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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财政厅关于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00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2年10月19日 打印本页 关闭 【字体:

  代表提案者: 潘学军

  会议届次: 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

  建议提案标题: 关于加快推进“公费农科生”定向培养体系建设,助力贵州乡村振兴的建议

  建议提案编号: 第100号

  主办单位: 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委组织部

  复文标题: 省财政厅关于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00号建议的答复

 

  答复内容:

潘学军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公费农科生”定向培养体系建设,助力贵州乡村振兴的建议》收悉。现就建议提出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我国是农业大国,重农固本是安民之基、治国之要,农业农村现代化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总目标,农业现代化关键在科技进步和创新。高质量涉农人才培养是推进乡村振兴的重要措施,省级财政也积极统筹各类资金,支持农科生培养相关工作。

  一是关于代表提出的免除学费、住宿费,给予一定的生活补助的建议。目前,我省已经设立了巩固拓脱贫攻坚成果专项学生资助资金,用于普通高校、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中脱贫家庭学生学生资助的资金,包括专项助学金、免(补助)教科书费、免(补助)住宿费、免(补助)学费等。按照《省教育厅 省财政厅 省乡村振兴局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专项学生资助有关工作的通知》(黔教发〔2022〕4号)等相关规定,符合的条件的农科生可按规定申请巩固拓脱贫攻坚成果专项学生助学金1000元/生/年、免(补助)学费3830元/生/年。

  二是关于代表提出的参加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学校奖学金评选的建议。根据《财政部 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退役军人部 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 关于印发〈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科教〔2021〕310号号)等有关规定,目前设有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按8000元/生/年的标准奖励特别优秀的全日制本专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按5000元/生/年的标准奖励资助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按平均资助标准3300元/生/年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本专科生(含预科生),以及其他多种类型的奖助学金。资助资金管理部门在奖助学金评选过程中也按照规定向农林水地矿油核等国家需要的特殊学科专业为主的普通高校予以适当倾斜。

  因此,我省在校农科生可按规定要求申请上述巩固拓脱贫攻坚成果专项学生助学金、免(补助)学费,以及国家和省各类奖助学金,补助解决在校学习期间有关学习费用。

  同时,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推动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发展,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科技支持和人才保障,2021年,省级财政下达了中央基层农技推广资金9379万元,主要用于深化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推广绿色高质高效技术,提升基层农技人员业务能力,建设农业科技试验示范基地,实施农技推广服务特聘计划,培育农业科技示范主体,加强农技推广服务信息化技术运用等。

  下一步,我们将积极配合省教育厅、省农业农村厅、省乡村振兴局支持我省涉农人才培养工作,继续做好相关经费保障,为乡村振兴输送更多急需的高层次新型农业技术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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