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民宗委关于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第29号建议的答复
代表提案者: 韦朝虎
会议届次: 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
建议提案标题: 关于加大少数民族特色村寨支持力度的建议
建议提案编号: 第29号
主办单位: 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会办单位: 省财政厅,省文化和旅游厅
复文标题: 省民宗委关于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第29号建议的答复
答复内容:
朝虎代表:
衷心感谢您一直以来对我省民族工作的关心关注,对省民宗委工作的理解和支持!今年省“两会”上,您提出的《关于加大少数民族特色村寨支持力度的建议》收悉,我委高度重视,认真组织研究,您所提建议对进一步做好这项工作具有较强的参考价值,部分建议已吸收在今年工作中。现就建议提出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一、关于“明确一定的资金用于少数民族特色村寨的保护发展,并从政策上加大资金整合力度”的问题
少数民族特色村寨是少数民族千百年来的历史积淀和生存劳作的重要场所,凝聚着民族文化的精华,是传承发展优秀传统民族文化的重要载体,也是发展特色经济的宝贵资源。加强民族特色村寨保护发展,对于推进民族地区高质量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少数民族特色村寨保护发展,采取系列措施推动少数民族特色村寨的保护发展。
(一)加强少数民族特色村寨保护发展的政策支持。一是民族特色村寨保护发展已被写入《国务院关于支持贵州在新时代西部大开发上闯新路的意见》(以下简称“国发2号文”),为民族特色村寨保护发展工作提供了政策支持。二是制定出台了《中共贵州省委 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民族地区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黔党发〔2021〕34号),将推动民族特色村寨旅游产业融合发展作为民族地区高质量发展的措施之一,高位推动民族村寨保护发展工作。
(二)加大少数民族特色村寨保护与发展资金支持力度。“十三五”期间,结合旅游业发展、扶贫开发、“四在农家·美丽乡村”建设等重点工作,全省投入少数民族专项资金2.9亿元,整合其它资金集中投入民族特色村寨建设150多亿元。通过实施少数民族村镇“1151”保护与发展计划(即:重点扶持建设10个民族特色小镇、10个示范廊带和500个民族特色村寨,命名1000个民族特色村寨),培育了肇兴侗寨、西江苗寨、纳灰布依寨等一批少数民族特色村寨品牌。“十四五”期间,将集中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用于支持民族特色村寨旅游产业发展,2021年、2022年分别下达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补助资金1.2亿元、2亿元,集中用于50个、45个少数民族特色村寨旅游产业发展。
(三)整合资源推动少数民族特色村寨融合发展。以乡村旅游与少数民族特色村寨深度融合发展为重点,统筹谋划发展思路、示范试点、品牌打造。一是加强顶层设计。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发展改革委、省民宗委、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共合印发《贵州省推进乡村旅游与传统村落和少数民族特色村寨深度融合发展实施方案》,以“做好规划布局,找准发展定位;提升发展基础,构建和谐环境;丰富旅游业态,增强人文内涵;加强服务保障,提升发展质量”为工作重点,推动乡村旅游与少数民族特色村寨深度融合发展。二是打造示范试点。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发展改革委、省民宗委、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共同印发《关于开展贵州省乡村旅游与传统村落和少数民族特色村寨深度融合发展示范点申报工作的通知》,组织开展乡村旅游与少数民族特色村寨深度融合发展示范点申报工作。截至目前,各地共申报乡村旅游与传统村落和少数民族特色村寨深度融合发展示范点44个,其中少数民族特色村寨深度融合发展示范点达40个,并将通过初评、专家实地考察、申报主体现场陈述、专家现场评价论证等方式,择优确定一批示范点。对最终申报成功的,省文化和旅游厅将给予最高100万元的项目资金补助,并在文旅产业基金、招商引资、宣传推广、人员培训等方面给予支持。三是推进品牌创建。把少数民族特色村寨作为乡村旅游发展的重点,打造一批省级以上乡村旅游重点村和甲级村寨。目前,312个中国少数民族特色村寨中,列入省级以上乡村旅游重点村的有74个,其中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21个、省级乡村旅游重点村53个。
二、关于大力实施人居环境整治等工程,挖掘优秀民族文化,大力发展民族村寨旅游业的问题
近年来,抓住美丽乡村、脱贫攻坚、乡村振兴、民族特色文化强省建设的契机,以规划为引领,以典型为示范,通过集中重点投入,整合各方资源,深挖民族优秀文化,少数民族特色村寨人居环境整治、特色民居保护、民族文化传承等取得明显成效,为旅游发展打下坚实基础。围绕全省旅游产业化的决策部署,民族特色村寨旅游产业得到大力发展。
(一)集中资源抓人居环境改善。一是借美丽乡村、脱贫攻坚、乡村振兴契机,开展主题活动,整合各方资金,对村寨环境大力整治。如,黔东南州开展“五净四美”(屋净、路净、厕净、沟净、水净;庭院美、村庄美、环境美、田园美)主题活动,对特色村寨脏、乱、差现象进行彻底整治,其中剑河县整合各类资金4000余万元用于特色村寨路、水、电、网、垃圾处理等基础设施建设,有效改善了村寨人居环境,剑河县22个特色村寨通电率、道路硬化率、自来水安全到户率、广播电视入户率、垃圾处理率都达到100%。二是支持特色村寨参与国家A级景区创建,打造各具特色的美丽村寨,仅黔南、黔西南、铜仁3个州(市)就有8个民族特色村寨获批国家4A级旅游景区,31个民族特色村寨获批国家3A级旅游景区。全省312个中国少数民族特色村寨道路硬化率达到100%、串户路硬化率达到95%以上,饮水安全率达到99.98%,广播电视入户率达到98.06%,垃圾集中处理率94.64%,改厕率达到87.65%。
(二)综合施策抓特色民居保护。组织专家对全省17个世居少数民族传统民居进行分类、风格、结构、符号等研究,绘制体现不同民族建筑风格的传统民居样图,为民居修建提供技术支撑。“十四五”期间,加强保护和改造少数民族特色民居,在民居改造中把保护传承和开发利用有机结合起来,在少数民族特色村寨改造中融入传统文化元素和符号,使新旧民居与地域人文特征相协调,修缮和保护具有历史文化价值的古建筑和特色民居,形成一批具有民族特色的传统建筑群落。
(三)多渠道挖掘优秀民族文化。一是出版苗族、布依族、侗族、土家族、仡佬族等贵州少数民族百科全书,打造民族文化名片。二是深挖中国少数民族特色村寨背后的历史、故事,提炼村寨亮点、特色,形成“印记”,通过文字+图片+微视频等形式,多角度立体化展示贵州中国少数民族村寨魅力。三是开展民族优秀文学作品“金贵奖”评选、民族优秀歌曲创作“黔岭歌飞”大赛及魅力民族村寨评选活动,增强群众文化自信、提高特色村寨知名度。全省已出版发行《中国少数民族特色村寨(贵州卷Ⅰ、Ⅱ、Ⅲ)》,拍摄的贵州省黔西南州望谟县新屯村等微视频在国家民委“千村万寨心向党”专栏中播放,并获中国共产党新闻网转发。全省举办了3届“金贵奖”和“黔岭歌飞”,评出优秀文学作品45部、优秀歌曲43首,其中《海雀,海雀》获2020年第十二届全国少数民族骏马奖报告文学奖,推动民族文化在传承中提高,在传播中发展。
(四)大力发展民族特色村寨旅游业。新国发2号文件明确提出贵州要发展民族、乡村特色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我委将抓住政策红利,深耕民族特色村寨旅游产业化发展。联合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发展改革委、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从发展思路、示范试点、品牌打造等进行深度合作,共同推进乡村旅游与民族特色村寨融合发展,打造乡村旅游与传统村落和少数民族特色村寨深度融合发展示范点,在全省形成特色突出、风情浓郁、效益显著的乡村旅游与传统村落、民族特色村寨深度融合发展格局。
下一步,我们将按照新国发2号文件和黔党发〔2021〕34号文件要求,加大投入、加强合作,高质量推进民族特色村寨旅游融合发展。恳请您继续关心和支持我省民族工作,多给我们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我们将结合实际积极采纳,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工作,不断提升我省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