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交通运输厅关于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第345号建议的答复
代表提案者: 杨春梅
会议届次: 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
建议提案标题: 关于建设大方至纳雍一级公路的建议
建议提案编号: 第345号
主办单位: 省交通运输厅
复文标题: 省交通运输厅关于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第345号建议的答复
答复内容:
杨春梅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建设大方至纳雍一级公路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我省交通运输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建议提出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截至2021年底,全省高速公路总里程达8010公里,总里位居全国第五位、西部第三位。按照省政府对全省高速公路关于“控制总体规模,把握建设节奏”的总体要求,“十四五”全省重点考虑投资效益好、带动作用强的高速公路项目,主要是国家高速公路和条件成熟、效益好的省际通道项目,其中我省“十四五”的国高项目是已纳入《国家公路网规划(2013-2030)》、《国家综合交通立体网规划纲要(2021-2035年》。
您提出建设的大方至纳雍高速公路未纳入贵州省高速公路网规划,也未纳入《国家公路网规划(2013-2030年)》和《国家综合交通立体网规划纲要(2021-2035年》。另外,关于将大方至纳雍高速公路作为杭瑞国高复线建设事宜,根据《国家发改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国家高速公路拥堵路段扩容工程项目前期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基础〔2014〕3237号)文件要求,双向四车道国家高速公路扩容需建成通车超过10年且交通量超过24000辆/日(小客车计)。而毕节至纳雍高速公路于2015年底建成,建成年限不足10年,现状交通量为15758辆/日,未达到国高扩容条件。省交通运输厅将继续关注该路段交通量增长情况,适时启动项目前期工作,待具备国高扩容条件后,积极争取国家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