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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民宗委关于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第604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2年10月19日 打印本页 关闭 【字体:

  代表提案者: 秦主群

  会议届次: 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

  建议提案标题: 关于做好全省少数民族特色村寨保护与发展的建议

  建议提案编号: 第604号

  主办单位: 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会办单位: 省文化和旅游厅

  复文标题: 省民宗委关于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第604号建议的答复

 

  答复内容:

秦主群代表:

  衷心感谢您一直以来对民族工作及民族地区发展的关心关注,特别是对少数民族特色村寨保护发展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发展工作的关心和支持。今年省“两会”上,您提出的《关于做好全省少数民族特色村寨保护与发展的建议》收悉。我们对您所提建议高度重视,积极商相关部门认真研究,深感您对少数民族特色村寨发展保护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发展的深厚感情,所提建议对进一步做好这项工作具有较强的参考价值。部分建议已吸收在今年工作中。现就建议提出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一、关于“省级层面应当积极向上争取中央财政专项资金中安排的少数民族特色村寨保护与发展资金,主要用于项目的特色产业发展、生产生活条件改善、农民生产性技术培训,支持好我省少数民族特色村寨风貌的保护和修复工作,加大对少数民族特色村寨的基础设施建设,加大民族文化公共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能力建设”的问题

  多年来,我省积极争取中央资金支持,努力做好少数民族特色村寨的保护发展。2009-2020年,共争取中央少数民族发展资金6.13亿元,结合旅游业发展、扶贫开发、“四在农家·美丽乡村”建设等重点工作,整合其它资金,实施少数民族村镇“1151”保护与发展计划(即:重点扶持建设10个民族特色小镇、10个示范廊带和500个民族特色村寨,命名1000个民族特色村寨),少数民族特色村寨人居环境发生较大变化,保护了一批特色民居,特色产业得到长足发展。2021年-2022年,争取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少数民族任务)补助资金(原中央少数民族发展资金)3.2亿元资金增幅连续多年排在全国前列,近六年为全国增幅最高。近两年,我们聚焦民族特色村寨旅游发展,重点扶持95个民族特色村寨,主要用于民族特色村寨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和环境整治、农文旅融合、特色产业发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等方面,其中,支持民族特色村寨保护发展一直作为资金安排的重要因素,安排到各地统筹使用。

  二、关于“省级层面安排的资金项目应当向少数民族特色村寨保护与发展倾斜。鼓励、引导、争取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个人援助投向少数民族特色村寨建设;鼓励和支持大专院校、科研单位参与少数民族特色村寨保护与发展的研究和建设;鼓励和支持各类市场主体参加少数民族特色村寨基础设施建设、特色产业发展、旅游开发”的问题

  近年来,全省在坚持发挥政府主导、引导和统筹协调作用的基础上,重视社会力量的参与,推动形成工作合力。2009-2020年,投入地方少数民族发展资金3.2亿元,加强了民族特色村寨的保护发展。

  (一)在制定规划、文化建设等方面,积极发挥科研院所、专家学者的智力资源优势,建言献策,科学保护。

  (二)积极鼓励社会资本投资、村民入股、企业入股,参与民族特色村寨基础设施建设、特色产业发展、旅游开发、民族文化保护等。几年来,在各地各部门的积极探索下,开阳“水东乡舍”民宿品牌等借助社会民间资本投入,建立“1+N”(1栋乡舍辐射N户脱贫户)、“三改一留”扶持模式(闲置房改经营房、自留地改体验地、老百姓改服务员、保青山留乡愁)和投资者农户公司互利共赢的利益链接机制,实现民族特色村寨保护发展的新模式。册亨县板万村引进市场主体,政府与企业51:49分成,取得良好效果。

  三、关于“省级层面应当出台政策措施支持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和名胜古迹、文物等文化遗产的保护和抢救工作。建立专项资金,支持收集、整理、出版少数民族古籍收集。加大干部队伍的建设力度,为保护民族文化工作建立人才队伍保障。比如参照国家对中国传统村落保护资金补助政策,对贵州传统村落、少数民族特色村寨予以补助”的问题

  “十四五”期间,我省已制定专项规划,将采取有力措施,做好民族古籍工作。

  (一)加强民族古籍的收集、整理、出版。一是制定《贵州省少数民族古籍工作“十四五”规划》,每年安排200万元专项资金开展少数民族古籍收集、整理和出版工作。二是开展公藏和散藏少数民族文本古籍存藏情况登记、少数民族古籍图书出版统计,摸清全省少数民族古籍资源底数和基本现状。三是开展少数民族古籍抢救保护搜集整理,重点做好散存民间民族古籍的搜集整理、征集工作,录制整理一批民间口传古籍艺人的音像资料,建设少数民族口传古籍音像资料库。四是整理出版一批蕴含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思想内涵的古籍精品图书,实施珍贵少数民族古籍原本影印出版一批、整理翻译出版一批、阐释研究出版一批“三个一批”。五是初步建成贵州少数民族古籍数字资源信息化管理系统,实施民族古籍数字化管理。六是进一步加强我省民族古籍专家库建设和民族古籍干部队伍建设,为进一步提升我省民族古籍工作的质量和水平强化人才支撑和保障。

  (二)推动民族古籍人才培养及学科建设。按照“救书、救人、救学科”要求,充分发挥高校的专业人才和教学优势,逐步健全和完善专家库力量,把短期培训、学历教育结合起来,培养一批年轻的少数民族古籍业务骨干。支持贵州民族大学等古籍保护方向的学科专业建设和“古籍保护研究院”建设。

  四、关于“省级层面应当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队伍建设。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培养和鼓励机制,组织相关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学习培训,不断提升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的传承发展能力水平;适当给予一定的补助、补贴,鼓励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深度加工、创意加工民族文化;建立对外交流协作机制,创造条件支持我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与国内国际非物质文化遗产间的交流,不断推动我省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和发展”的问题

  我省高度重视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队伍建设,2015年以来,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印发《贵州省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与管理办法(试行)》,开展了非遗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与管理工作。截至目前,全省共开展五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的评审与认定,传承人队伍扩大到622名。省级财政对省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给予5000元/人/年的补助。

  (二)开展大规模的人才培训。省文化和旅游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民宗委、省妇联五部门联合制定了《贵州省传统手工技艺助推脱贫培训计划(2016——2020年)》,联动组织实施“十、百、千、万”培训工程,共计培训人才7万余人。并以民族手工艺、民族传统歌舞为抓手,不断挖掘民族优秀文化、引导各地有序使用民族文化资源,推动民族传统手工艺产业和旅游产业发展,探索“以保兴业、以产带传”的民族文化保护传承和创新发展新思路。

  (二)加强对外交流。组织非遗项目及传承人参加中国—东盟艺术暨教育成果展、中国(深圳)国际文化产业博览交易会、中国国际服务贸易交易会文旅专题展、武汉文化旅游博览会等展会,以及重庆民歌节、成都国际非遗节、长江文化艺术节等重大节会。高质量办好“中国丹寨非遗周”“多彩贵州非遗周末聚”等特色品牌活动。同时,依托海外中国文化中心部省合作窗口,通过“多彩贵州”对外旅游推介等文化交流活动,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交流传播,先后组织非遗项目及传承人到马德里、马耳他、莫斯科、墨西哥、尼泊尔等地开展非遗交流活动,提升了非遗国际化传播水平,扩大了多彩贵州非遗的影响力。

  五、关于“省级层面,应当针对少数民族特色村寨保护与发展立法空白的现状展开立法研究,将《贵州省少数民族特色村寨保护与发展条例》列入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十四五’期间立法工作计划,为我省少数民族特色村寨的保护与发展提供法治保障”的问题

  少数民族特色村寨是少数民族千百年来的历史积淀和生存劳作的重要场所,凝聚着民族文化的精华,是传承发展优秀传统民族文化的重要载体,也是发展特色经济的优势资源。我省有312个“中国少数民族特色村寨”,占在全国总数的19%,数量居全国第一。多年来,我们采取有力措施,加强民族特色村寨的保护。

  (一)加强规划引领。分别编制“十三五”“十四五”贵州省少数民族特色村寨保护与发展规划,针对不同民族村寨特点分类编制《贵州省少数民族特色村寨保护与发展指导规划》,制定下发《关于加强少数民族特色村寨保护与发展工作的指导意见》等,指导地方编制专项规划,积极推进少数民族特色村寨保护发展工作规范化、制度化。

  (二)加强依法保护。将少数民族村寨保护发展纳入《贵州省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条例》《贵州省民族乡保护和发展条例》等,支持和指导制定保护条例,积极推动依法保护发展。

  (三)加强动态管理。结合国家安排部署,从特色民居、文化保护等6个方面对312个中国少数民族特色村寨开展综合评估,督促评估不合格村寨加强整改,推动保护发展工作经常化、常态化。

  下一步,我们将积极吸收和采纳您的建议,扎实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加大对少数民族特色村寨保护发展的资金支持力度,“十四五”期间重点扶持100个民族特色村寨旅游融合发展。二是认真实施《贵州省少数民族古籍工作“十四五”规划》。三是继续实施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群研修研习培训计划,开展非遗传承人艺能技能培训。到2025年,围绕国家级非遗代表性项目开展的研修培训,培训学员不少于200人次;重点围绕国家级、省级非遗代表性项目组织实施培训任务,培训学员不少于5000人次。四是打造多彩贵州非遗文创集市,使其成为设计师、创客的聚集空间,文创项目的孵化空间,文创产品的展示空间,文旅资源的推广空间。五是继续组织非遗项目及传承人参加各类推介会、展会,积极主动融入国家重大战略。六是支持配合省检察院在全省开展为期二年的少数民族特色村寨保护专项监督工作,共同推进建立民族特色村寨保护制度法规,明确好相关省直部门保护发展职责,形成分工明确统筹协调的工作机制,切实把贵州省民族村寨保护好。

  恳请您继续关心和支持我省民族工作,多给我们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我们将结合实际积极采纳,以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工作,不断提升我省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水平。

  祝您工作顺利,生活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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