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中心

省市场监管局关于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第51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2年10月24日 打印本页 关闭 【字体:

  代表提案者: 方英

  会议届次: 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

  建议提案标题: 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食品安全治理的建议

  建议提案编号: 第51号

  主办单位: 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会办单位: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农业农村厅

  复文标题: 省市场监管局关于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第51号建议的答复

 

  答复内容:

方英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食品安全治理的建议》(第51号建议)收悉,感谢您对我省食品安全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经会同省农业农村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认真研究,现就您建议中提出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我省食品安全工作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认真贯彻执行党中央关于食品安全工作的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和指示精神,深入实施食品安全战略,不断提高食品安全工作水平,食品安全得到了极大保障,增强了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一、强化农村食品安全监管治理体系建设。

  (一)党政同责,推进食品安全治理体系不断完善。我省全面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规定》《贵州省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工作责任清单》,做到“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权责一致、齐抓共管”。省政府食安委主任由省长担任,各地也比照省级模式,由政府主要负责人任食安委主任,统筹抓好食品安全工作,强化工作评议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作为干部奖惩和使用、调整的重要参考。省市场监管局坚持新发展理念,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全省市场监管的工作重点,为农村食品安全工作提供组织和制度保障。

  (二)建立健全食品监管责任体系,全省网格化监管网络初步形成。全省市场监管系统依法依规制定食品安全监管事权清单,健全完善省市县乡村五级食品安全治理体系,充实配强村(居委会)食品安全信息员协管员队伍。省农业农村厅积极推进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网络化管理。现有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员6055名,省市县乡基本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

  (三)加强检测机构建设,为食品安全提供技术支撑。截至目前,全省已建有87个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其中省级2个,市(州)级9个,县级76个。79个通过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基本满足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需求。今年组织开展贵州省县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能力提升三年行动,重点任务包括组织结对帮扶、组建专家服务团、开展技能练兵等。下一步,将按照方案要求,进一步加强我省基层农产品质检机构能力建设,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能力。

  (四)加强队伍能力建设。2021年,省农业农村厅举办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和检测技术培训班,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技术能力验证,提高监管检测能力。计划今年组织开展贵州省县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能力提升三年行动,进一步加强我省基层农产品质检机构能力建设,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检测能力。

  二、强化监管执法,引导和扶持农村食品生产经营户合法生产经营。

  全省市场监管系统不断加强食品安全监管能力、执法能力建设,持续推进农村食品生产经营行为规范治理,压实农村食品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按照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深入推进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整治各项工作,维护食品经营良好市场秩序,坚决防范系统性、区域性食品安全风险,促进乡村振兴战略有效实施。

  (一)依法监管,严厉打击整治假冒伪劣食品。一是印发《贵州省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整治行动方案(2020-2022年)》,明确整治农村假冒伪劣食品行动目标任务和职责分工,强化农村重点市场、重点品种、重点环节整治。着重检查农村集市、食品批发市场等食品经营场所等重点地区、食品小作坊、小商店、小摊点、小餐馆、小商贩等食品经营主体,督促食品销售主体依法落实主体责任。二是加强部门执法协作。省政府食药安办相继出台了《贵州省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工作规则》《中共贵州省委 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联合省农业农村厅、省工信厅、省公安厅、省教育厅、省环境保护厅、省卫健委、省民政厅、省林业厅等部门制定年度重点工作安排和年度食品安全考核细则,要求各级各部门组织查处、挂牌督办省内跨区域、跨部门的食品安全大案要案,形成广泛震慑。年底对各地涉及食品安全监管的部门联动,执法稽查相关工作进行考核,权重占比5%。三是协同省农业农村厅制定出台了《贵州省食用农产品“治违禁 控药残 促提升”三年行动方案》《2022年贵州省农资打假整治行动方案》,联合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和农资打假工作。截至目前,全省累计监督抽查农产品6463批次,合格6450批次,合格率99.8%。出动农业执法人员共25420人次,检查农资生产经营户18934家次,立案1282件,办结543件。督促农村食品生产、销售、经营主体全面落实食品安全责任,规范食品生产经营行为。四是认真实施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市场准入制度,加强食品生产经营主体的日常监管,建立完善企业质量档案,签订质量安全目标责任书。五是紧盯农村和城乡结合部,加大执法力度,把监管执法重心向农村下移,严把质量安全关。2020年以来,全省共计出动执法人员45610人次,检查经营主体299011户次。全省市场监管部门共立案查处农村假冒伪劣食品行政处罚案件5950件,罚款3824.23万元,没收侵权食品73781.5公斤,查处假冒伪劣食品货值310.68万元,移交公安机关案件线索139件。

  (二)紧盯重点区域,加强小作坊监管。全省市场监管局持续加强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安全监管,进行重点区域防控、重点问题整治、重点品种治理,以强化监管为着力点,细化监管措施,筑牢食品安全防线,提升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质量安全水平。2021年,全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共检查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35517户次,发现问题小作坊2785家,发现违法违规问题数3604个,完成整改2785家,整改完成率100%。

  (三)加强标准制定。指导制定贵州省地方标准《酱香型白酒小作坊生产规范》《食品安全标准米粉(米皮)》和《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卫生规范》等,进一步规范白酒、米粉(米皮)小作坊等生产加工行为,提升从业人员生产加工专业化水平,保障食品生产质量安全。

  (四)加强食品安全教育培训。2021年以来,先后开展食品生产标签标识、有害生物防治线上培训等,组织全省食品生产从业人员共5000余人参加,进一步提升食品生产从业人员对食品标签标准、虫害防控技术要点的理解和掌握能力。

  (五)以抽检为手段,排查食品安全风险。为提高流通环节食品质量监管能力,配合打击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整治行动,2022年省级流通环节专项抽检计划中安排2286批次,制定5个食品流通环节专项抽检计划,其中粮食及粮食加工制品专项抽检400批次,肉及肉制品专项抽检400批次,农村校园周边商店、超市等重点区域专项抽检300批次,调味品专项抽检300批次,地方特色食品专项抽检400批次。市(州)、县两级也要制定抽查计划,实施监管抽查。这些计划实施,对生产经营不合格食品的行为加以打击,促使经营主体重视履行其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使农村食品安全得到保障。

  三、数据引领,提升食品安全监管效能。

  (一)进口冷链食品追溯平台建设和应用取得成效。2021年,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冷链食品追溯管理工作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0〕263号)要求,为强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能力,我局建设完成贵州省进口冷链追溯管理平台(以下简称“黔冷链”),以畜禽肉、水产品等为重点,实现了进口冷链食品从海关进口查验到贮存分销、生产加工、批发零售、餐饮服务全链条信息化追溯。截至目前,“黔冷链”平台注册进口冷链食品相关生产经营者3981家,采集“首站”进口冷链食品登记信息8012条,非“首站”进货冷链食品登记信息11782条,个人购买冷链食品登记信息33616条,流出本省冷链食品信息20条。平台建设得到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充分肯定,并在省直机关(政府部门)37家单位服务高质量创新目标奖评比中,以第6名的好成绩获得一等奖。

  (二)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平台建设和应用取得成效。一是2021年,按照市场监管总局加强食用农产品电子信息追溯管理的工作要求,我局建成贵州省食用农产品追溯系统,采取“先行先试、重点推进、循序渐进、全面提升”方式,实现全省农批市场和入场销售者档案信息、食用农产品从入场查验到贮存、批发、零售信息化追溯。截至目前,该平台的批发追溯子系统已覆盖全省31个农产品批发市场、5831户经营户,采集经营户进货商品信息26162条,开办者查验信息25912条,系统赋码25708个。二是农业农村厅推广应用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信息平台,组织动员农产品生产主体入驻国家追溯平台,截至目前,全省入驻国家追溯平台生产经营主体9762家,追溯码打印7939条,做到产品可追溯。下步,将积极引导农产品生产主体入驻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信息平台,张贴使用二维码。

  (三)“互联网+明厨亮灶”平台建设和应用取得成效。2020年,我局按照统分结合、智慧精准的原则,运用大数据、物联网、人工智能技术,建成贵州省校园“互联网+明厨亮灶”智能分析预警一体化服务平台。平台运用AI智能技术,建立数据分析模型,通过对视频的实时分析,对餐饮经营单位的后厨重点区域人员进出、厨师工作服穿戴和行为活动、鼠害等进行分析识别、跟踪报警、抓拍取证,全程无需人工参与。实现了校园食品安全监管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校园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提升了校园食品安全保障水平。截至目前,我省持证学校食堂19322家,已实施“明厨亮灶”19293家,覆盖率99.8%。其中,实施“互联网+明厨亮灶”10249家,覆盖率53%。省会贵阳市持证学校食堂1944家,已实施“明厨亮灶”1915家,覆盖率98.5%。其中,实施“互联网+明厨亮灶”1762家,覆盖率90.6%。我省持证学生集体用餐配送企业34家,已实施“明厨亮灶”34家,覆盖率100%。

  (四)多措并举,夯实共建共治共享治理格局。

  1、大力推进食品行业转型升级。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制定《贵州省“十四五”生态特色食品产业发展规划》,提高食品产业规模化、标准化、品牌化水平。支持工业企业采用先进生产工艺技术,实施机械化、自动化、智能化技术改造,提升装备和信息化水平。配合做好食品安全标准和食品安全风险监(检)测工作。

  2、多形式开展宣传教育。一是省政府食药安办联合省政府食安委各成员单位与全国同步举办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邀请新闻媒体开展准确客观报道和舆论监督,宣传食品安全先进典型和行业自律、诚信建设的典型经验。二是开展食品安全进农村、进校园、进企业、进社区等宣传活动,加强食品和食品添加剂相关知识科普,推广倡导“减盐、减油、减糖”“节约粮食”等健康饮食观念。三是2021年6月食品工业企业诚信管理体系建设培训在贵阳开班,全省食品工业企业代表150余人参加培训,详细解读了《食品工业企业诚信管理体系》基本概况、标准要素、核心精要等,通过培训,使企业进一步了解国家质量管理的基本要求,充分认识到建立食品工业企业诚信管理体系对提升企业管理水平、保障食品质量安全等方面有着积极的促进作用。四是食品抽检机构开展“你点我捡”活动,对大米、豆腐、肉类、粮油、蔬菜等与老百姓息息相关的重点食品进行高频次检测,抽检范围涵盖农贸市场、商场超市、学校食堂、生产企业、小作坊、餐饮店等,定期公布食品安全相关信息。

  3、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定期公布监督抽查信息,省农业农村厅从2021年至今累计发布13期农产品质量安全公告,并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开133批次不合格产品信息。

  4、畅通投诉举报。一是整合12315、12365、12331、12358、12330等投诉举报热线,以12315对外提供市场监管食品类投诉举报服务,并保持热线畅通。二是完成12315投诉举报线上线下一体化,应用全国12315平台处理食品类投诉举报业务,举报按时核查率达到95%以上。切实保障消费者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五、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我们将在工作中进一步采纳您的建议,强化部门协作,加大农村食品安全治理工作。一是按照《关于印发<贵州省推进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进一步提升监管效能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逐步推进农村食品安全的信用体系建设,进一步提升监管的精准度和有效性。二是按照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以飞行检查、体系检查、暗访督查为主要方式,深入推进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整治行动各项工作,规范农村经营行为。三是进一步提升智慧监管能力,不断完善“智慧监管”功能建设,形成一个有升级活力的食品安全责任追溯体系。健全农村食品安全机制。四是继续向上级部门呼吁充实基层一线执法人员力量,按照当地人口数量来确定人员编制,依托基层监管执法人员,对农村食品市场进行全方位的监督管理。同时,加强对农村食品安全协管员的培训力度,提高监管能力。五是加大执法力度,把监管执法重心向农村下移,严把质量安全关,加强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日常监管,确保把食品安全的各项工作抓细抓实,保障老百姓舌尖上的安全。

上一篇: 没有了

下一篇: 没有了

相关信息

X