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生态环境厅关于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第295号建议的答复
代表提案者: 符宁平
会议届次: 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
建议提案标题: 关于对生态重点县给予政策倾斜的建议
建议提案编号: 第295号
主办单位: 省生态环境厅
会办单位: 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
复文标题: 贵州省生态环境厅关于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第295号建议的答复
答复内容:
符宁平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对生态重点县给予政策倾斜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提出的有关建议答复如下:
一、统筹中央和省级相关资金支持生态补偿工作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生态保护补偿工作,在财力有限的情况下,省级财政统筹中央和省级相关资金支持生态补偿工作。一是积极争取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2016-2021年,中央下达全省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补助从42.2亿元增加到62.5亿元,年均增长8%,累计补助268亿元,补助规模连续多年位列全国前三。从全省分配结果看,2016—2021年,纳入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的36个县区获得的补助从27.26亿元增加到41.87亿元,年均增长8.9%,高于中央对我省补助增幅0.9个百分点,占省对市县补助金额的比重从64.6%提高到67.1%。补助资金向纳入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的县区倾斜。二是安排专项资金支持生态补偿工作。2021年安排中央和省级纵向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9.96亿元、省级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资金1.06亿元、中央耕地轮作补助资金1.5亿元。
二、优化转移支付分配办法,进一步加大对重点生态功能区县的支持力度
为弥补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因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形成的财政减收增支以及牺牲的产业发展机会,省级财政不仅通过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支持县区,还通过优化相关转移支付分配办法,多维度加大对重点生态功能区县的支持力度。一是在测算省对市县的均衡性、民族地区等主要财力性转移支付时,采用影响财政收支的因素进行算账,市(县)因生态保护、环境治理等形成的财政减收增支,在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收支缺口自动放大,享受的转移支付规模也相应增加,形成了对这些地区生态保护修复成本的自动补偿。二是建立健全覆盖全省八大流域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在前期清水江、赤水河、乌江流域生态补偿试点基础上,2020年12月24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贵州省赤水河等流域生态保护补偿办法》,覆盖全省八大流域,压实上游政府保护责任,补偿断面考核因子浓度超过水质目标限值时,由上游政府补偿下游政府。进一步健全流域生态保护补偿长效机制,推进我省水生态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三是省财政厅印发《贵州省PPP项目入退库操作指南》(黔财金〔2020〕39号)、《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修订发布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综合信息平台信息公开管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黔财金〔2021〕55号)等文件,引导社会资本规范有序参与PPP项目,进一步公开PPP项目信息,强化PPP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促进PPP项目提质增效,保障合作各方合法权益。
三、大力支持册亨县生态文明建设的情况
省级财政统筹有关资金,2019—2021年共计安排各类资金71936万元,其中:安排中央和省级生态环保方面资金2400万元,支持册亨县污染防治攻坚战、生态环保建设、农村环境整治和流域保护治理等领域;安排中央和省级预算内投资11344万元,支持册亨县污水处理工程、退耕还林还草工程、水环境综合治理、石漠化综合治理等生态文明建设领域项目;安排中央和省级水利发展资金14854万元,支持册亨县中小河流治理、水土保持、山洪灾害治理等水利建设领域项目,助力生态文明建设;安排中央和省级林业改革发展资金、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43338万元,支持册亨县用于国土绿化、森林资源管护、林业产业发展等林业领域项目建设,助力森林质量精准提升。
同时,积极支持册亨县通过实施PPP项目减轻财政支出压力,截至2022年4月底,册亨县纳入全国PPP综合信息平台管理库的生态文明建设类(含旅游、林业、供水等行业)PPP项目数共计5个,总投资约41.9亿元。其中,进入执行阶段的PPP项目数共计2个,总投资约12.55亿元。
针对您提出“加大财政转移支付倾斜力度和生态建设项目支持力度”的建议,按照“资金跟着项目走”的原则,专项资金实行“先入库,后分配”,建议册亨县继续加大项目入库力度,加快项目储备,组织项目申报,积极对接相关项目主管部门,争取更多中央和省级生态环保资金支持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工作。我厅将会同省财政厅积极帮助指导开展储备库入库申报,安排资金给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