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第648号建议的答复
代表提案者: 包璐,陈云贵,王延刚
会议届次: 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
建议提案标题: 关于疫情常态化防控下给予旅游主体扶持的建议
建议提案编号: 第648号
主办单位: 省文化和旅游厅
会办单位: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
复文标题: 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第648号建议的答复
答复内容:
尊敬的包璐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帮助受疫情影响陷入困境的旅游企业解困的建议》已收悉。感谢您对旅游行业的关心和支持,现就建议的相关问题回复如下: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大对中小企业纾困帮扶力度的通知》和国家十四部委《关于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的若干政策》以及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抓好促进旅游业恢复发展纾困扶持政策贯彻落实工作的通知,省文化和旅游厅认真贯彻落实各项文件精神,多种举措大力推进我省文化和旅游行业经济复苏,结合《贵州省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实施方案》,立足行业实际,重点从以下几方面积极开展文旅行业纾困工作:
一、主要措施
(一)以高度的政治使命感落实上级文件。厅主要领导将旅游行业纾困工作纳入重要事项,以落实落细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大对中小企业纾困帮扶力度的通知》和国家十四部委《关于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的若干政策》以及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抓好促进旅游业恢复发展纾困扶持政策贯彻落实工作的通知为抓手,帮助旅游行业纾困解难为目标,促进旅游行业恢复发展为导向,多次作出指示,结合《贵州省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的实施方案》再研究、再安排、再部署,于2022年5月亲自修改审定了《贵州省文化和旅游厅旅游行业纾困的实施方案》,成立了以厅主要领导为组长,其他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处室为成员的纾困工作领导小组,并制定了《贵州省文化和旅游厅纾困工作台账》,为助推文旅行业恢复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保障。
(二)以快速的行动开展政策宣传解读。国务院、十四部委及文旅部出台了相关通知和政策以后,为推动助力旅游行业发展指明了道路,提供了遵循,我省随后印发了《贵州省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实施方案》,我厅主要领导立即作出指示,今年“五一”期间,我厅各处(室)把政策宣传与节日文旅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充分融合,下沉到全省九个市(州)近百家文化和旅游单位,深入开展政策的宣传和解读工作,了解政策在旅游企业的落实情况;分管厅领导召开专题会议调度旅游企业纾困工作,要求各处室主动走访调研,对旅游企业各领域积极开展政策宣传,指导符合条件的旅游企业申报享受纾困政策;5月7日,又组织贵州旅游协会饭店业分会、旅行社及门店分会、乡村旅游与民宿发展分会等8个分会召开了工作推进会议,对纾困相关政策逐一进行了解读,要求各分会进一步强化宣传和引导,将政策全部宣传到8个分会近1000家旅游企业会员单位,不断提高政策知晓度,积极引导各协会单位用好各项服务业纾困措施;同时,我厅将文旅企业享受的纾困政策进行了梳理,编制了综合服务办事指南在贵州省政务服务平台进行公布,不断扩大企业对纾困措施和办事流程的知晓度,指定专人负责及时收集反馈对政策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确保纾困政策落地见效。
(三)以求真务实的作风开展走访调研。纾困政策下发后,厅分管领导率相关处室率队到省内各地文旅行业开展调研,了解纾困政策在景区景点、旅游酒店、旅行社、演艺团体、民宿等文旅行业的落实情况,并召开座谈会听取旅游企业经营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希望给予出台的纾困措施,意见建议,向旅游企业宣传解读纾困政策,积极收集文旅企业提出的纾困政策意见及建议;厅主要领导每周召开视频会议亲自调度纾困工作。厅纾困办把收集到的意见及建议纳入纾困工作台账,明确相关处(室)负责跟进,按照周周有进度、月月有成效的原则推进旅游企业纾困工作。
二、取得的成效
(一)在普惠性纾困政策方面。一是六税两费”减免政策、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增值税优惠政策。根据省税务局(会办单位)回复的会办意见,对符合规定条件的旅行社企业可享受优惠政策,并正在办理当中。二是社会保险费优惠政策。旅行社企业继续执行失业保险费率从2%降至1%的政策,执行期限至2023年4月30日。同时旅行社企业实施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其中,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缓缴期限为2022年4月至6月,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缓缴期限为2022年4月至2023年3月,在此期间,企业可申请不同期限的缓缴,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三是“强化政策资源整合”。根据人民银行贵阳中心支行(会办单位)的会办意见,先后制定《2022年贵州省信贷政策指引》《贵州省金融助企纾困若干措施》等文件,配合省政府印发了《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方案》,引导金融机构进一步聚焦受疫情影响较大的旅游等困难行业做好金融支持。
(二)在企业纾困工作方面。一是暂退或缓缴旅行社质保金成效明显。印发了《贵州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进一步调整暂退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相关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质保金),全额暂退旅行社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并暂缓新成立旅行社交纳补足保证金期限延至2023年3月31日。执行暂退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政策以来,全省除约近30家自愿不暂退旅行社外,全省除约近30家自愿不暂退旅行社外,其余670家旅行社均办理或正在办理全退手续,目前已退还旅行社保证金共计1.70亿元。二是对评选的100家等级旅行社奖补。制定了《A级旅行社奖补方案》并已经厅党组会进行审议通过,将对2021年评选的100家等级旅行社进行资金奖补。三是大力扶持旅游企业。各地政府采购住宿、会议、餐饮等服务项目时,严格执行经费支出额度规定,不以星级、所有制等为门槛限制相关旅游企业参与政府采购,不断扶持旅游企业从事经营活动。四是文旅基金投放稳步推进。贵州省文化旅游产业投资基金也正在有序接受企业申报,撬动支持企业融资渠道,拓展空间。截止6月中旬,全省文旅基金投资签约项目11个,投资金额19.99亿元,预计撬动金融和社会资本53.92亿元;目前正有序推进文旅基金投资工作,不断助推文旅行业生产经营复苏。五是促进住宿业发展有序开展。印发了《关于2022年乡村文化旅游项目补充申报的通知》,调整1500万元左右资金用于补助民宿项目,第一批已下达8个项目690万元资金已到达市(州),目前正在进行第二批民宿补助项目调研和评审。六是积极沟通推动疫情防控政策动态调整。坚持“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策略和“动态清零”总方针不动摇的前提下,我厅积极与省卫健委等相关部门加强沟通,主动争取,促成省外来返黔人员健康管理相关政策于本周做出了相应调整。在6月20日省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印发《关于调整省外来返黔人员健康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中,对“外省部分地区来返黔人员管控措施”及“省外需落实‘五天三检’人员管控措施”进行了优化调整,允许相关人员在未完成“五天三检”前,可凭“绿码”进入景区景点(但不得进入室内密闭场所),切实落实党中央提出的“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的明确要求。七是以有力的措施带动省内旅游经济。为不断提振文旅企业经营主体信心,推动我省省内游客出行畅游的热情,本年度先后四批次发放了文旅消费券,“五一”节前印发了《关于做好2022年“五·一”长假和端午假期旅游宣传推广工作的通知》,引导各市(州)加大旅游生产力度。今年“五一”,全省9个市(州)均已出台景区景点相应的惠民优惠政策,政策包括景区景点门票半价优惠、免费,旅游餐饮、线路、酒店、民宿等旅游主体,涵盖黄果树瀑布、龙宫、梵净山、荔波小七孔等著名景区,进一步弥补省内游客消费,带动省内旅游行业主体;第二批次发放的文旅消费券覆盖了景区门票、景区演出、酒店民宿、餐饮特产、旅游租车(包车导游)、文创旅游商品及贵阳市青云路集市等文旅消费,不断扩大辐射面,带动旅游消费;为持续拉动贵州文旅消费经济,带动端午期间省内及周边出游,第三批次在“贵州旅游·一码游贵州”小程序和携程旅行APP、携程旅行小程序发放贵州文旅消费券,参与商家更多,优惠力度更大,应用场景更为丰富;根据我省人民政府的统一安排,2022年安排1.6亿元用于旅游消费券发放,我厅结合行业实际,制定了旅游消费券发放方案,5月27日,组织召开了2022年”多彩贵州·助商惠民”文旅消费券发放新闻通气会,5月28日,通过一码游贵州、多彩宝、云闪付、马蜂窝、携程、同程等平台发放了第一批文旅消费券,截止目前,已发放四批次共3100万元文旅消费券,不断助推旅游行业经济复苏。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积极履行职责。省文化和旅游厅将继续按照《贵州省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的实施方案》,对照职能职责进一步细化旅游行业纾困措施,将相关政策落实落细到各责任处室,切实发挥为企业服务的使命和担当。
(二)抓好走访调研。采取线上问答和线下调研的方式继续深入旅游企业摸排,及时掌握旅游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存在的问题,亟待解决的瓶颈。
(三)优化文旅消费劵发放。结合前期文旅消费券发放的成效,进一步调整文旅消费券,覆盖至旅行社线上线下线路产品,并提高景区在消费券中占比份额,充分发挥旅行社“引流”作用,继续拉动全省旅游消费。
(四)夯实政策成效。及时跟踪纾困政策的实施效果,针对存在的短板和弱项再研究、再部署,及时更新和完善厅本级纾困工作台账,明确责任处室加强推进落实纾困政策的措施,确保政策科学化、人性化,助推省内旅游进一步恢复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