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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交通运输厅关于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第587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2年10月20日 打印本页 关闭 【字体:

  代表提案者: 袁金华

  会议届次: 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

  建议提案标题: 关于将S512台江革一至黄平谷陇新增省道列入“十四五”初省级规划的建议

  建议提案编号: 第587号

  主办单位: 省交通运输厅

  会办单位: 黔东南州人民政府

  复文标题: 省交通运输厅关于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第587号建议的答复

 

  答复内容:

袁金华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将S512台江革一至黄平谷陇新增省道列入“十四五”初省级规划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我省交通运输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建议提出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十四五”期,为加快普通省道和农村公路瓶颈路段贯通提升,推动乡镇对外公路实施三级及以上公路建设改造,省交通运输厅印发《贵州省乡镇通三级及以上公路建设规划(2021—2035年)》,提出了“到2025年,新建连接乡镇三级及以上公路3000公里以上,新增连通乡镇110个以上,乡镇通三级及以上公路比例达到65%以上,初步形成布局合理、覆盖广泛、连通便捷的普通公路网”的目标,明确“未通三级及以上公路的乡镇按照一个乡镇对应一个项目的原则,结合地方交通流主要方向,优选从乡镇所在道路到上级路网(三级及以上公路)的通达路径”的入库要求。

  经核查,革一、谷陇2个乡镇均已有对应的乡镇连通三级及以上公路项目,一是台江县革一乡目前已通过S311台江革一至台盘公路连接上级路网国道G320线,该项目按二级公路标准建设,路基宽度8.5米,于2018年建成通车。二是“十三五”期续建的S308黄平谷陇至晒金石公路是连接谷陇至黄平县城的主要通道,项目建设里程19.8公里按照10米和12米二级公路标准建设,接上级路网为国道G551线,可解决谷陇镇通三级及以上公路需求。袁金华代表提出的S512台江革一至黄平谷陇公路,暂不符合乡镇通三级及以上公路建设规划条件,无法纳入“十四五”省道建设规划,无相关政策支持。

  另外,黄平县尚有平溪、野洞河、上塘、浪洞、纸房等5个乡镇未通三级及以上公路,符合规划要求,建议黄平县人民政府结合地方交通需求,及时启动项目用地手续办理等前期工作,有序推进符合规划乡镇连通三级及以上公路建设,在完成规划目标任务基础上,视地方经济和交通发展情况再统筹研究S512台江革一至黄平谷陇公路建设。下一步,省交通运输厅将结合国家对省道建设相关政策,为黄平县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做好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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