各类建设标准,在全省各地各学校选树一批劳动教育实习实践基地、示范学校,以及研究和推进劳动教育教学创新的典型经验和案例。今年拟在全省建设本科高校教学实验农场1-3个,职业院校劳动教育实习实训基地10个,劳动教育示范县(市、区)10个,劳动教育实践基地50个,劳动教育示范学校100所,通过以点带面,实现“校校有场地、县县有基地”,推动构建具有贵州特色的大中小学劳动教育体系,全面提升我省大中小学劳动教育保障水平。

  (三)强化主题教育。在今年“五一”国际劳动节前,围绕“办美的教育,才是人民满意的教育”主题,在全省大中小学开展“以劳育美·以美育人”劳动教育系列主题活动。明确要求召开一次劳动教育主题班会,开展一次劳动教育实践活动,组织一期劳动教育相关比赛,开发一批劳动教育课程资源,创建一批劳动教育实践基地,引导和教育全省广大学生树立劳动意识、增强劳动观念、养成劳动习惯,弘扬劳模精神、抗疫精神、工匠精神,营造劳动光荣的学习风尚,通过系列主题教育活动开展,让学生感受劳动之美,彰显教育之美,激发广大师生奋发有为的进取状态,积极投身到教育强省的发展和建设中来。

  (四)强化课程建设。通过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委托课题的方式,委托相关高校和教研部门,分中小学和高等学校分别开展劳动教育课程建设相关课题研究,进一步提升课程的质量和效益。要求各地中小学教研部门配齐、配强劳动教育教研员,组织开展专题教研、区域教研、网络教研,通过协同创新、校际联动、区域推进,梳理遴选来自教学一线的典型案例和鲜活经验,形成分学段、分专题的劳动教育课程资源包,促进优质资源的共享与使用,提高劳动教育整体实施水平。

  (五)强化师资建设。督促各地各校切实保障学校劳动课教师在工资待遇、绩效考核、职称评聘、评优选先、专业发展等方面的待遇。多渠道多举措加强劳动实践教育基地师资队伍建设,根据劳动实践教育基地的规模和特点,配备专兼职结合的劳动教育师资队伍。建立劳动课教师特聘制度,聘请能工巧匠、专业技术人员、劳动模范、有一技之长的学生家长等担任劳动教育兼职教师。整合“国培计划”、“省培计划”等教师培训项目,加强对劳动教育教师专业培训,督促各地配备劳动教育专兼职教研员,组织开展经常性的劳动教育教研活动,开展教育教学技能竞赛、优质课比赛,不断提高劳动教育教师专业水平和能力。

  (六)强化督导检查。把劳动教育纳入各级政府教育督导体系,纳入评优创先和教育综合评价重要内容,通过下发工作提示函,下发整改通知等方式,就各地各校劳动教育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督促整改。在2022年春季学期开学工作督导检查及省教育厅“四下基层”办实事、解难题、抓落实工作中,将劳动教育纳入督导检查重要内容,通过厅领导包市(州)、处级干部包县(市、区)的方式,对学校劳动教育开设情况、师资保障情况、组织实施情况等进行督导和指导。

  二、下步工作打算

  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教育部的大力支持、指导下,近年来,我省劳动教育工作取得不错成绩,各地各学校劳动教育活动开展有序推进,马克思主义劳动教育理论,“以劳树德、以劳增智、以劳强体、以劳育美”的综合育人价值在各级各类学校劳动教育中得到有效体现。但也还存在各地各学校间工作开展不均衡、不充分,经费投入有待加强,课程体系建设有待完善,学生劳动教育综合素质评价手段不多等问题和困难。下一步我厅将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大中小学劳动教育有关文件精神,狠抓工作落实,构建德智体美劳全面培养的教育体系。

  (一)抓课程标准,课程落实全覆盖。根据国家新颁布的劳动教育课程标准,督促指导各地各学校进一步完善劳动教育实施方案,完善劳动教育制度机制,严格落实国家和省有关各级各类学校劳动教育课程设置和课时安排,开齐开足课程课时。建立健全教育与管理并重的安全保障体系,以县为单位建立完善劳动教育安全管理制度,强化劳动安全教育,着力提高学生安全劳动意识,强化劳动实践活动安全风险评估,完善风险防控措施。统筹安排劳动教育相关经费,加大经费保障力度。

  (二)抓活动载体,基地建设全覆盖。充分利用现有综合实践基地、青少年校外活动场所、中小学生研学实践基地,鼓励和支持各级学校创造条件开辟校园“小农场”“小工坊”“小厨房”“小车间”,设立校本劳动技能培训场地或“田园课堂”,开展种养、服务相关劳动教育实践课程,建立健全开发共享机制,为中小学提供所需要的劳动实践场所。积极拓展校外劳动教育实践实训基地,加大各地劳动教育示范区、实习实践示范基地、示范学校创建力度,明确建设(创建)标准,加大经费投入,强化课程开发和建设,加强日常管理,实现“县县有基地、校校有场地、班班有课程”,提高基地、学校服务劳动教育教育教学活动开展的能力水平。扎实开展劳动教育周(月)活动,丰富劳动教育活动开展。

  (三)抓示范引领,常态教育全覆盖。开展丰富的劳动主题教育活动,广泛宣传劳动在生产生活、个人成长、社会发展中的现实意义,营造劳动光荣、创造伟大的校园文化。科学设置校内劳动教育载体,从班务、舍务、餐务等身边的“小劳动”入手,使学生掌握个人自理、内务整理、卫生保洁等生活技能。加强家庭劳动教育,引导广大家长积极教育子女从小养成尊重劳动,珍惜劳动成果的品质,养成自己的事情自己做,家务事情帮着做的良好劳动习惯,推进劳动教育的常态化。

  (四)抓队伍建设,师资保障全覆盖。继续通过“特岗计划”等教师招聘渠道,加强中小学劳动教师专业师资补充,督促指导各地各校建立劳动课教师特聘制度,聘请能工巧匠、专业技术人员、劳动模范、有一技之长的学生家长等担任劳动教育兼职教师。通过“国培计划”、“省培计划”等教师培训项目资源,加强劳动教育课程专兼职教师专业能力培训,提高劳动教育师资专业水平和能力。督促指导各地劳动实践教育基地多渠道多举措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根据劳动教育课程课时开设、劳动实践教育基地的规模和特点,配备一支数量充足、素质优良、专兼职结合的劳动教育师资队伍,实现师资配备、培训全覆盖。

  (五)抓监测评价,素质测评全覆盖。督促指导各地各学校建立学生劳动教育评价制度,将学生参加劳动实践次数、劳动实践态度、实际操作、劳动实践成果等具体劳动实践情况和相关事实材料记入学生综合素质档案。将劳动素养纳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建立反馈与激励机制,突出评价对学生的发展价值。开展劳动教育质量监测,将结果性评价与过程性评价、质性评价与量化评价有机结合,并充分利用现代信息化和智能化新技术,积极探索促进即时化评价和全时空持续跟踪评价方式。

  (六)抓专项督导,监督检查全覆盖。各级教育督导部门要开展劳动教育督导,对市(州)、县级政府和有关部门保障劳动教育情况进行督导,将学校劳动教育实施情况纳入中小学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内容,并建立长效机制。加强对各地各校实施劳动教育教学工作的监督和指导,严格落实课程课时要求,规范备课、上课、评价等教学行为,提高中小学校劳动教育教学水平。

  再次感谢您对我省教育工作的关心支持,针对您《建议》中所提出的其他好的建议意见,我们将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逐步充实完善并吸纳到全省大中小学劳动教育工作中,推进全省教育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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