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交通运输厅关于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16号建议的答复
代表提案者: 黄大发
会议届次: 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
建议提案标题: 关于继续实施县乡道路面改善提升工程项目的建议
建议提案编号: 第116号
主办单位: 省交通运输厅
复文标题: 省交通运输厅关于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16号建议的答复
答复内容:
黄大发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继续实施县乡道路面改善提升工程项目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我省交通运输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建议提出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一、县乡公路路面改善提升工程实施情况
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大力实施基础设施“六网会战”的通知》(黔府办发〔2019〕16号)、《贵州省县乡公路路面改善提升工程实施方案》(黔交强办〔2019〕4号)要求,2019至2021年,全省共实施县乡公路路面改善提升工程项目1.5万公里(其中省级统筹,由贵州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贵州省公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实施1.1万公里,其余由地方自行建设)。由于县乡公路路面改善提升工程为非盈利性项目,省级统筹实施部分资金来源为国家开发银行融资贷款和省级财政出资,审计署昆明特派办在对我省进行财政收支审计中提出,我省省级统筹实施的县乡公路路面改善提升工程有形成新增隐性债务的风险,需要整改,不能再继续执行。
二、“十四五”农村公路发展方向。
“十四五”期,财政部、交通运输部通过车购税资金渠道主要支持我省高速公路、普通国道改造、乡镇通三级公路、危桥改造、村道安全生命防护工程等项目建设,以及农村“组组通”硬化路、县乡公路路面改善提升工程等“先建后补”项目。
下一步,省交通运输厅将积极督促地方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全力开展项目前期工作,办理用地有关手续,条件成熟后,积极向交通运输部申报资金,争取早日动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