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交通运输厅关于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21号建议的答复
代表提案者: 潘凤
会议届次: 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
建议提案标题: 关于帮助协调将东峰林大道安龙段项目纳入乡镇通三级及以上道路项目规划建设的建议
建议提案编号: 第121号
主办单位: 省交通运输厅
会办单位: 黔西南州人民政府
复文标题: 省交通运输厅关于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21号建议的答复
答复内容:
潘凤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帮助协调将东峰林大道安龙段项目纳入乡镇通三级及以上道路项目规划建设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我省交通运输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建议提出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截至2021年底,全省高速公路总里程达8010公里,总里程位居全国第五位、西部第三位,省际通道达24个。我省于2015年在西部率先实现“县县通”高速公路,2017年实现建制村100%通客运及硬化路,2019年实现30户及以上村民组100%通硬化路,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极大改善了我省经济社会的发展条件。
您提出建设的东峰林大道(安龙段)起于安龙县木咱镇木咱村,止于栖凤街道物流园区与G324交界处,路线全长约6公里,项目建成后能实现木咱镇通三级及以上公路。为提升木咱镇对外交通通行能力和服务水平,按照乡镇通三级及以上公路规划相关原则,我厅已支持将其纳入《贵州省乡镇通三级及以上公路建设规划(2021—2035年)》,下步我厅积极指导地方开展项目前期工作,优化设计,降低工程造价,减轻地方配套资金压力,待相关条件具备后,结合有关政策和标准研究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