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司法厅关于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第80号建议的答复
代表提案者: 廖华刚
会议届次: 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
建议提案标题: 关于进一步推进县级公证改革促进优质高效为民服务的建议
建议提案编号: 第80号
主办单位: 省司法厅
会办单位: 省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
复文标题: 省司法厅关于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第80号建议的答复
答复内容:
廖华刚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推进县级公证改革促进优质高效为民服务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我省公证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提案提出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一、全省公证改革工作推进情况
(一)扎实推进公证机构体制改革。2017年印发了《省司法厅关于加快推进全省公证体制改革机制创新工作的通知》,全省94家公证机构全部改制为事业单位,成立或改制了4家合作制试点公证机构。在改革中,由于公务员身份的公证员为保留身份纷纷选择回司法行政机关工作,导致部分公证机构满足不了《公证法》规定的公证机构有2名以上公证员的基本执业条件。为缓解困难,避免因改革给群众办证增加负担,确保改革顺利推进,及时印发了《省司法厅关于解决部分地区公证法律服务资源不足 提升公证服务能力的通知》,明确由公务员身份的公证员以“传帮带”暂时继续执业,改制后通过考试招录、考核任职、选派公证员驻点执业、开展公证行业志愿服务活动等方式,畅通行业内结对帮扶渠道,解决部分地区人员短缺问题。
(二)进一步强化便民利民服务。2017年将全省公证机构执业区域由97个调整为9个,2021年出台《贵州省公证执业区域调整方案》,再次对公证执业区域进行调整,将一般证明性公证事项(事务)公证执业区域放宽至全省范围,并对学历、学位、驾驶证、纳税状况等公证实行“跨省通办”,可不受执业区域的限制;2021年,为方便数据查询,依托贵州大数据“聚通用”平台,在贵州法网开发公证系统“融合查证”接口,目前可查询不动产等12项数据;为进一步优化便民利民服务,印发了《关于优化贵州省公证服务更好利企便民的实施意见》《关于试行公证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的指导意见》《关于印发公证一次性告知内容概要的通知》等文件。
(三)加大对公证机构监管力度。为进一步加强对公证行业的规范和治理,我们每年组织对公证机构开展“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和指导各市(州)对公证机构、公证员开展年度考核,并先后出台了《对<关于进一步加强司法行政机关和公证协会处罚惩戒工作衔接工作的通知>的意见建议》《贵州省公证行业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关于公证机构参与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建设实施方案》《关于做好公证证明材料清单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等文件,对全省公证机构进行了有效监管。
二、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尽管完成了行政体制公证机构转为事业体制的改革任务,我省仍存在您在建议中提到的“公证员薪酬待遇较低、激励机制不健全、财务企业化管理落实不到位、兼具收费及公益两种性质发展困难、公证法与现行公证事业发展不匹配”等问题。
(一)公证人员培养、队伍建设存在较大困难。目前,社会对公证机构认识有限,公证行业进入门槛较高,实习期过长(2年),工资福利与责任、风险不平衡,通过法考的年轻人更愿意选择从事法官、检察官、律师、公务员等职业,导致从业人员普遍不足,机构活力难以迸发,严重影响和制约了我省公证事业的持续快速发展。
(二)公证改革的相关工作事项有待推进和落到实处。我省已顺利完成行政体制公证机构改革,但在落实编制备案制、绩效工资总量核定、企业化财务管理等配套改革措施上仍显缓慢,公证员的薪酬待遇有待提高。公证收费标准的调整、公证员专业技术职称评定等还未落实。公证行业基础设施建设相对薄弱,平台化和信息化建设有待进一步加速。
(三)新型公证业务发展缓慢。目前,我省在开展银行金融机构赋强公证、知识产权保护相关公证等新型公证业务方面与发达省份相比远远落后。司法辅助业务由于公证人员短缺,法院重视程度不高,没有相应经费保障,工作进展缓慢。
(四)公证行业行风建设有待加强。少数公证人员公证公信观念淡漠,违规执业违规办证、行业不正当竞争、损害当事人权益、谋取不正当利益的现象仍有存在。
三、采取的措施推进情况
为有效解决我省公证员薪酬待遇较低、激励机制不健全、财务企业化管理落实不到位、兼具收费及公益两种性质发展困难等问题,我厅积极推进公证收费标准的调整、公证员专业技术职称评定、推进公证改革任务清单制定和公益二类公证机构“三项政策”落实等工作,进一步深化我省公证体制机制改革,促进公证事业健康发展。
(一)推进《贵州省深化公证体制机制改革 促进公证事业健康发展任务清单》出台。为贯彻落实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深化公证体制机制改革 促进公证事业健康发展的意见》(司发〔2021〕3号),根据司法部和省政府部署要求,按照瑞民副省长的批示精神,2021年我们在深入开展调研的基础上,组织起草我省实施意见,经多次组织召开视频会、座谈会对文稿进行修改完善形成《关于深化全省公证体制机制改革 促进公证事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广泛征求了各市(州)党委、政府和16个省直部门,各市(州)司法局和省公证协会(各公证机构由各市州司法局组织征求)的意见建议。2022年初,“深化公证体制机制改革 促进公证事业健康发展”被纳入了省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2022年工作要点;5月11日,由省司法厅主要领导主持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讨论《关于深化全省公证体制机制改革 促进公证事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送审稿)》,按照省委省政府改进工作作风的要求,提出了修改意见,将《关于深化全省公证体制机制改革促进公证事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调整为《贵州省深化公证体制机制改革 促进公证事业健康发展任务清单》,并进行了修改完善;5月26日,再次将文件印发各市(州)党委、政府和相关省直部门征求意见建议,经修改完善后于6月15日提交省司法厅党委会审议通过。下一步,我们将文稿提交贵州省法治政府专题会议、省深改委会议通过后印发。
(二)推进《贵州省公证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出台。2021年以来,通过召开全省公证收费调研座谈会、起草报送《省司法厅关于公证服务收费书面调研的报告》《贵州省2020年公证机构收费情况统计表》《省司法厅关于提请完善我省公证服务价格政策的报告》、开展公证服务价格管理成本调查和草拟《贵州省公证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广泛征求意见后报省发改委。目前,省发改委已对该文件进行了修订,待党委会研究通过后联合印发执行。
(三)推进《贵州省公共法律服务系列公证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出台。2021年,省司法厅组织公证行业资深公证员和专家,多次调研县、市级和各类型公证机构公证员现状,并以人社部司法部《公证员职称评价基本标准》为蓝本,学习参考各省区标准,草拟了《贵州省公证员系列职称评价条件标准》,印发各地司法局和省公证协会、各公证机构、社会各界征求意见和建议。2022年上半年以来,为提升工作推进进度,结合公证行业当前工作发展需求,省司法厅采取问卷调查、征求意见函等方式多次向各市(州)司法局、公证协会和省直相关单位征求对我省开展公证员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的意见建议,并两次组织省司法厅、贵阳市司法局和公证协会相关人员改稿,认真修改、完善申报评审条件。为更加广泛汲取社会各界对文稿的意见建议,省司法厅、省人社厅拟于近期分别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该文件拟于今年下半年出台印发。
(四)拟协调相关部门出台《贵州省落实公益二类公证机构“三项政策”实施办法》。为确保《贵州省深化公证体制机制改革 促进公证事业健康发展任务清单》提出的公益二类公证机构“三项政策”(实行备案制、完善绩效工资分配激励机制、推进企业化财务管理)落地落实,6月中旬省司法厅分别与省委编办、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协调,提出在全省出台《贵州省落实公益二类公证机构“三项政策”实施办法》,并主动承担起草文稿,积极推进文件出台进程。
下一步,我们将积极向司法部提出有关改革呼吁和建议。建议司法部加强有关改革的顶层设计和与国家相关部门的政策联动,启动《公证法》《公证员执业管理办法》修订程序,缩短公证员助理的实习期、下放公证员任命权限和增加对公证失信人员的惩戒力度等。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我省公证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您一如既往关心支持这项工作,多为公证工作的改革发展建言献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